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翻身」大動蕩中的鄉村政治

同情中國革命的美國人韓丁,曾經寫過一部反映中國土地改革的書,名字叫《翻身》,這個書名顯然來自於中國解放區土地改革的現實,當時,農民把土改就叫翻身,分到了土地的農民,也被稱為「翻身農民」。不錯,從解放區開始最後隨著解放軍解放中國大陸而推行到全中國的土地改革運動,的確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次天翻地覆的大動蕩大風暴,在這個動蕩中,不僅貧苦的農民翻了身,而且原來一直統治鄉村的精英也翻了身,只不過是向下翻,整個鄉村世界徹底顛倒了過來。

對於中國這樣傳統的前現代國度而言,土地改革本來就應該是發展進程中的應有之義,即使是國民黨,也從來沒有否認過這一點,孫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張,並沒有從國民黨以及政府的正式文件中消失過,而且一直是共產黨推行土改的最好的理論依據之一。嚴格地講,土地改革甚至不像參加運動的農民和被剝奪土地的地主想的那樣,是所謂的「共產運動」,只能算是一種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運動,重新分配土地,對於共產黨人來說,只是完成了一項民主革命的遺留任務。

土地改革不是中國獨有的事情,以暴力的方式完成土改,只是土改的一種形式。當年蘇維埃運動期間,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所做的最主要的事情,就是用暴力的方式進行土地改革,所以,那個時期又可以被稱之為「土地革命時期」。在那個時期實際上不存在別的選擇。在與國民党進行決戰時刻的共產黨人,將土地改革作為最基本的農村戰略,無疑是最好的奪取政權的策略。顯然,作為中國這樣一個農民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國,革命的領導人將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作為重點考慮的對象,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僅最高領導階層有此積極性,就是革命運動的骨幹成員也同樣有這樣的積極性。在抗戰期間,來自外部的巨大壓力使得共產黨人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的土地政策,以保證自己與鄉村精英,尤其是那些帶有傳統意味的鄉紳的聯盟關係。儘管如此,在抗日根據地,經過幾次減租減息運動以及多次的複查,加上稅收政策的導向,基本上已經使根據地土地佔有嚴重不均的現象得到了很大緩解,從下頁的這個表格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各個根據地減租減息前後各階級土地佔有情況(%)備註:北嶽區減租前系1937年,減租後系1942年;太行區減租前系1942年5月以前,減租後系1944年查減後;晉綏區減租前系1940年,減租後系1944年前;濱海區減租前系1937年,減租後系1944年;鹽阜區減租前系抗戰以前,減租後系1944年。

從此表我們看到,減租減息實行後,貧農的土地佔有率也有所提升,富農和僱農的土地佔有率變化不大(略有減少),地主則大幅度下降,而中農的土地佔有率則大幅度攀升,顯然,這期間大量的原來的貧農由於購買了地主的土地而上升為中農,甚至富農,而從前的大部分僱農則上升為貧農,僱農所佔土地比率小,主要是因為他們的人數比從前進一步下降,所佔農村人口的比例本來就很小的緣故。這也說明在減租減息之後,農村中赤貧人口下降,土地佔有趨於平均化,可以說已經部分地解決了老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據太行區的統計,在1942年以前,地主占人口比例的3.25%,1944年查減(即對減租減息的複查)以前,為2.22%,到1945年則僅佔1.98%。地主佔有的土地面積,在1942年以前為全部土地面積的24.63%,1942年以後降為9.7%,到1944年查減以前為6.37%,查減之後則落到4.22%,用當時晉察冀邊區的一位負責人的話來說,地主的土地,只剩下「一點殘餘」了。從這個意義上講,儘管在抗戰的環境下,各根據地實際仍然沒有放棄對土地佔有不均衡現象的克服,已經部分而且平和地進行了土地改革。儘管如此,老解放區(即根據地)的土地狀況仍然是共產黨人和一部分尚且處在貧困狀態的農民所不能滿意的,這是因為,由於長期的艱苦抗戰,日軍掃蕩造成巨大的破壞,使得越是老解放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狀況就越差,普遍的貧困使得大部分老解放區農民的生活水平低於戰前,這種低下的生產力狀況,使得老解放區沒有能力改善一部分處於貧困線以下的農民的生活。同時,在抗戰中掌權的村幹部(包括農救會等團體的負責人)有不少藉機出現了上升,從而造成了新的貧富不均,雖然差別並不大,但由於這些人是從與其他人一樣的貧困狀態迅速升上去的,所以很容易在那些仍然貧困的人心裡產生不平衡。

