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個「土圍子」的剖面圖

自清末民初以來,由於中央政權的虛弱,地方秩序的紊亂,中國的政權體系呈現出極度的發散的狀態,中央政府號令不出都門,即使是控制了中央政府的軍閥,也難以「挾天子以令諸侯」,凡是大一點的軍閥,其部下或多或少都有些獨立性,只有靠自己嫡系部隊的武力威懾,才能控制局面,有時,即使是自己一手提拔起來的親信,在獨當一面之後,也有可能背叛脫離。除了少數特別有辦法的軍閥之外,各地軍閥治下的鄉村地方,普遍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半割據的土圍子,大的佔據數縣,小的只能在寨堡之中對周圍的村莊發號施令。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國民黨南京政府統治的中期才只能說有所緩解,事實上,直到1949年全國解放,一個正常的普遍性的法律秩序都未能在全國範圍內確立,也就是說,土圍子式的統治狀態,一直或明或暗地在鄉村世界的某些地方存在著。

土圍子是一種很獨特的鄉村權力結構,在它治下的地面,基本保留著正統中央政權所規定的行政區劃和行政單位,甚至獨霸一方的「寨主」們都有著正式的名義,連他們手中的武裝也都具有民團之類的「正式編製」,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都為能管得著它們的軍閥或者正統的上級政府交糧納稅,提供勞役。但是,土圍子絕不會允許上面的政權觸角伸到它的圍子裡面來,大的土圍子縣長即使不是寨主的走狗,也只能作個擺設,小的土圍子,也將區、鄉長頭銜戴在自己或者自己人的頭上。這些土圍子的武裝有的非常有戰鬥力,甚至不次于軍閥的正規部隊,在蘇維埃時期,肅清蘇區內的土圍子往往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紅軍可以打敗幾萬乃至十幾萬國民黨正規軍的「圍剿」,但有時卻攻不下根據地里的土圍子,那時寧都賴村是一個由地主武裝控制的土圍子,中央紅軍的主力一軍團和三軍團都去攻打過,但屢次失敗,直到第三次反「圍剿」勝利之後,才將之打開,後來毛澤東還在他的著作《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里提到了它和保安附近的介子河這兩個大大有名的土圍子。

土圍子的統治大多是家族式的,有的還會世襲,外面的法律一般都管不到圍子裡面。土圍子之間,也根本無視上面意志在互相火併和相互結盟,土圍子的堡主一般都胸無大志,沒有思想,更休談主義,統治方式雖然相互間有些小的區別,但大體都是武力強制,頂多加上一點經過特別解釋的儒家道義。我們下面將要剖析的河南內鄉的別廷芳,就是這樣一個土圍子的範例。

別廷芳是河南內鄉人,出身農家,家裡有三十餘畝土地,這點土地,在北方只能算是衣食自足的小康之家,從他父親只讓他一個人讀書的事實看,可能家境並不寬裕。別廷芳從小就屬於那種比較聰明又特別頑劣的農家子弟,基本沒受過什麼教育,讀過幾年私塾,並不用功,可是憑著小聰明卻可以讀《三國演義》。他從小讀書不成,卻也不肯在家老老實實地務農,於是就拉了一幫無賴少年上山打獵,練了一手好槍法,好勇鬥狠,能言善辯。清末民初這個動蕩混亂的時期,恰好給他這種不務正業的人提供了一個施展的大好時機。在清朝覆滅前幾年,由於統治秩序的紊亂,傳統的鄉紳威權動搖,黑社會勢力上升,別廷芳開始在村中嶄露頭角,他憑仗的有兩個東西,一是手中的槍和一群鄉中跟著他打獵的無賴;二是能言善辯,善於和勇於解決糾紛的能力。憑著這兩手,特別是前一種強力的威懾,別廷芳成為內鄉張堂村一帶的「仲裁者」,我們知道,這種身份過去一向是鄉紳們所專有的。

辛亥革命,改朝換代之際,豫西一帶秩序更亂,一時間竟成為盜匪橫行的世界,當地的鄉村精英開始修寨築堡,原有的鄉村武裝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別廷芳所在地方的鄉紳集資重修了張堂村附近的老虎寨,並從南陽義大利教堂買回幾支快槍,請別廷芳率領他的弟兄進寨為寨勇。然而不久,別廷芳就由為人家看家護院的保鏢頭,變成了寨主,原來花錢雇他的地主富戶,現在要看他的臉色行事了。

不過,當時豫西寨堡林立(其他地方也差不多),即使在內鄉,老虎寨也只能算是一個小寨,槍缺人少,而且偏處山區,受其「保護」的人口既少,又沒有大宗的財源(不挨近商路通道)。別廷芳不甘心只做一個小寨主,於是充分發揮其好勇鬥狠的特性,以非常的手段,拚命向外擴展,別人不敢幹的事他敢於,別人不敢殺的人他敢殺。就這樣,別廷芳通過召集亡命之徒,購買槍械,收繳散兵游勇的槍支,火併其他寨堡等多種方式,逐步擴張了自己的勢力,其鼎盛時期能夠控制內鄉等四縣,勢力輻射到整個宛屬十三縣,成為頗具規模的土皇帝,在全國都有名聲。許多政界要人都知道豫西有個別廷芳,李宗仁晚年寫回憶錄時,還專門花了不少篇幅描寫他所聽說來的別廷芳的逸事。

