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任性枉稱帝 焚坑之事沒商量

先秦法家,到了韓非這裡,已經演變成絕對君主主義,大有「三忠於、四無限」的味道。所以,奉獻了學說之後,在深愛其學說的秦王嬴政這裡,他也只能死了,好讓他至死忠於嬴政一個,別便宜了別人。秦統一之後,韓非子的信徒李斯推動秦始皇焚書坑儒,也是應有之義。戰國時的儒家,信奉的是君臣相對主義,君當臣為國士,臣才能為君效命,如果君主待臣如草芥,那麼臣子也可以當君主如仇寇。所以,韓非子非儒,因為儒以文亂法,壞了尊君的規矩。那麼,找個借口把討人嫌的儒生坑掉,自然是令他們快意之事。

但是,坑儒是在焚書之後的一年發生的,主導者是皇帝,不是丞相。事情的緣起,不是儒生議政——對皇帝的政策說三道四,而是姓盧姓侯的兩個寶貝,為秦始皇找仙藥,花了皇帝不少銀子,結果當然找不到,溜之乎也。開溜之前,還放出話來,諷刺了皇帝幾句。聯想起徐福帶了三千童男童女、大批的物資出海找神仙,也一去不返。被騙慘了的秦始皇,不由得不怒。盧、侯兩位,無疑都是讀書人,但到底是方士還是儒生,已經無從考證。我們知道的結果是,秦始皇盛怒之下,抓不到該抓的,就拿他們的同類出氣。三木之下,嚴刑拷打。諸生轉相告引,牽連多至四百六十餘人,一併都給坑了。後來又抓的,還稍微客氣點,都給發配了。這些人里,肯定有儒生,但整的重點卻是方士。後世說坑儒,實際上是誇張,這個誇張,是受前一年焚書的影響,因為焚書的重點,是跟儒家有關的詩書和史書。再加上,後世儒生是所謂讀書人的代名詞,但在當年,並不是這樣的。

孔夫子當年,是敬鬼神而遠之的,後輩門徒,居然被騙錢的方士牽連,大批丟了性命,多少有點冤枉。但是,只要秦朝存活一天,儒家之徒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春秋戰國之際,儒墨號稱顯學,但最終都沒有顯過法家。法家其實是從儒家脫胎而來的,但這個惡胚胎,長大之後,居然欺師滅祖,把儒家當敵對勢力對待。只是,在焚書坑儒的政策里,焚書才是重點,坑儒,不過是一個點綴。

當年焚書,針對兩類。一、史書,除了秦國史之外,全燒;二、詩書百家語,不僅燒,而且今後不許人提及。談及歷史,就是以古非今,要族滅。談起詩書百家語,則棄市(殺掉棄之於市,示眾)。所以,讀書人即使沒有被坑,也沒有被發配,肯定也不能靠自己的知識過活了。春秋以來將近五百年的私學傳統,到了秦朝被迫中斷。讀書人唯一的出路,是學點技術,醫藥、卜筮、種樹。再就是學法律,還只能放下架子,跟著官吏學。

所以,坑掉的那四百六十個人,只能算秦朝文化禁錮政策的一點無意之中的補充,更多的是為秦始皇泄憤,泄對那些騙人的方士的憤。從這個意義上說,1949年以後,好些為秦始皇辯白的學者,說的也不完全錯。相對於坑儒而言,燒書的危害顯然要大得多。對於諸子百家和各國史書,傷害尤其明顯。儒家經典,儒生是可以背誦的,即使文字版被燒掉,憑著記憶,也可以寫出來。但春秋以來流傳下來的各種書籍,在沒有印刷術之前,每每有各種各樣的抄本,人們也不大可能把它們都背誦記熟。而且竹簡形式的書籍,收藏不易,隱藏更不易。秦朝擁有一直延伸到鄉一級的政府,有如狼似虎的官吏,只要政府令下,這些書的大部,肯定就給毀了。保留在皇家圖書館的抄本,雖然還在,但秦末大亂,項羽進咸陽,也付之一炬。

燒書,殺人,都是為了毀掉民間講學的傳統,進而毀掉春秋以來的文化。僅僅在法令學習的意義上,恢複過去的王官之學的面目。從此而後,只有官府才有書,書只是法律書,想學,只能跟官吏學法令,進而成為預備官吏。所以,秦人就業,除了農工商之外,還有「學為吏」一途。除此之外,就是做醫卜,靠治病打卦混日子了。

這樣的社會,當然特別沒勁兒。不僅對先秦之世是一種大反動,就是對於秦自己之前的社會,也是倒退。因為,連呂不韋的《呂氏春秋》,此時也不能讀了。幸虧秦朝二世而亡,否則,讀書人這樣過日子,豈不是跟蹲監獄差不多了?當然,在暴政的高壓之下,這樣的日子也是能過的。因為,坐牢受刑的擔憂,已經壓過了日子本身的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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