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府來說,重要的不是去做個人已經在做的事情,並把這些事情做得好一點兒或是壞一點兒,而是去做那些目前根本沒有人在做的事情。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如果我們當真要見證國家的回歸,對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保障和資源的更強的需求,那麼,我們應當更加關注政府所能夠做的事情。過去半個世紀混合經濟的成功,使得年輕一代認為穩定是理所當然的,要求消除徵稅、規章和全面干預的國家這些「障礙」。貶低公共部門,已經成為發達國家大部分地區的默認政治語言。
但是,只有政府才能對全球化競爭所造成的困境做出必要的規模的反應。這些挑戰不是任何私人僱主或私人產業能夠控制的,更不用說處理和解決。能夠指望私營部門的,頂多是為了保護某些特定職業或保護某些受到偏袒的部門進行短期遊說——這僅僅是對那些與公有制聯繫在一起的病症和效率低下的處方。
維多利亞晚期的改革家和他們在20世紀的自由主義門徒們轉向國家來應對市場的缺陷。不能指望「自然」發生的事物——恰恰相反,本來就是市場的自然運作才製造了「社會問題」——必須通過計畫、管理,而且,如果必要的話,自上而下地強制執行。
我們今天面臨著一個相似的兩難困境。我們在過去30年間縮小了公有制和干預的規模,今天卻發現我們自己在以大蕭條時的那種規模實施事實上的國家行為。對毫無限制的金融市場,和對這麼多人造成損失的少數人荒唐得不成比例的獲利的反對,迫使政府四處出擊。但是,從1989年以來,我們一直在為過分強大的國家的最終失敗而恭賀自己,這樣,我們就不能夠對自己解釋為什麼我們需要干預,為了什麼目的。
我們需要重新學會思考國家。畢竟,國家總是和我們同在。在最傾向於貶低國家在個人事務中的作用的美國,華盛頓支持甚至補貼了選定的市場參與者:鐵路巨頭、小麥農場主、汽車製造商、飛機製造業、鋼鐵工業和其他種種。不管美國人盲目相信著的是什麼,他們的政府總是插手在經濟中的。將美國和其他所有發達國家區別開來的,卻是人們相信的恰恰相反的情形。
政府反而被詆毀成經濟功能障礙的根源。到90年代時,這個修辭比喻在愛爾蘭、波蘭、拉丁美洲部分國家以及英國被廣泛模仿:傳統觀念是儘可能地把公共部門局限在公共管理和安全功能上。頗有諷刺意味的是,國家的意識形態敵人,從瑪格麗特·撒切爾到當代的共和黨,就這樣有效地接受了費邊社會主義的創始人西德尼·韋布的觀點,他曾不厭其煩地宣稱「未來屬於偉大的管理型國家,在那裡官員管理,警察維護秩序」。
面對這個有力的負面謊言,我們如何描述國家的正當地位呢?我們應當從這裡開始,我們應當比左派更能承認這一點:過分強大的政府曾經造成,現在仍肯定造成真正的危害。有兩個合理的擔憂。
第一個是強迫。政治自由主要並不在於讓國家完全不管你:沒有任何現代管理機構能夠或者應當無視其全體成員。自由更多是體現在我們有權不同意國家的目標,可以表達我們自己的反對和目的而不必擔心懲罰。這比它聽起來要更複雜:即使是意圖良好的國家和政府面對大多數人的願望,遭到公司、社區或個人的頑抗時也不會樂意。效率不能被引證來為嚴重的不平等辯護,也不能假借社會公正的名義用效率來壓制反對意見。如果效率的代價是這樣,那麼,自由,比住在一個無論帶有什麼政治色彩的高效的國家都要好。
反對積極國家的第二個理由是國家有可能把事情搞砸。而當國家犯錯誤時,它犯的往往是極大規模的錯誤:英國60年代以來的中學教育史就是一個例子。美國社會學家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很睿智地描寫過他所稱的「地方知識」的好處。一個社會越多變、越複雜,頂端上的人對底層的現實一無所知的機會就越大。他寫道,「……大體上我們對一個複雜的運作秩序可能的了解」是有限的。 國家代表公眾進行干預的長處,必須永遠參照這個簡單的真理來進行權衡。
這個反對不同於哈耶克和他的奧地利同事們的反對,他們從根本原則上反對所有自上而下的計畫。但是,計畫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是達到經濟目標的最有效的方式:公共行動的好處,也必須和壓制個人知識和創造性的危險放在一起權衡。結論根據情況各有不同,不應當教條主義地預先決定。
