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時代 給食物起個中國名字

中國人自古驕傲,很重華夏和蠻夷之分。蠻夷有好東西拿來吃喝,也要特別給個稱謂。古代中國人圖省事,習慣這麼起名字:西域來的,都給個前綴,叫「胡什麼」,比如胡瓜、胡豆、胡蘿蔔、胡椒、胡桃;如果是海外來的呢,就叫「洋什麼」,比如洋煙、洋蔥、洋芹菜,那就是海外發來中土的。西邊是胡,東邊是洋,分門別類,各安其所,舒坦啊。

但總這麼拿「胡」「洋」字樣給人安插,也不是很雅。既然中國古人講求風雅,又是禮儀之邦,那就入鄉隨俗吧。義大利人Matteo Ricci來中國,也不強逼著中國人咬義大利語,自定了漢名叫利瑪竇。中國人也客氣,到清朝就管英國叫英吉利,管美國叫美利堅,都是好字眼。

比如說吧,鼻煙這東西,英文叫snuff,清末大家都好聞這玩意兒,就給起個譯名叫「士那夫」,純是音譯。煙草tobacco,在菲律賓種得甚好,中國士大夫聽了,按字索音,就譯作「淡巴菰」,也有種說法叫「淡巴姑」。乍看字眼,會以為是種清新淡雅、適合熬湯的菌類。

萬惡的鴉片乃是opium的音譯不提,好玩在鴉片另有個中文名,叫作阿芙蓉,乍聽之下,還以為是犯毒癮的特別鍾愛其氣味芳香而定的美名。實際上一琢磨:鴉片在阿拉伯語里讀作Afyum,那不就是「阿芙蓉」嗎?鴉片可恨不假,但「阿芙蓉」這三字的確很妙,不亞於把希臘首都Athens譯作雅典。

阿拉伯語的另一個貢獻,就是「咖啡」這個詞。咖啡,英語寫作coffee,讀音更接近「柯非」;法語Café,跟漢語里「咖啡」倆字更像些。但其本原,卻是阿拉伯語的比「柯非」「咖哇」好聽又好看。

咖啡裡頭的拿鐵,義大利語寫作Caffè latte,法語寫作Cafe au lait,讀作「歐蕾」。其實義大利語latte和法語lait,都是牛奶。這咖啡說白了,大可以叫作「牛奶咖啡」,但稍微想一想:中文讀作拿鐵,聽來范兒十足,是給成年人喝的;嚷一句「夥計來杯牛奶咖啡」,立刻落了下乘,好像拿來哄小孩子的咖啡奶糖。同理,義大利語macchiato初義彩繪,一叫成「瑪奇朵」,異域風情就出來了,尤其這「瑪」字選的,很容易讓人覺得瑪奇朵是哪個漂亮姑娘的姓氏。

義大利文Ordine dei frati minori cappui,中文譯作「嘉布虔小兄弟會」,是基督教某支派。這一派人,喜歡穿淺咖啡色袍子。義大利人後來發明了種咖啡,因為是奶泡打就,色彩特殊,很像嘉布虔派的袍子,於是借了cappui起名——於是就成了卡布奇諾cappuo。這字眼選得有講究:你一杯奶泡咖啡,叫個卡布奇諾,聽著就活潑俏皮;如果譯作嘉布虔小兄弟會,「兄弟我請你喝杯嘉布虔小兄弟會咖啡」,煮鶴焚琴,大打折扣。

廣東和西洋進行貿易的時間最早,於是造出了許多漂亮的譯名。粵語譯名,都按粵語讀音,不拘形格,比如David Beckham,一般譯作貝克漢姆,廣東人譯作碧咸。你用普通話念碧咸,念到死都覺得風馬牛不相及。但用粵語一念,就覺得音極近。比如把kiwi翻成奇異果,真是神來之筆,意音皆近。milk shake翻成奶昔,就有點兒一半一半——前一半意譯,後一半音譯。把salmon翻成三文魚也源自粵語,一如sandwich翻成三文治,只是很容易讓人疑惑:三文治和三文魚有沒有遠親關係?香港人至今稱呼某種水果叫士多啤梨,不知道的會以為很神秘,細一看是草莓,再一想就會明白:strawberry,直接音譯過來啦。

葡萄牙人拿來做早飯吃的煎蛋omelette,粵語里叫作「奄列」。把egg tart譯作「蛋撻」,也是粵語創意。在廣東茶餐廳,吃到「班戟」這玩意兒,第一次見,會以為是班超之戟;看模樣,又不太像戟。再一看,是pancake,鍋攤薄餅的音譯,可見廣東人譯音用字,又險又奇。實際上,因為粵語讀音引入甚早,所以至今如布丁(布甸)、奶昔、曲奇、芝士這類西式茶餐慣見詞,大家都習以為常,把粵語稱謂當作慣用了。甚至日語うどん,被翻成中文「烏冬面」,其實也是粵語發的端。