別廷芳後來雖然坐大了,成了內鄉一帶的土皇帝,控制範圍大到幾個縣,但可以說他仍舊是個寨主。他盛時雖然達到擁有兩萬人槍,甚至還有小型的兵工廠,但卻死死守住家鄉這塊地盤,既不肯再向外擴張,又不肯率軍出境半步,無論外面的軍閥許給他多少好處,委以什麼頭銜,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一離開內鄉這塊土地,就有可能人槍還有土地全部賠掉。他雖然是宛西一帶說一不二的人物,但卻從來不在縣級政權上做文章,縣長和縣政府只要不干涉他的事,就任其存在,但是鄉村的保甲長,卻要由他來控制和委派。他的武裝,儘管裝備和訓練並不比正規軍隊差,但卻始終保持民團的名義——等於是固守著鄉村地方武裝的本色。等於說,當年在老虎寨的時候,是個小土圍子,後來控制四個縣了,別廷芳就當它是個大土圍子,所以,別廷芳非常具有土圍子圍主的特色。

別廷芳的統治,概括起來,大體上有這麼幾個特點,其一,對他武裝集團的成員特別地關照。還在他做小寨主的時候,他對手下的寨勇就非常照顧,十分在意解決他們的困難,缺糧缺錢,只要跟他打招呼,肯定會得到幫助。比較特別的是,別廷芳不在乎手下的兵有多少劣跡,多少殺人越貨的亡命之徒,只要投靠到他的門下,就什麼事都沒有,即使再干隨意殺人的事情,他也會給「罩」住,前提只有一個,就是要無條件聽他別廷芳的話。坐大以後,他對於手下的軍官和士兵依然高看一眼,給予特別的照顧,餉額都比正規軍高,而且從不拖欠。由於他始終保持兩萬左右的兵力,其中3/4以上還是不脫產的預備兵,所以能始終保證較為優厚的供給。當然,這前後還是有相當的差別,當別廷芳僅僅是個小寨主的時候,他需要依靠非常手段得到發展,於是招納亡命之徒,手下多為敢於玩命的不法之徒,在心黑手狠的黑吃黑較量中,佔了上風,一個小魚居然吃掉了周圍的大魚。可當別廷芳成了周圍土皇帝中的大個子的時候,他就轉變了帶兵的指導思想,逐步剔除了手下的那些凶梟之徒代之以老實而忠誠的農民。並吸收一些曾經在外面做過正規軍團營長的鄉人和族人,來訓練他的民團,比如別光漢是別廷芳的族侄,曾在馮玉祥的西北軍做過團長,被別廷芳拉來以後,他的民團就按照西北軍的方式加以訓練,結果從外觀上看上去頗似西北軍。說明他很賞識這種比較土氣卻規範化的武裝形式。正因為如此,別廷芳能在眾多的土圍子中脫穎而出,既能發展起來,又避免了像他的一些同類那樣,被兇悍的鄉兵頭目反噬。

其二,言出法隨,隨意殺人。當他做老虎寨寨主的時候,正值袁世凱統治時期,雖然各地的寨主都是半獨立的土皇帝,但對於人命大案還是不敢擅自處理,多少還要給縣政府一點面子,至少不敢隨意公開殺人,但是別廷芳雖然僅僅是個小寨主,卻拿殺人不當回事,在他的「保護區」內,只要有誰逆了他的意,他就敢叫這個人腦袋搬家。在內鄉境內,哪怕犯芝麻綠豆大點的小錯,都有可能被殺,李宗仁回憶說,別廷芳曾經下令「偷瓜者死」,據與別廷芳共過事的人回憶,的確有僅僅偷掰了路邊的一穗玉米而被槍斃的。此外,還有幾種人即使不犯禁,也該死,一是思想不穩者,二是好打官司者,三是見過世面但卻好說怪話者。別廷芳的這套動輒殺人的統治法,據他自己說是跟諸葛亮學的,亂世用重典(別廷芳特別喜歡讀《三國演義》),其實,許多並不讀《三國演義》的土圍子的圍主也無師自通地會這一套,一個「殺」字就是他們賴以維護強權統治的不二法門,只不過別廷芳殺起來格外凶而且毫無顧忌而已。

其三,充當保護人,制定「保護規則」。客觀地說,別廷芳的殺人,並不是完全憑著一己的喜怒率性而為,這樣會令老百姓無所適從,其實反而會起反作用。他的統治,關鍵的一點是必須服從他,他所說過的話必須無條件遵從,而他說過的話也的確算數。別廷芳公開地說,內鄉人只有兩條路好走,「一條是規規矩矩地聽命於我;另一條是永遠離開內鄉」。他曾經下過四大禁令:禁吸大煙;禁吸紙煙;禁用洋靛染布,禁穿洋布;禁止賭博。雖然連偶爾賣過香煙的小販和打打葉子牌賭幾個大子兒的農民都有被砍頭的,但這些被嚴格執行的禁令,確實具有某種「保護」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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