他和她,一言難盡的千古風流 舉案齊眉的故事

東漢王朝,即使以不高的標準論,也不是個好王朝,昏君太多,宦官專權,政治昏亂。但偏偏這樣的王朝,出孝子,也出模範夫妻。梁鴻和孟光就是一對兒。

從留下來的文字記載看,梁鴻是個窮人。雖說家裡曾經闊過,父親在王莽的時候做過官,但經過戰亂,家早就敗了,父親死的時候,卷席而葬。然後梁鴻就一直給人幫工,放過豬,舂過米。凡是這樣的底層草根,有關的記錄往往語焉不詳,而且缺乏邏輯。《後漢書》上說他去太學受過教育,學成之後,在上林苑放豬,卻沒有說明這個連父親都無力安葬的人,是怎麼進學校的,畢業之後,為何會去放豬?咳,難得糊塗。反正不管怎麼說,梁鴻雖然窮,但卻是個讀書人。東漢之世,經學吃香。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一經死啃,心無旁騖,再拜上一個大官做老師,多送點禮,不明白也明白了。通經之人,做官的機會就比較多。但梁鴻偏偏博覽,不好章句。而且喜歡作詩,做過一首「五噫歌」,唱一句,「噫」一聲,噫得漢章帝大不高興,派人抓他,梁鴻只好易姓改名,帶著妻子潛逃他鄉。還好,那個時候沒有戶籍制度,也不查暫住證,還真就讓他給溜了。

這樣不務正業,還連帶著惹是生非的窮小子,按道理根本沒有人家會把姑娘嫁給他。但書上硬是說好多人家要以女妻之,而他根本不要。盡信書等於無書,這樣的面子話顯然是不靠譜的。最終,一個姓孟的姑娘,「狀肥丑而黑」,都三十歲了還沒嫁(嫁不出去),卻跟父母說要嫁梁鴻。於是,梁鴻就有了妻,給妻子取名孟光,字德耀。雖然說,東漢就有了《白虎通義》,提倡夫為妻綱,但梁鴻的妻子還是有名有字,不像後來女子嫁人,就成了某門某氏,連個名字都沒了。

看起來,孟光家裡還是有點錢的,所以結婚之後,可以盛裝打扮。沒想到,梁鴻根本就不理她,非逼得她去了盛裝,抹掉粉黛不可。顯然,靠打工過日子的人,養不起穿好衣服濃施粉黛的妻子。孟光嫁雞隨雞,甘願認命,換了布衣荊裙,幫著操持家務,任勞任怨。梁鴻為了躲避漢章帝的追捕,逃到吳地,為人舂米,回家來,妻子做好飯食,不敢仰視,舉案齊眉,送到他眼前。講到這裡,得做點解釋。那時節講究人家吃飯,是用一個個的小案子的,如果請客,就每人面前一個小案子,案子上擺上酒食,用下人端了上來。梁鴻自然沒有傭人,只好由妻子代勞。一個打工的,能擺這樣大的譜兒,而且日日擺譜兒,妻子配合,心甘情願,還真是不尋常。古往今來,大概梁鴻和孟光,要算第一份。

雖然人家孟光有舉案的條件,《後漢書》上說她力氣很大,可以「力舉石臼」,石臼都舉了,一個小案子,不在話下,但這份誠敬,幾年如一日,真是難得。我們知道,有錢有閑的大戶人家,擺譜沒問題,下人或者妻妾,沖著錢或者待遇,都能順著來。但是,貧賤夫妻,寒門小戶,粗茶淡飯,也能這樣,無怪乎人家看著稀罕。

因此,孟光的表現,先是驚動了四鄰,後來又驚動了僱用梁鴻的主家。主家由此認定梁鴻是個非常人,於是,不讓他舂米,將他養起來了。由此,梁鴻可以埋頭著述,死的時候,要求把他葬在當年吳國的俠士刺客要離墓旁。

東漢之人,對於儒家倫理太在意,記錄這個梁鴻和孟光,大概是將之當作夫為妻綱的典型來說事的。《後漢書》的作者范曄,生在南朝,雖也不能免俗,但字裡行間,已經有所不同。其實,梁鴻就是一個跟當時士林風尚格格不入的詩人,一個有西漢遺風的隱者。他的好友雅好老子隱居山林,而他自己,也嚮往過隱居的生活。只是,隱居是需要物質條件的,沒有豐厚的家財,如嚴子陵那樣天天垂釣富春江,多半是要餓死的。所以,梁鴻只好給人打工,養家糊口。俗話說,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山,而梁鴻呢,隱於佣。死時要求葬在那個刺殺了公子光的刺客旁,說明他根本就不認同當時流行的價值,什麼孝悌仁義,什麼夫為妻綱。

《西廂記》上紅娘調侃張生,說:「是幾時,孟光接了梁鴻案?」其實,孟光舉案齊眉,梁鴻也一樣可以舉案齊眉。一個不合俗流,給妻子取名取字之人,時刻打算攜妻歸隱山林的高士,當然不會輸於為妻子畫眉的張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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