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

想要坐下來提筆寫一寫自己,就難免提出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這些問題解決起來往往費神費力,令人苦不堪言。首當其衝的當屬「是否應該實話實說」這一老生常談的話題。一個人可以多大程度地吐露自己的心聲?在很多人看來,這已經成為每個自傳作者所面臨的首要難題。無論作者是選擇傾其所有,還是有所保留,批評者總會找到發聲的理由。

你當然可以實話實說地交代自己,但在談論別人的時候是否會有所顧忌?1949年,我離開了南羅得西亞 。對此之前的個人生活,我可以盡情書寫,因為即使我的筆觸犀利,於他人的傷害也不多,畢竟尚在人世的親歷者已經無幾。改動真實信息在所難免,但我也只是略加刪減,最多只更改一兩個姓名而已。因此第一本自傳的寫作並無澀滯,思想上我也沒有什麼負擔。第二本自傳記敘了我到達倫敦以後發生的事情,寫作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即便如同西蒙娜·德·波伏娃曾說的,我在某些事上「無意說出實情」。可是讀者不免要發問: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自尋煩惱?我認識的名人不在少數,翹楚也有一二,我認為即便是親友良伴也沒有義務將所有的事情和盤托出。年歲越長,我知道的秘密也就越多,一個個漸埋在心底。與我年齡相仿的人大抵都有這種體驗吧。為什麼大家會認為秘而不宣的總難逃「情事」二字呢?重要的事情明明更多。

我讀史書向來審慎。因為多少親歷過一些重大事件,所以我知道相關的報道須臾間就會瓦解成隻言片語,最終不過是各執一詞。閱讀傳記作品,我會羨慕那些能夠三緘其口的作者。我發現,這似乎成了一個慣例——遊走在事件邊緣或生活外圍的人們總是爭相斷言,而了解實情的人慣於保持沉默,最多也不過三兩句話。許多年來,醜聞和桃色新聞一直是媒體追逐的焦點。如今,一些雖說不上令人厭煩,但也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並沒有得到公眾的正確認識。其原因在於事件的參與者們都選擇了守口如瓶,甚至將自己置身事外,冷眼旁觀一切的發生。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更為隱秘的原因。事件的推動者或從旁加以刺激的人們被遺忘在了歷史的洪流中,因為記憶本身摒棄了他們。這些煽動者舉止浮誇,肆意妄為,情緒激動得近乎瘋狂,待人接物也很生硬。其實問題的關鍵在於,他們明顯要異於那些頭腦清醒、處事圓滑的人,而後者即便受到他們的影響,也寧願忘記自己一時的瘋狂行為。史書中總有一些事件是引人注目的,然而讀來卻讓人如墜雲霧。據此,人們可以推斷這些事件的背後是思想激進的男男女女。這些人雖有噴薄而發的精神,卻容易為人所遺忘,因為歷史向來習慣摒棄異類,以安全為宜。然而,人們口中的「野蠻人」往往是歷史事件的締造者。倘若沒有這樣一位鼓舞人心的人物,南羅得西亞的土地上恐怕是無法誕生共產黨的。

女性常常被記憶遺忘,進而被歷史遺忘。

「是否要說實話」以及「說多少實話」固然重要,然而與轉換視角相比,其重要性則略遜一籌。這是因為每到一個新的人生階段,我們對人生的看法便會不同,就如同爬山,每次轉彎都意味著不同的風景。如果這本書寫於我三十歲那年,恐怕它會變成一篇殺氣騰騰的檄文。如果寫於四十歲呢,說不定會是一本哀哀凄凄的悔過書,觸目可及的語句都是「主啊,我怎麼就做了那種事?」現在,每當回顧自己懵懂的年輕時光,我都會愈加冷靜地去看待它,不再懷有太過強烈的好奇心。人們注意到上了年紀的人慣於回首往事,於是難免要問個為什麼,可老人們也在尋找問題的答案。為什麼會發生那件事?我嘗試以別人的視角去審視過去的自己,然後再將自己換位到過去的某個時刻。每到此刻,我的情感都會陷入劇烈的掙扎,以彼時的觀念和思維來看,這無可厚非。但對於現在的我而言,卻並非如此。

另外,觀賞風景也並非易事。一旦動筆寫作,問題就會紛至沓來。比如,為什麼你偏偏記得這件事而不是那件事?為什麼你先是念念不忘過去的某一年,甚至能清楚地記得在那一年裡某個星期,某一個月所發生的事情,繼而又完全把它從記憶中抹掉,怎麼也想不起來?你又是如何斷定,那些能夠回憶起的事情一定比被你遺忘的事情更重要?

