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晚清士林的政治走向 明清之際士的傳統政治角色

作為「知書達理」的讀書人,士的政治運作具有自己的習慣和特色,「知書」意味他們運作手段帶有濃厚的文化意味,「達禮」則象徵著對傳統禮制和封建倫理的自覺維護。所謂「士」的政治角色,就定位於此。

不言而喻,士是分為不同階層和類型的,「正途」之科舉,本身就意味著繁複多層的階梯:童生、生員、舉人、進士。生員又可分貢生、廩生、增生和附生,進士又分一甲、二甲、三甲。如果按官階則有九品十八級,紅頂、晶頂和藍頂(清)之類。我們還可以將之分成在朝和在野的,或者高層、中層、低層的,以及富紳與寒士等等,甚至名士、俗士、學者等等也可以算是一種分法。

不論怎樣分,不同類別和不同等級的士,其政治態度是有差別的,其政治動作與習慣也不相同。有的差別是由各自的位置和身份所決定的,比如在朝與在野的士,很自然政治操作與習慣就不可能一樣(有人因為幾乎每個朝代的官方都將正在入仕為官的人不視為四民之首的士,所以在談論士紳的話題時往往只限於在野的士,顯然,這種限定對於我的話題是不合適的,跟實際情況也相脫節,我們在討論士紳的地方上功能作用時固然可以將正在為官者排除,但絕不能因為讀書人做了官就失去了士的身份。入仕為官恰是幾乎每個士都熱切追求的事)。除了那些單純想從權力中攫取利益的人們之外,入仕實際是接近傳統士子儒家式政治抱負和理想的一種狀態,而這種抱負和理想,也是士之所以為士的要素之一(當然實際政治中理想總是要打折扣的)。或多或少,為官做宦的人均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干預政事的進行。愈靠近權力中心(皇權)的人(倒不一定按官階排列),這種機會就愈大。位尊權重者或者皇帝的親信可以對國家大政方針有較大乃至決定性的發言權,一省的督撫在有可能左右省級政事的同時,對中央或全局的政務也有一定的發言權(清代尤其如此,朝廷經常就某一政策事務徵詢督撫的意見)。同樣,只要不是「閑曹」,掌權柄者都在其範圍內干預政治活動的運行。是苛政還是寬政,是繁政還是簡政,即使小如知縣也能讓指針向某個方向偏動。

明清之際,處於士的金字塔塔頂的是有過進士功名的人,三年一大比(加上恩科也至多平均兩年多一次考試),每次取士不過二百餘人,這種經過層層篩選下的僅存碩果,不言而喻地受到各方的矚目,相對來說,進士圈子的自我認同感也較強,「科甲出身」的金字招牌,往往成為這個階層同氣相求的「通行證」。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進士出身的人往往憑藉同年(同科同榜)、同鄉和師生網路來運作,儘管皇帝三令五申不許士人結黨結派,但進士階層中的宗派團體活動卻從來都在有形和無形中存在著。西方中國軍閥史的研究者認為中國近代從未形成過類似西方軍官團的精神,但中國明清之際的「進士團」(文官團)精神卻彷彿有之。在張仲禮先生有關中國紳士的著名研究中,將進士集團視為「核心團體」。

在士的塔頂,還存在一個特殊的頂尖,即翰林小集團。翰林品級不高,但卻是人人羨慕的「清要之職」,從理論上講,只有會試中名列前茅的人才可以進翰林院(當然也有極少數殿在三甲如曾國藩者因禮部考試成績極優而僥倖得入的)。一般來講,翰林出身的人日後的仕途都比較順利,而且他們往往是各省學政和鄉試主考副主考的首要人選,這不僅強化了他們所負的學品與士望,而且使他們成為傳統社會「士」角色最充分的體現者。至於通過考試與學官的職位建立師生網路,實際上是政治操作中的副產品。正因為這種「士林之望」的地位與身份,使得翰苑人物以道德學問自負的清高氣比別的集團來得濃重,每每以挽迴風氣為己任,晚清批評時政的「清流黨」,大都身屬翰苑,或出身翰林,就是這個道理。

在野的士是士林最大的一群,不僅相當多的士無法進入仕途,而且不斷有身在朝堂的人退下來。有的是暫時性的,因病或者丁憂,還有些是長期的,丟官的致仕的和因宦海險惡而辭官還鄉的。

在野的士當然也分階層,做過高官顯宦還鄉的和曾經入過翰苑的士無疑處於第一等級。第二等級的是中過進士的人,第三等級是舉人和貢生(優貢、拔貢和恩貢),再往下就是生員,最後墊底無疑是人數最多有志科考的童生。不過,在野士人的等級,有時也與人品、聲望與學問有關,公認的碩儒和學者或者人品聲望俱優者,即使只是一介生員,也往往能獲得較大範圍的尊重並在地方政務上產生較大的影響,即使什麼功名都沒有,也是一樣。像梁啟超的父親,一介白丁也能靠著能幹與德望孚眾,儼然成為當地鄉紳的領袖人物。

