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兒童對獨立的獲取

兒童在其「自然生長」過程中,最基本的便是他對獨立能力的獲取,如果我們對兒童的自然成長給予足夠的關注,兒童就會一步步變得獨立起來。這不僅表現在心理方面,同時也表現在身體方面。

兒童如果沒有回歸傾向,他便會花大量的精力直接將目標指向功能上的獨立。他的發展將直接走向更加獨立的方向,就像離弦的箭,快、狠、准地射向目標。兒童在出生的時候就開始學習獨立了。在成長的過程中,兒童會不斷地完善自己,克服路上遇到的艱難險阻。他身體里有一種至關重要的力量在引導他努力走向目標。這種力量被帕西·納恩先生稱作「有目的的行動」。如果要找出一個與「有目的的行動」相似的某種潛意識力量,那麼可以與之相比的便是我們所說的「意志力」。不過這種比喻有些牽強,因為意志力太過局限,僅僅是個體的意識而已。而「有目的的行動」這一力量卻普遍屬於生命本身的一部分,是一種天生的鼓動力,是一切進化的來源。在成長過程中,這種重要的力量能促使兒童做出許多行為,而且,如果他可以不受阻礙地正常生長發育,它可以產生一種生命的愉悅。兒童在生活中會滿懷熱情,並能快樂地發展。

兒童在其「自然生長」過程中,最基本的便是他對獨立能力的獲取,如果我們對兒童的自然成長給予足夠的關注,兒童就會一步步變得獨立起來。這不僅表現在心理方面,同時也表現在身體方面。因為人體本身在發展過程中就有這種強烈的傾向,這種強大的力量起著鼓動作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擋。我們來研究一下這種力量發揮作用的整個過程及每一個階段。出生時,嬰兒剛剛從母親的子宮中被釋放出來,這一刻他就脫離了母體。隨後他便被賦予了一種接觸並吸收周圍環境的動力和需求。我們也可以說他天生就具備了這種「征服世界的心理」。通過對自己周圍環境的吸收,他漸漸形成了自己的人格。這是兒童出生後個階段開始的標誌。如果兒童有一種征服周圍環境的衝動,這說明外面的世界對他來說是有吸引力的。可以說,兒童「愛上了」這個世界——雖然可能用詞不是十分準確。在此我們引用一下卡茨的話:「世界給予了兒童巨大的感官刺激。」

兒童身上最先發揮作用的是感覺器官。但是,如果這些器官沒有從外面吸收東西,那麼它們又有什麼用呢?它們是兒童對外界形成印象的工具,可以幫助其形成自己的性格。當我們環視四周,我們能看到什麼呢?所有的東西都會映入眼帘。我們又能聽到什麼呢?聽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的聲音我們都能聽到。這樣,別人說什麼,但後來他不僅聽得懂別人說什麼,而且還能用語言表達自己。到1歲的時候他就開始走路了,這又讓他取得了進一步的自由。而今他可以隨處走動,當你走近,他甚至會逃開或者躲起來,並且堅信自己可以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所以人類在走向獨立的道路上是分階段的。這種通向獨立的成功的喜悅來自於每一次的進步。這不是說一句「給他自由」,或者希望他自由那麼簡單。這種獨立是一種精神狀態,是在他成長道路上通過千錘百鍊得到的。確實,是自然給予了兒童成長的能力,是自然賦予了他獲取獨立的機會,也是自然引導著他去獲取自由。學習走路至關重要,不僅因為它最為複雜,同時還因為它可以在學習語言、培養各種行為的時候同步進行。學習走路對兒童來說是生理上極其關鍵的一步。其他哺乳動物不用刻意學習走路,只有人才需要經歷這樣一個漫長而微妙的過程。先不說走路,僅僅站穩就要經過三個過程。相反,牛犢等其他動物的幼仔甚至在剛出生時就能走了。雖然這些動物身形龐大,不過遠遠比人類低級。人類出生後似乎什麼都不會,組織和器官又複雜多樣,只有通過很長時間才可以建立起各種各樣的能力。僅僅直立和用兩腿行走的能力就需要最為精細的神經器官,它分為幾個部分。其一就是處於大腦底部的小腦。

在嬰兒6個月大的時候,小腦開始快速發育,並且在14或15個月之前一直保持著這個速度,之後才逐漸慢下來。直到嬰兒長到4歲半,小腦才停止發育。這期間小腦發展的情況決定著他站立和行走的能力。只有小腦正常發展,兒童才能完成一系列的成長。嬰兒6個月時可以坐起來,9個月能四肢並用地爬行,到了10個月就可以站立,12~13個月的時候就能行走,15個月的時候就可以穩穩地站立了。

