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謀下的王朝 監督與分肥

一有官員貪污腐化,總結經驗教訓,總免不了要說監督不力。怎麼才算有力呢?我們現在政府有監察部門,有審計部門,有反貪局,黨還有紀律檢查部門,據說還要效法香港,成立廉政公署,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有我們這麼多專門的監督部門呢?沒有,那為什麼偏是我們監督不力?

有人說了,各個地方政府里的監督機構跟被監督的對象屬於同一個級別,同級之間監督的有效性自然不高。於是改進,紀檢委級別提高,好像效果也不大。又有人認為監督部門跟地方黨政負責部門有統屬關係,於是改進,監督部門盡量獨立,由中央直線領導。但是,如果監督機構也出問題怎麼辦?那就再派監督監督者。現在,聽說已經開始實行中央向地方派巡視員制度,此舉能否有效遏制腐敗?從歷史的經驗上看,短期效果應該有,但想要根本改善,也難。

做古代歷史研究的,大多認為明代的政治昏亂,但是從制度層面講,明代的監督機制偏偏最發達。歷朝都有的監察機構自然少不了,只是不叫御史台而叫都察院,轄十三道御史,原來專門的諫官給事中此時也演變成分布在六部的監察官,從給皇帝提意見,轉變為給京官挑錯,除此而外,各省還派有專門定期駐省監察的巡按,後來再加派巡撫、總督。政府體系之外,皇帝還要派自己身邊的人到各地監察,有礦監、稅監,最重要的是監軍,正因為如此,被閹割過的宦官到了明代被尊成為太監。這還不算那些直屬於皇帝、權力無邊,但卻近似於特務組織的錦衣衛和東廠、西廠。

巡按是最早下派的監督人員,官位不高,不過跟一般的御史一個級別,七品官而已。跟四處走走的十三道御史不同,巡按盯在一個地方,不可能什麼都看不出來,因此,早期的巡按還真能查出點事來。但是,恰好也是因為定期駐在一個地方,很容易被地方官們包圍軟化。按規矩,監察官位卑而權重,可以跟省級的三司長官相分庭抗禮,三司見了巡按,只能客客氣氣的。客氣歸客氣,禮貌歸禮貌,但巡按沒有具體的行政權,按規矩辦事,實惠撈不到。人都是要吃飯的,官員也是人,當官還是要圖吃好飯,明朝的官俸又低得可憐,大家只有自己想辦法。巡按雖然只有七品但也是官,有跟所有官一樣的想法。巡按沒有行政權力,但卻有跟行使行政權的人挑刺的權力,於是大家心照不宣,監察變成了分肥。這下好了,巡按不僅地位跟省級官員平起平坐,連實惠也平起平坐,朝廷要的監督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巡按不中用,有人找原因說是官位不高,於是派下來六部堂官一級(類似部長和副部長)的人掛上都察院的副職,下來做巡撫、總督。原來七品芝麻官派下來都可以跟省級官員平起平坐,派來部長副部長跟省級三司官階相當,更了不得,直接就把個三司變成自己的下屬,以至於後來人們不認為巡撫和總督是中央派出官員,徑直把他們當成了省長。

最受皇帝信任的太監,雖說身體關鍵零件少了,但貪心一點都不少,只要被派下去,就無師自通地把監督化為分肥的契機,打著皇帝的名義,為自己撈足了好處。明代宦官機構二十四監,權力最大的是司禮監,因為那裡的太監可以替皇帝批奏摺,最實惠的卻是御馬監。御馬監里的太監官階都跟當年的孫猴子差不多(估計當年吳承恩寫這個情節,有諷刺太監之意),但權勢可不小,不僅掌握著調兵遣將的令牌兵符,而且可以向外派監軍。軍隊多了監軍,長官無所謂,但是小兵倒霉,因為又多了一個喝兵血的。時人寫道:「監視之設,止多一扣餉之人。監視之欲滿,則督撫鎮道皆有所恃矣。故邊臣反樂於有監視,功易飾,敗易掩也。上(指皇帝)性多疑,有監視,又有監視監視者,多一人有一人之費,窮邊士卒,何不幸一至於此。」(楊士聰《玉堂薈記》)

只要官員是只對上負責的,無論監督怎樣綿密都無濟於事,監督變成分肥絕對是官員的理性選擇。只有讓官員不僅只是對上負責,而且對下負責,讓社會來參與監督,保障輿論監督自由,監督機構才會真正有效。19世紀中葉,美國工業化時期也一度出現過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盛行的局面,但是由於有社會的監督,有輿論的揭弊,民間掀起掃黑風暴,很快就扭轉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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