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與身外遭遇保持距離 不佔有

我們總是以為,已經到手的東西便是屬於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覺得蒙受了損失。其實,一切皆變,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佔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時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斷地得而復失,習以為常,也許能更為從容地面對死亡。

另一方面,對於一顆有接受力的心靈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會真正 失去。

我失去了的東西,不能再得到了。我還能得到一些東西,但遲早還會失去。最後註定要無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看重得與失呢?到手的一切,連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們來做試驗,至多不過是早一點失去罷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損失,包括名譽、地位、財產等,只要不影響基本生存,實質上都不應該帶來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傷不了。

守財奴的快樂並非來自財產的使用價值,而是來自所有權。所有權帶來的心理滿足遠遠超過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滿足。一件一心盼望獲得的東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屬於我了,就會產生一種愚蠢的歡樂。

耶穌說:「富人要進入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對耶穌所說的富人,不妨做廣義的解釋,凡是把自己所佔有的世俗的價值,包括權力、財產、名聲等,看得比精神的價值更寶貴,不肯捨棄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內。如果心地不明,我們在塵世所獲得的一切就都會成為負擔,把我們變成負重的駱駝,而把通往天國的路堵塞成針眼。

王爾德說:「人生只有兩種悲劇,一是沒有得到想要的東西,另一是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我曾經深以為然,並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輕鬆俏皮。但仔細玩味,發現這話的立足點仍是佔有,所以才會有佔有慾未得滿足的痛苦和已得滿足的無聊這雙重悲劇。如果把立足點移到創造上,以審美的眼光看人生,我們豈不可以反其意而說:

人生有兩種快樂,一是沒有得到想要的東西,於是你可以去尋求和創造;另一是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於是你可以去品味和體驗?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

有一個人因為愛泉水的歌聲,就把泉水灌進瓦罐,藏在柜子里。我們常常和這個人一樣傻。我們把女人關在屋子裡,便以為佔有了她的美。我們把事物據為己有,便以為佔有了它的意義。可是,意義是不可佔有的,一旦你試圖佔有,它就不在了。無論我們和一個女人多麼親近,她的美始終在我們之外。不是在佔有中,而是在男人的欣賞和傾倒中,女人的美便有了意義。我想起了海涅,他終生沒有娶到一個美女,但他把許多女人的美變成了他的詩,因而也變成了他和人類的財富。

對於一顆有接受力的心靈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會真正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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