20世紀中葉有一種未被普遍接受但肯定是相當流行的假想,即認為國家可能是解決所有問題的最好解決方法。我們已經擺脫了這個假想。現在,我們需要從一個相反的觀念中解放自己,即認為國家必定永遠是最壞的選擇。
認為在某些領域裡國家不僅可能甚至應當干預的思想,絕不是對保守主義者的詛咒:哈耶克本人並不認為經濟競爭(他指的是市場)和「……一個社會服務的廣泛體系」之間是互不相容的,「只要這些服務組織設計的形式不會在廣泛的領域裡使競爭無效」。
不過,國家服務要怎麼樣設計不良,才會導致競爭「無效」呢?這個問題沒有統一答案:這取決於何種服務,以及我們要求競爭有多有效。邁克爾·歐克肖特認為無效或扭曲的競爭是有可能出現的最壞的結果,他提議:「競爭不能被用作控制手段的工程,必須轉移成公共操作。」 國家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在本質上是一個實用主義的問題。
凱恩斯典型地走得更遠。他在1926年寫道,經濟學家的主要任務是「……重新將政府的議程與非議程區別開來……」。 當然,這裡的議程依追求它的人的政治而定。自由主義者們可能會將自己局限在消除貧困、極端不平等和弱勢之中。保守主義會將議程局限為制定保護井然有序的競爭性市場的立法。但有一點是沒有爭議的:國家需要一個議程,並且需要有一種執行這個議程的方式。
那麼,認為我們要麼有良好的社會服務國家,要麼有高效率、促進增長的市場,但是二者不能兼得的當代觀念呢?對此,哈耶克的奧地利同胞卡爾·波普爾有話可說:「自由市場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國家不干預,那麼,其他如壟斷、信託、工會等等半政治機構就有可能干預,將市場的自由變為虛幻。」 這個自相矛盾是關鍵。市場總是有被過於強大的參與者扭曲的危險,其行為最終會迫使政府施行干預以便保護自己的運行。
從長遠來看,市場是自己最壞的敵人。事實上,推行新政的人英勇而最終成功地將美國的資本主義拉回正軌,最激烈的反對者卻是最終的受益人。不過,儘管市場的失敗可能是災難性的,市場的成功在政治上也一樣危險。國家的任務不僅是在一個管制不足的經濟垮台時收拾殘局,它還要抑制無節制的收益的影響。畢竟,很多西方工業國家在愛德華社會改革時代都做得非常出色:從總體上來說,它們發展很快,財富翻番。但是,發展所得的分配很不合理,正是這一點,而不是別的原因,導致了對改革和管制的訴求。
有一些項目,是國家能夠完成,而沒有任何個人或團體能夠單獨完成的。因此,一個人可以憑自己的努力在花園周圍修一條小路,但他卻很難修建一條通到另一個城市的高速公路,他也不會花這個錢去修,因為他永遠也無法收回利益。這不是新聞。讀過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的人都熟知這一點,亞當·斯密在書中寫道,一個社會需要某些公共機構,這些機構的「利潤永遠不可能償還任何個人或少量個人的成本」。
即使我們中間最利他的人也不可能單獨行動。我們也不可能通過如「以信仰為基礎的倡議」一類的自願組合來追求公共利益。假設一批人被召集到一起,同意修建和維護一個遊樂場,主要是為了他們自己使用,但這個場地又在村子中間,對所有人都開放。即使這些好心的人能夠在他們自己中間籌集足夠的款項來完成這個項目,問題還是會出現。
他們怎麼防止白蹭的人不出錢就享受他們的努力帶來的好處呢?在場地周圍修建柵欄,只把它留給自己用?把它租出去?但這樣一來,遊樂場就變成私營的了。公共利益如果要繼續維持公共所有,就必須由公共資金來提供。市場能夠做得更好嗎?為什麼某個人不能修建一個私人遊樂場,然後收費?要是來的人足夠多,他可以把價格降低到每個人都能承受的程度,再從這項設施中獲益。這裡的問題是市場不能滿足所有的經濟學家所稱的「選擇需求」:每個個人為了他不太經常使用的、想使用的時候是現成的設施而願意支付的金錢數額。
我們都想在我們村裡有像樣的遊樂場,就像我們都想要通往鄰近城市的良好的鐵路服務,出售我們所需貨物的商店,位置方便的郵電局,等等。但是,能夠讓我們——包括我們中間的免費享用者——為這些東西付錢的唯一辦法,就是全面稅收。沒有人想出一個比稅收更好的將個人願望聚集為集體利益的方式。
接下來似乎會發生的是,輪到實際立法時,「看不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