同時,我們還應該看到,在抗戰結束時,中國共產黨所控制的地區有一大半是新解放區和游擊區,在這些地區,對於中國共產黨而言,最突出的問題是怎樣迅速地站穩腳跟,以迎接將要到來的國共之爭。自然,按照中國共產黨行事的慣性,發動群眾成為當務之急,而發動農民群眾最好的方式,莫過於解決土地問題。正因為如此,雖然延安方面還沒有解決土地問題的通盤考慮,各個解放區已經在開始近乎自發地解決這個問題了。事實上,由於中國共產黨通過抗戰,與國內各個中間勢力建立了比較好的關係,獲得了相當不錯的名聲,而且成功地安撫了控制區域內的原地方精英,毛澤東等人曾經考慮過以和平的方式,通過發行土地公債來贖買地主的土地以解決土地問題,但是,等到這個方案出來徵求各個解放區意見的時候,各地已經差不多都以暴力和准暴力的方式,開始著手進行土地改革,或者進行得差不多了,結果此方案胎死腹中,毛澤東於1946年6月27日,致電周恩來、葉劍英:「中央正考慮由各解放區發行土地公債發給地主,有代價地徵收土地分配農民,其已經分配者,補發公債,如此可使地主不受過大損失,唯漢奸、土豪劣紳、貪官污吏、特務分子不在此例。」不久,中央還發出指示,要求各地對贖買政策迅速研究其可行性,並告中央。然而,各個解放區對此意見不一,旋因全面內戰爆發,此案廢止。

如此一來,本來可以使得土地改革社會震動較少、代價比較小的方案,再也沒有實行的可能,後來這種和平方案反而落得機會主義的話柄,土地改革只能沿著暴力的路線,一路行進下去。

解放區的土改幾乎是在慶祝抗戰勝利的凱歌聲中就開始了,土改是以「反奸清算」人手的。在日軍佔領期間,日本人一般來說是比較喜歡用原地方精英出任偽政權的職務,即使原來不是精英,通過擔任偽職,也有不少人發達起來,其中有偽政府人員,也有偽軍的軍官,這種情況在日本統治比較穩固的東北地區特別明顯,那裡的地方精英和一部分地痞流氓,通過與日本人的合作,或者保住了自己的勢力,或者發了家,成了所謂的「昭和地主」。在這樣的地方,地方精英謀取權勢和財富的方式往往更加缺乏合法性,他們的統治自然更流於非道德化,甚至到了連日本人都看不下去的地步,而農民的生活則更加趨於惡化,普遍低於戰前的水平。日本的殖民統治無疑加劇了原來就已經十分緊張的社會和階級關係,而一般農民對在日偽時期騎在他們頭上的有錢有勢的人們的不滿,由於民族性的道德反感,明顯地更加強烈。所以,隨著日本的投降,中國共產黨在反攻中控制了這些地區,這些附在日本神廟裡的「城狐社鼠」,馬上就面臨著被清算的命運,事實上,新解放區的反奸清算運動,一經發動,很快就形成燎原之勢。

反奸比較簡單,就是將當過漢奸或者有類似劣跡的地主或者富人打倒,把他們的土地財產沒收分給貧苦農民,而清算則比較複雜一點,既是在反奸鬥爭中對漢奸地主的罪行清算,又擴展為對所有地主在減租減息過程中的一種財產清算。這兩種清算按道理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前者是因為喪失了民族道德而導致的沒收,屬於無條件的剝奪,而後者則是由於減租減息過程中佃戶們(其實主要是工作隊)根據減租減息的原則,往上推若干年,對所謂應該減而沒有減,因而多收的租子和利息錢的一種清理和退賠。但是在運動過程中,除了那些比較著名的大漢奸之外,兩者往往有點混淆不清,雖然後者是經過「算賬」,直算到地主不把土地交出來就沒有辦法退賠所欠農民的賬(多數即使將全部財產都吐出來,也依然欠賬)為止,而前者根本無須這麼啰嗦,直接拿來就分了,但兩者都要經過群眾大會的鬥爭,在相互感染,群情激憤的「劇場效應」作用下,過激行為在所難免,被打死打殘的固然多為曾有漢奸劣跡的地主,但那些在民族道德上無虧,卻為人吝嗇、待人苛刻之輩,往往也難脫厄運。事實上的分田運動,一旦形成氣候,很快就瀰漫到了老解放區,按「反奸清算」式的算賬方式,地主剩下已經不多的土地很快失去了,而抗戰時期建立的村政權和農會等組織的負責人也受到了衝擊,因為他們的地位通過政權得到了提升,或多或少的有多吃多佔和態度粗暴等問題。

解放區的「反奸清算」運動,無論對於新老解放區都意味著一場鄉村權力的更替。新解放區發動群眾的組織方式是組織新農會,而新農會的核心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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