或許我們也可以視風景為無物?這倒未嘗不可。有一次晚餐時,我和一名男士相鄰而坐。他對我說,他永遠都寫不出一部自傳,因為自己的記憶里一片空白。我問,怎麼會一片空白呢?他說,最多也只閃現一兩個畫面罷了。「這些畫面,」他繼續說,「就像彩色玻璃落在教堂漆黑石地上的點點塗料和斑點。我簡直難以想像過去那些黑暗的日子。哪怕試著想想,都會令我產生巨大的不安全感。好像記憶本身人格化了,雖然我知道這並非事實。現在,我可以想像自己到了一個陌生的國度,而過去的一切都從我的頭腦里清除了。我仍然會好好地生活。畢竟我們出生的時候也是沒有記憶的。似乎對每個成年人來說都是如此,首先需要承認這一點,然後我們創造生活,製造自己的記憶。」

為什麼要寫作自傳呢?在各類傳記大行其道的今天,寫自傳是為了自我防衛。這是一次心驚肉跳的體驗,就好像你走在一條平坦卻乏味的道路上,頭上是半明半暗的天空,雖然心情還算愉快,但你知道可能隨時會有一個探照燈照射過來。當然,不可否認,的確有一些不錯的傳記作家,他們現在多居於英國。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就是傳記作品的黃金時代。有什麼比一部名副其實的優秀傳記還要好呢?這樣的作品的確不多。

在剛剛過去的1992年,我得知有五位美國傳記作者正在撰寫有關我的傳記。其中有一位我從未見過,甚至未曾聽說過。有一位是我在辛巴威的朋友告訴我的,說是正在為書寫傳記「收集材料」。可這材料從哪裡來?是從早已離世的人們那裡嗎?還有一位女作者,我跟她只見過兩次面。其中一次,她很細心地問了一些平常的問題,也是在那時才告訴我說,她寫了一本有關我的書,並計畫出版。而他們當中的另一位作者,只是在虛構傳記罷了,取材不過來源於幾部小說中略含自傳性質的內容,以及兩篇與我父母相關的專題文章,也有可能查閱了一些訪談錄,但訪談錄向來都充斥著不實的信息。你可能會花上數個小時來接見一位採訪者,這位採訪者也會不停地記錄著你的每個字句,然而最後成型的文章或訪談錄竟然含有許多重大的事實錯誤,這實在令人震驚。事實真相變得越來越不重要,部分原因是作家們被當成了人們滿足自己想像的借口。至於說那些有關自己的文字,如果作家們對其真實性加以關心,會不會顯得很孩子氣?也許會,可能正因為如此,每一年我都察覺自己變得與這個社會更加格格不入。一年後我回到了巴黎,曾經採訪過我的一名年輕女性再次來訪。我對她說,她上一次的採訪文章中有虛構的成分,她居然反問我:「如果在截止日前必須提交文章,而背景資料又不充足,換作是您,難道就不會虛構嗎?」顯然,即便我當時回答說不,她也不會相信我。這恰恰讓我認識到了問題的核心所在。在當今文學氛圍內成長起來的年輕人無法相信往昔的事情。「過去,嚴肅的出版者都會竭力而為,為態度嚴謹的作家尋找嚴肅認真的傳記作者。」如果你這樣對年輕人說,那麼他們必然投以你懷疑的目光。如今所有人都想當然地以為,他們唯一需要關心的就是儘可能多地出版傳記作品,即使作品平庸也無所謂,反正傳記作品銷路很好。儘管作家們對此多有抗議,但被寫到傳記里的人生也就身不由己了。

如果你試圖通過寫作自傳來正名,那麼你就會立刻生出疑問:難道事實真相確實如此嗎?對於生活的諸多方面,我一直都在試圖更好地理解。我和母親的關係就是其中的一個方面。但如今讓我感興趣的,並非這些狹隘的個人體驗。自我懂事以來,我就一直在試圖逃離我的母親。從十四歲起,我便開始執拗地反抗她,從內心想要避開她所代表的一切事物。女孩們總要長大的,可母女間的鬥爭就真的無法調和嗎?如今看來,母親就是一個悲劇人物,心懷勇氣和尊嚴地過著自己那不盡如人意的日子。我當時雖然覺得母親很不幸,可待她並不好。如今,你可能每天都會看到或聽到,有的年輕人正讓自己的父母備受煎熬,而且常常是一個女兒對自己的母親發脾氣,這樣的舉動簡直稱得上殘酷。長大後他們才會醒悟:「小時候,我真的太蠻橫了。」子女和父母間一旦交惡,就會產生一絲異乎尋常的惡意和怨恨。但是從過去的歷史和小說中來看,事情並非總是這樣。那麼究竟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為什麼心情不好居然成了一項權利?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她在英國時,家裡沒有收入來源。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她帶著年幼的孩子去了美國紐約。到了那裡,她通過給藝術家們做模特來謀生,有時也會做時裝模特,收入很不穩定。她住在紐約市區外的一個小鎮上,年僅二十歲的她貧窮而孤獨,也嚮往著有趣的生活。終於有一次,僅僅就那麼一次,她將兒子託付給一位朋友照看,然後在紐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