位於大腦底部的小腦這一複雜過程的另一部分是某一特定神經的發育展,因為它一開始就不是完整的。只有正常發揮作用才代表它是發育完整的。兒童只有吸收周圍環境才能得到完全發展,我們把這種經驗稱為「工作」。一旦掌握了語言,兒童就開始運用並交談,這一行為沒有人可以阻止。

可以說最難辦到的便是讓一個孩子保持緘默。如果兒童被阻止行走和說話,那麼他將不能正常發展。反之,他若想走就走,想跳就跳,想跑就跑,這樣雙腿才可以正常發展。因此,兒童通過獲取新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獨立性。他只有自由地運用這些能力才可以自由發展。一步步地獨立讓兒童得到了發展。簡而言之,現代心理學認為,發展不是自己出現的。「所有個體的行為都是環境經驗的產物」。如果說我們進行教育的目標是為了幫助兒童發展,那麼我們會發現,我們能做的只是站在一邊,為他們取得的每一點進步而高興。因為我們對他起不到什麼根本性的幫助,因此才會在看到他進步時感到歡欣鼓舞。但是教育存在一個問題,兒童的發展會因為缺少了必要的環境而逆轉或減緩,雖然不太可能會停止。因此,教育的首要條件便是給予教育對象一個可以施展其各項能力的環境。這並不意味著取悅他,縱容他去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這樣做的真正意圖是讓我們明白,無論做什麼事都要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遵循大自然這一特定的規律,即人類的發展應來源於環境中所獲取的經驗。

走過這一步之後,兒童會獲得更高層次的經驗。通過這一時期對他的觀察,我們可以看到他逐步擴張自己獨立的範圍。他時刻根據自己的意願行動,自己拿東西、自己穿衣服、自己脫衣服,做這些的時候他不需要我們的指導。他的這股動力如此強大,我們的意見只會成為擋路石。不過,我們如果這樣做,阻止的不是兒童的行為,而是自然法則,因為兒童一直都根據自然法則行動。

立並非保持靜止的狀態,而是一個不斷征服的過程,它的目標不僅僅是為了獲得自由,還為了得到能量。只有堅持不懈走完這條路,才可以達到完美的程度。嬰兒的本能便是不依靠別人,通過自己的力量去行動。而當別人想要幫助他的時候,他會拒絕,這是他在尋求獨立的時候做出的有意識的步。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他會加倍努力。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最理想的生活無非是什麼都不用做,整日無所事事,這樣的話,嬰兒在出生之前的生活應該是就是最理想的了。他在子宮裡的時候,所有事情都由母親為他完成。

想想,為了與別人交談還要學習說話,這是多麼艱巨的任務啊。如果安於天命、無所事事真的是最理想的生活狀態,那麼為什麼兒童還要學習說話和吃飯,又為什麼要學習走路和思考,為什麼會因為從周圍環境中吸收到知識而歡欣雀躍呢?兒童向我們證明的遠不止這些,他告訴我們,大自然的教育方法和社會自身的教育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兒童通過工作而獲得獨立,這種獨立是生理和心理上兼備的。

不會在乎別人的知識,只是想吸收自己的知識,去體驗這個世界,通過自己獨立的努力去感受這個世界。顯然,我們在給予兒童自由和獨立的時候,其實我們是給了一個蓄勢待發的工作者以這些能力。他精力充沛,永不停止地工作。這種規律在其他生物身上也同樣適用,阻止它就等於讓兒童倒退。生物界的所有東西都具有活力。這是生命活動的最高表現形式,只有通過行動,生命才可以達到完美的境界。社會願望通過一代又一代傳承下來,人們都渴望少工作,或者有別人為自己工作,總之越清閑越好。這些對自然規律的違背是從兒童時期開始形成的。這些願望是人類退步的表現,是由於一個人在剛開始適應社會的時候沒有得到幫助,使他在最開始就對周圍環境以及行動毫無興趣。這類型的兒童習慣依賴別人的幫助,一切順其自然,喜歡被別人抱在雙臂中或是坐在椅子上。

但在兒童心理學中,這個詞包含更廣的意義。它表示成長的一種調節機制,這種機制保證了器官之間的平衡,指明了成長、發展的方向。阿諾德·格塞爾發展了這一概念,雖然他還未給出精確的定義。不過,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他主張的觀點是個體的發展必須遵循某些既定的法則。因為兒童「天生的特性和傾向會引導他怎麼做、做什麼,甚至會告訴他要什麼時候去做。」換句話說,格塞爾認為,兒童身上的某些功能不會因他人的引導而發生改變。

兒童身體上的發展表明以上所說屬實。事實上,我前面已經提過,兒童只有在某些特定部分達到成熟的程度之後才可以行走。同樣,只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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