在野士人政治活動的範圍之大,是今天的人們所不可想像的,大如賑災、地區防務、文化教育以及賦稅的徵收,小至修橋補路,排解糾紛,幾乎無處不有士人的影子。明清兩朝吃皇家俸祿的地方官額數少得驚人,一個縣也就那麼幾個人,再加上頻繁的輪換以及原籍迴避制度,使他們的行政效率大打折扣,如果碰上個庸才,連正常政務也維持不下來,私人聘用的師爺們和書辦衙役,雖然能幫忙辦事,但為自家撈錢才是他們的目的,搞得不好就會出大紕漏,丟烏紗倒霉的,卻是官員自己。所以,地方官幾乎沒有不依靠當地士紳就能行使職責的,「為政不得罪於巨室」是地方官共同的座右銘。所謂「巨室」,即為士人中有權有勢又有財富的縉紳望族。張仲禮先生說:「官吏們所做的事,特別是縣官,極為有限,紳士所乾的事,往往取代了官府的政事。紳士的這些事或許可稱為『半官方』的,因為紳士代政府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代理人。紳士仍然是一個社會集團,在自願的基礎上行事。」嚴格地講,士紳並不是「代政府而行事」,由士紳們做的那部分地方政務,事實上是明清政治架構中特意留給士紳的,地方官所代表的皇權和地方上的紳權以及各自的政務範圍之間有某種平衡,誰越了界都是種麻煩。

由於在傳統社會裡,鄉村的地位並不似後來這般的衰落,鄉居的士人明顯多於城居的同類,即使達官顯宦致仕後也往往回鄉養老。所以在野士人政治角色在鄉村就顯得格外鮮明,政治作用也格外突出。按美籍華人學者黃宗智的說法,傳統社會鄉村中的權力結構事實上是雙重架構,官府一層,鄉紳一層。在我看來,這雙重架構中,官府只是浮在上面的一層皮,沒有士紳,那可真就是「天高皇帝遠」了。

一位研究者將清代士紳在鄉村的社會活動歸納為「地方學務」「地方公產」的管理和「地方公務」三大類。3顯然,還必須加上賑濟、地方防務、宗族活動以及非教育性的文化活動等幾項才勉強能概括(我所說的士的範圍雖然比王先生的士紳要大,但社會活動大體相近)。問題是這些社會活動中有多少是政治性的呢?地方公務和防務無疑是當之無愧的政事,而學務、文化活動與賑濟事實也與政治相關。士人在鄉村起的是一種基層政權的作用,把社會活動與政治活動最大限度地攪在了一起。

教育和文化事務是士人最樂意做,也最合乎身份的事情。從某種意義上說,士人的社會活動是從文化和教育向外輻射的。退休和離職的官員們,大都以擔任書院的教席為榮,書院的維持,也往往有賴於士紳的捐助。各縣官學校舍和貢院的修造,也由當地的士紳主持,從籌資到負責工程,而地方官只是發起而已。一般來說,當地士紳還負責資助和獎勵應試的舉子,大一點宗族,都設有專項的資金和田產來應付此事,總其事者,大都為士人。此外,文廟的香火,也由士紳來維持。一些有名望的士紳還熱衷於修撰地方史志,以維持道德風化。至於遍布鄉野的各種義學、村塾、家塾,就館授徒,更是士人的專利,尤以那些寒儒為多。一般的窮秀才(還有一些舉人)成為各式私學教師的主要來源,屢試不第的老童生,開館授徒的更是不在少數。廣東花縣不算是窮鄉僻壤,可洪秀全、馮雲山等「白丁」也能以授徒為業。宣稱「白衣致卿相」的科舉台階,也許是農村學子讀書的動力,而鄉野文風之系,還真有賴於這些鄉村塾師。

維持地方治安與防務,是士人另一項大的重要政治活動。從來鄉村地區的治安,主要不是由官軍來維持的,中國傳統社會又沒有警察,防匪治盜主要由鄉村中的頭面人物即士紳來張羅,修築圩寨,組織鄉勇團丁。每逢社會矛盾尖銳,天下將亂和大亂之時,這些鄉村治安組織就變成大大小小的團練,自發地抵抗農民起義軍。

賑濟活動是士人又一項社會「主業」。每逢發生災荒時,一般會有官方和民辦的兩種賑濟活動。官方賑濟常常很不及時,賴有民辦的賑濟應急。就是官方的賑濟,也需有士紳居中操辦。賑濟是維持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顯然,主持這項事務的士人們是十分清楚這一點的。

此外,某些勢力較大同時品質惡劣的士紳還能通過與地方官乃至與胥吏勾結,把持和變相把持賦稅的徵收,不是有意為自家減免,就是從中浮收漁利。同時鄉紳還能藉助於宗族系統,事實上侵奪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