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台上的百姓 正在肆虐著的兩種惡俗

學生從家鄉回來,講彼處鄉下結婚時的種種民俗,實在駭人聽聞。新郎新娘、伴娘和新郎父母都被鬧得半死;新郎、新娘被逼當眾自己做各種猥褻的動作,或者被人做各種猥褻動作;新郎的父母,被塗面,畫王八,戴高帽;伴娘更慘,加之在她們身上的各種惡作劇,花樣翻新,甚至直接的猥褻和調戲。聯想到前些時候,幾次伴娘被剝光衣服的報道,感覺到現今所謂的結婚民俗已經變成了徹頭徹尾的惡俗。事實上不僅傷風敗俗,而且涉嫌違法犯罪。

不錯,傳統中國的結婚風俗的確是有點鬧,越是下層的婚俗鬧的成分就越重。即便漢人這種講究禮儀的民族,初民群婚時代的某種涉及性的文化因素也不可避免地會遺存在後來的婚俗儀式上,婚禮上的鬧房和聽房,所謂結婚三天沒大小,事實上就是這種東西。不過,儘管傳統婚俗有點鬧,但畢竟有限度,禮教還在起作用,人們還要顧及自己的身份,一直都有大小的生活,很難會突然變得沒大沒小。鬧房、聽房固然戲謔調笑,但斷不至於變成對新娘的調戲。但是眼下,鬧房婚俗已經經過無數人的創造性發揮,不僅名目繁多,程度加劇,事實上已經演變成一些無聊加無賴者借人家結婚的由頭,揩油、調戲甚至猥褻的一個機會,越鬧越不像話,成為侮辱作踐人的一種鬧劇。

被作踐者之所以聽任被作踐,不做任何反抗,關鍵是這種所謂婚俗鬧劇,背後有所謂的婚俗禁忌,意思是如果被作踐者一方不能忍受,這個婚姻就會有諸多不祥。自然,面對終身大事,當事人怎麼敢冒這個風險,無論當事人的父母,還是新婚夫婦兩個,都擔心如果自己受不了而壞了規矩,今後婚姻出了問題,就會全部怪到自家頭上。因此,即使再難受也得忍著。再者,鬧的都是熟人,鄉里鄉親的,風俗如此,如果不讓人鬧,等於不給人家面子,因此得罪人,怕人日後嚼舌頭,做人不起,即壞了熟人之間的某種規矩,在鄉親面前抬不起頭。事實上,即便人們認可傳統婚俗里的禁忌,現在流行的越來越花樣翻新的婚俗鬧劇,絕大多數內容,都是街巷的閑人自己發展出來的,種種作踐人的花樣跟當年婚俗里包含的禁忌早就沒有了干係。

鬧房的婚俗是一種惡俗,這個惡俗是名詞,它的核心精神就是對人的不尊重。現今還流行著另外一種惡俗,這個惡俗是形容詞,主要表現在各種媒體上。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出版業中最暢銷的書,都是那種不知所云的玄幻和種馬類小說。報刊雜誌,某些個毫無內容、哼哼唧唧的流行刊物,逐漸成為大家效法的對象。電視上娛樂、選秀或者變相選秀類節目越來越火,主持人提問、盤問、調侃、逗笑很黃、很暴力,參加者應付、回答、表演、很傻、很天真。現在連評委嘉賓也加入作秀,花花綠綠,吵吵鬧鬧,雖然增加了不少收視率,但卻使得我們的電視節目變得更加鬧騰。

無論是出書還是做電視,縱使惡俗到人們要嘔吐,大不了挨頓批評,肯定不會因「政治不正確」而丟了烏紗帽或者飯碗,一般說來,還可以爭取眼球,增加經濟效益,大利而小害,何樂不為?

從某種意義上,民間的惡俗跟主流媒體上的惡俗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它們的共性,是對人的不尊重,拿人的尊嚴開心,所有的人都在自輕自賤、他輕他賤中哈哈一笑,從前所有的價值、所有的意義,都化為烏有,再不堪的事情也都無所謂了。民間的惡俗拿巫術禁忌說事,而媒體的惡俗拿政治禁忌說事,本質上並無不同。從來一個國家的底層文化都是受上層主流文化影響和左右的,當人們心目中的偶像——主持人、嘉賓都在熒屏上肆無忌憚、口無遮攔地嘲笑、調侃、惡作劇,甚至開帶「色」的玩笑的時候,自然擋不住民間在涉及男女的婚俗上推陳出新。

從晚清以來,仁人志士在救國救民的同時,也大力度地推動過風俗的改造,視為改造國民性的一個重要環節。沒想到時間到了21世紀,雖然沒有人再裹小腳,但婚俗乃至喪俗(有地方喪禮上跳脫衣舞)卻變得如此不堪。在所謂政治正確的前提下,庸俗,乃至惡俗大回潮,究竟是哪兒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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