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變法政治的無形之障 老百姓眼中的「康黨」

「康黨」是頑固派賜予維新派的蔑稱,不過康門弟子卻對此自承不諱,用梁啟超的話來說就是「吾儕亦居之不疑也」。在上個世紀之交的那些個年月,幾乎所有懷有救國救民之志的知識分子,至少從思想感情上,都有過「康黨」的身份。那是個「康黨」獨領風騷的年代,後來很風光的孫中山的革命黨,在那時非但沒人理睬,而其自身也沒完全斷了改良的幻想。

以往說到維新派,學術界總習慣於將之與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聯繫在一起,視其為民族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每逢提到戊戌維新,總要先行陳列一下中國當時那點拿不到檯面上的民族資本,進而將維新變法的失敗,歸結於這個階級的稚嫩和不成熟。其實,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諸人與中國當時寥若晨星的民族資本家,實在尋不出太多的關聯。埋頭創業的商人們的多數,對政治運動毫無興趣,生怕被牽連致禍。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當時至多不過是一種半成品,還談不上自己的要求和呼聲。康有為和他萬木草堂的弟子們,從本質上講還是屬於在中國許多歷史時期都存在過的異端派士大夫,如王充、范縝、李贄、黃宗羲、顧炎武、顏元等,但特殊的時代賦予了他們特殊的學識和見地,使他們的思想中有了生吞活剝、消化不良的西學成分。但是,如果沒有甲午戰敗,沒有甲午戰爭後瓜分中國狂潮激成的政治情勢,萬木草堂的師生們大概也與他們的先輩王韜、馮桂芬等人的命運相似,只好著書立說以終老,未必有機會在中國掀起一場軒然大波。從某種意義上講,「康黨」是中國社會急於事功(改變中國命運)的普遍心理造就出來的一批特別熱衷於急功近利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急於報仇雪恥的中國社會,烘托出一批一出山就宣稱能在十年走完西方之百年、日本三十年才走完的自強之路的「狂人」。

作為思想文化上的啟蒙者,維新派的確「狂得其所」,一支支毛錐摧枯拉朽,滌污盪濁,振聾發聵。但是在那個時代,被時務體妙文所喚醒的只是那些有心救國且思想開化的士人,而老百姓的大多數卻依舊被文化保守主義的迷霧罩住,他們雖然痛恨外國人的侵略,卻只幻想回到過去,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在綿延幾十年打洋滅教中積累起來的仇恨,在變法運動的時候達到鼎沸,農民對西方的敵視,使他們連帶著對一切向西方學習的行為表示不解和反感。在變法運動期間,農民對變法表現出了驚人的冷漠和並不驚人但也非常明顯的敵意。

老百姓與維新派之間是相當隔膜的。長期以來,統治者一向執行愚民政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肉食者謀的政治也許最忌諱的就是讓老百姓了解真相。所以,老百姓除了交糧納賦之外,一般很少與政權打交道,打官司也是迫不得已的行為,無論是朝廷的黨爭,還是政策的變化,只要不在賦稅上有所反映,老百姓總是漠不關心,同樣,他們也不太清楚朝廷政爭中的正義和不道德,因為他們沒有能力了解真相。老百姓對忠臣義士的同情心,一般只寄托在戲台上的人物身上。

一般老百姓實際上並不了解維新派的主張,更無從體察他們救國救世的良苦用心。也許是由於時間持續得不久,而且也沒發生戰事,更關鍵的是維新政治幾乎與他們無涉,所以,在近代歷次重大事件中,維新運動在農民中留下的印象最為淡薄。一位研究者寫道:「查一下湖南地方志,就可感到邊遠地區和農村並沒有受到維新運動的波及。如《嘉樂縣誌》對咸豐年間太平軍的活動記錄極為詳盡,而戊戌年的記載卻未提及維新運動一字;《安鄉縣誌》記有該縣戊戌年三件大事:『南洲門設站』;『夏五月十三大風雨,屋多傾頹』;『匪賊寇焚衙署,毀民居,縣紳集民兵御殺之』,均無一件與維新運動有關。」維新運動搞得最紅火的湖南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曇花一現的百日維新,並沒有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實際利益(這也是難免的),所涉及的各方各面,大都一時與老百姓不相干,所以沒有什麼人會把維新變法當成「大事」。

