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將的戰場誰做主 酷吏即是爪牙

哪個朝代,都有酷吏。西漢酷吏里,最有名的是張湯和杜周。張湯小時候,父親外出,讓他看家。結果回來時發現家裡的肉被老鼠拖走,小張湯由此挨了一頓胖揍。一怒之下,張湯將老鼠用煙熏出活捉,挖開老鼠洞,找到剩餘的肉。然後將「贓物」(余肉)和老鼠放在一起,開庭審理,並加刑訊。寫了判決書,把老鼠判處死刑,凌遲處死。他老爹見了他的判決書,文辭如老吏斷獄,大驚。由此,自家斷獄的公文就不勞動別個了。

打小就展示出強烈斷獄愛好的張湯,長大之後,自然在這條路上走了下去,從廷尉吏、廷尉,一直爬到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爬了上去的張湯,讓好大喜功的漢武帝很是受用。皇帝喜歡點綴點儒學,他決獄就徵求博士的意見。董仲舒以春秋斷獄,就是張湯屢屢求教弄出來的故事。這樣的故事,不是尊重董博士,而是討好皇帝。一般來說,皇帝所是,他必是之,所非,必非之。但如果碰到危及皇帝核心利益的案子,即使皇帝有意寬宥,他也不饒。偏偏這樣的廷爭,後來都會得到皇帝的認可。

漢武帝對匈奴大動干戈,導致海內空虛,貧民流離。宰相束手,但張湯有辦法,鐵鹽官營,國家壟斷,出告緡令,對商人額外徵稅。殺富濟國,無非殺雞取卵,但一時之效,還是有的。只是民怨沸騰,張湯千夫所指,人人痛恨。張湯病了,人人拍手稱快,恨其不死,但皇帝卻親自到他家探病,寵信無比。匈奴要求和親,博士狄山認為可以答應。連年用兵已經導致海內空虛,不如和親。但張湯卻罵狄山迂腐無知。狄山反唇相譏,說我固愚忠,但你張湯是詐忠,名曰愛皇帝,實則害皇帝。漢武帝對狄山說,讓你主掌一個邊郡,你能否擋住匈奴?狄山說,不能。一個縣呢?也不能。那一個關隘呢?狄山一想,若再說不能,命該沒了。於是答應說,能。結果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博士,就被派去守關。未幾,腦袋就被匈奴人砍了。

張湯雖然過分,但比起杜周來,還要遜色一點。杜周是張湯的徒弟,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做廷尉,整個按皇帝的意圖辦案,皇帝要怎樣,他就肯定怎樣,絕不走樣。有人質問他,你作為執法者,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皇帝)的意思辦,這是應該的嗎?杜周反問道,三尺法又是從哪兒出來的呢?不就是皇帝的意思嗎?於是杜周辦的詔獄一年達上千起,逮人六七萬。抓人抓多了,抓人的人,就不夠用了。於是,廷尉之吏,增加到十萬餘人。皇帝的直系警察部隊,猛烈擴張,比皇家禁衛軍的人數還多。

酷吏張湯,也是個廉吏,即後世所謂的清官。死的時候,家產不過五百金。安葬時,有棺無槨,跟明朝的海瑞海大人類似。但杜周卻家產豐饒,抓人的時候,看來沒忘了抓錢。不過,所謂的酷吏,無論貪還是廉,都是皇帝的鷹犬,而且是特別兇悍的那種。一個在效忠皇帝時,公而忘私,一個則順便撈點好處。但他們的存在,都是替皇帝咬人的。只要皇帝樂意,哪怕冤獄遍地。像漢武帝這樣的人,外尊儒術,內寵法家,一門心思好大喜功,為了推行他的意志,不能不對嚴刑峻法情有獨鍾,自然,酷吏也就應運而生了。

杜周說的其實不對,帝制時代的法律,固然會體現皇帝的意思,但絕非皇帝說什麼都是法律。法律制定的過程,更多的時候,是法律專家在起作用。而皇帝干預司法太多,勢必亂法。稍微明白點的皇帝,都知道如果法亂了,離天下亂也就不遠了。所以,一般不到萬不得已,不會直接干預司法過程。西漢實行的是地方官主掌司法的制度,多數的案件,地方郡太守有終審之權。交給廷尉或者御史台審理的,只是特殊案件,而所謂的詔獄,往往限於謀反等大案。詔獄橫行,不僅中央侵犯了地方的司法權,而且是皇帝加諸地方官之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誰也不知道,這把劍什麼時候落到自己的頭上。

不過,如果人得罪多了,官怨極大之時,皇帝也會拿酷吏的頭來安慰一下眾怒。所以,酷吏,一般都沒什麼好下場。沒好下場的酷吏,卻每個朝代都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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