在某些情況下,老百姓還對變法有些不滿。北京的維新政策有些確實損害了老百姓的實際利益,如為整頓街道,下令禁止在前門大街設攤貿易,將所有攤販趕至西河沿,甚至禁止店鋪懸掛招幌,違者笞罰,使平日熙熙攘攘的大街為之一空。這些被驅趕的小商小販和被妨害的店鋪主人顯然不會對變法說好話。改科舉廢八股之舉,應該說是斷了相當多的貧寒士人的入仕之路,改革對他們的損害顯然要比鄉紳子弟大得多,因為他們缺乏經濟能力改弦易轍,獲得西方式的教育(這種教育費用高,而且新式學堂多設在城裡,更休談留學)。改淫祠與寺廟為學校之舉,在相當一部分農民眼裡,幾乎是與洋教和洋鬼子乾的勾當相差無幾。據時人記載,變法運動中「民間祠廟,其有不在祀典者,由地方官曉諭民間,一律改為學堂等因。各處痞棍藉以索詐僧尼脅遷他處,或沒其產,或以輕價得之,僧尼尤被其患」。這種舉措,既損害了農民的信仰感情,又威脅了僧尼的生活(大部分僧尼道人均屬貧家子弟)。信仰上的迷信,是應該掃除,但這必須依靠農民的自願自覺,強加於人,一般只會事與願違。此外,湖南維新派將保甲局改為保衛局,是他們學習西方興辦警察制度的一種嘗試,應該說這是一種進步的措施,保衛局成了官紳合辦的警察機構,對城鄉的治安大有裨益。但是,由於湖南著名的反教鄉紳周漢的竭力煽動,湖南反教情緒非常濃,因而,保衛局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取締老百姓的打教鬧教運動,保護各個教堂。在維新派眼裡,此舉雖每年花費數千金,但比之打教導致的賠款還是要合適得多。但是在老百姓眼裡,他們不啻成了洋鬼子的保鏢。

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一些還能知道有維新變法這回事,曉得世上有個「康黨」的老百姓眼裡,康黨的形象會變成「白臉」。正像維新派自命不凡地將一般老百姓說成「愚民」「群盲」一樣,在老百姓眼裡,康有為和一班要變法的人俱是「奸臣」與「漢奸二毛子」。政變發生後,與維新派走得很密的張蔭桓也被捕入獄,由於英國公使的干涉,免死遠戍新疆,在押解途中,路過直隸省城(保定),「兩市觀者萬數,咸呼曰:『看大奸臣。』或有甚其詞者,日此老如此形容,富貴已極,猶不知足,尚妄思作皇帝耶?何如殺卻,豈不省事?輿論紛紛,異口同聲」。這裡,人們是把張蔭桓當做維新派來看的。所以說張蔭桓也等於是說康梁。在那個時候,頑固派所造的謠言「康有為進紅丸,謀弒皇上」,原屬荒唐至極,可在城鄉卻不脛而走,康有為要當皇帝的無稽之談也傳得沸反盈天。山東的一個小小典史(屬不入流的佐雜官,在清末,這種官如果候不上差,往往窮困潦倒,與一般貧民無異),居然十分自信地斷言:「妙峰山四月十八凍死百餘人,其兆甚凶。光緒皇帝前年信用康有為,無故地要變法,我們中國的鐵桶江山,叫他鬧壞了。」當被問及康有為是何等人時,該典史斬釘截鐵地回答道:「謀篡位者也。」在政變發生後的年月里,山東城鄉街談巷議,「大抵不外『天滅洋人』,『李鴻章賣江山』,『光緒爺奉教』,『袁世凱造反』,『康有為封大國聖人』之類」的無稽謠傳。在八國聯軍入侵開始之後,甚至還有傳言「康有為帶六國兵來,現在僧裝,住煙台店中」的(說到這裡,需要加一點註腳,在義和團運動中,一些下層文人習慣將與中國對峙的西方諸國稱為「六國」,其心理顯然是把自己當成了戰國時代的秦國,期待秦滅六國的奇蹟再現,一般老百姓也跟著這麼叫,待到中國真的戰敗,簽訂《辛丑條約》之後,民間又將六國改成八國,即現在約定俗成的「八國聯軍」,實際上兩者均不對,實數應為十一國)。而當時的天津民謠有「八鎮八遠加一康,賣國奸賊李鴻章」之句。似把康有為與李鴻章相提並論,同斥為「賣國奸賊」。這種論調在北京的街談巷議其實很普遍,在甲午戰敗後痛詆李鴻章之餘再順勢加上康有為,在八國聯軍破城時,居然有人傳言親見是康有為帶洋兵進來的。此外,我們還可以從義和團運動中赫赫有名的口號,要殺「一龍二虎三百羊」中找出變法期間頑固派有關光緒帝人教謠傳的有關蛛絲馬跡,嗅出在義和團運動中團民對變法運動的反感。據說,維新派的激進分子秦力山曾在義和團運動期間「隻身至天津,求見掌拳大師兄,痛陳利害」,結果被指斥為「二毛子」。

維新派與一般民眾之間誤會之深,隔膜之深,已經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雖然從來變法都是討人嫌的一項事業,挨罵是變法倡導者的本分,而且往往由於變法後的反動而下場很慘,但被人指斥為賣國賊,可能還是康梁等人拔得頭籌。我們應該承認,雙方的這種隔膜與誤解,不只是維新派自己的悲哀。

在變法剛剛失敗時,逃亡日本的梁啟超在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中曾自怨自艾地訴苦說中國此次變法的「生不逢時」:「貴邦三十年前,外患未亟,其大憂僅在內訌,故專恃國內之力,而即可以底定。敝邦今日如以一羊處於群虎之間,情形之險,百倍貴國。」痛感變法碰到了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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