但譯名界的通行語言,不只粵語一味。清末,上海急起直追,語言上也不遑多讓。比如,Russian soup俄羅斯湯,被上海話一捏,就成了「羅宋湯」。廣東人不是管omelette叫奄列嗎?上海人偏要出奇,用吳語念作杏利蛋。歐陸麵包toast,廣東人叫作「多士」,上海人就抬杠:就得叫「吐司」。

有一個美麗的傳說,稱泰戈爾當年訪華,徐志摩負責接待。兩位才子一起抽cigar,吞雲吐霧。末了,泰戈爾問徐志摩,這玩意兒可有中文譯名?徐志摩才思泉涌,答曰:「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煙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故事動人,但稍一查驗便可發現,1905年連載完的《官場現形記》裡頭,早有了「雪茄」字樣。而且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這吳語區的人都明白:雪茄倆字,用普通話念,與cigar不甚合襯;但用吳語念,就嚴絲合縫。料來「雪茄」這詞,出自清末某吳語區譯者的手筆,多半不是蘇州人,就是上海人。

麵包夾香腸,英語叫作hot dog,中文倒沒有叫「霍特多格」,而是老實意譯,叫作「熱狗」。依此推論,cold stone冰激凌該叫作「冷石」,和熱狗還真是一對,但現在官方譯名卻叫作「酷聖石」,不免讓人替熱狗鳴不平:大可以改叫「熾熱狗」,聽著也威風些。

唐朝的《酉陽雜俎》裡頭,已經提到過冰與奶製品混一的玩意兒,叫作「酪飲」。宋朝時,大家也習慣管類似東西叫冰酪。但ice cream傳入我國,譯者就半音半義,來了個「冰激凌」——其實cream既然跟奶油搭界,幹嗎不直接翻成「冰奶油」,或者古典些,直接叫「冰酪」呢?大概還是覺得「冰激凌」更機靈好聽吧。同理,Dairy Queen,直譯該叫「奶品皇后」,但這一聽,好像是要喂小孩子似的,一股子保姆感覺;官方譯名「冰雪皇后」,立刻就冷艷清新、活潑動人起來。

法國有名的香檳酒及其產區香檳,原詞是Champagne。這詞本身,其實沒啥深文奧義。法語里,田地是Champ,鄉下人是campagne,所以Champagne,按法語套路,是往「田鄉下」語境走的。實際上,17世紀,法國有位宮廷畫家,就叫作Jean Baptiste de Champaigne,通譯為讓·巴普蒂斯特·德·尚佩涅。如果按音譯,champagne該譯作「尚巴涅」,那酒也就叫作「尚巴涅酒」,就不那麼好聽了。稍微想像一下:生意成了,大家慶祝:「來來,來杯尚巴涅酒!」感覺總是哪哪不對;「某某F1車手得到了該站冠軍,在領獎台上狂灑尚巴涅」,字眼一點都不好看。但把這地方及其酒翻成了「香檳」,立刻意思、味道全出來了,完美的營銷。比起可口可樂、雪碧這樣的漂亮譯名,還要勝出一籌。

話說,古往今來,最曲折微妙的翻譯,大概是這玩意兒:

葡萄牙人愛吃魚,又信天主教。每逢大齋期,禁肉了,就來吃魚。葡萄牙人的料理法很有名:拿奶油麵糊裹好水果或海鮮,炸了吃,魚亦然。這麼吃魚,又不破戒,又中吃,真是兩全其美。這種吃法的魚就叫作ad tempora quadragesima,意思:「守大齋期」。

16世紀,葡萄牙傳教士去了日本,帶去了火繩槍、鋼琴、地球儀、基督教和「守大齋期」。日本人管歐洲外來者叫「南蠻」,管火繩槍叫「鐵炮」,管基督徒Christians叫「切支丹」,最後看中了這個「守大齋期」。這玩意兒讀音不是tempura嘛,好,就叫「天婦羅」吧。

日本人愛吃天婦羅,也難怪:古代人本就缺高熱量,天婦羅是麥粉、蛋汁混合了,裹好魚肉或蔬菜炸了吃——如今考究些的麵包糠蛋汁炸蝦,是現代改良版本了。炸了吃,有油水,適口足胃,有益身心。德川家康當年未開幕府時,年少艱辛,中年跌宕,槍林彈雨下討生活,在織田信長、豐臣秀吉兩位梟雄門下等機會。好在他懂醫術,善自保重,等花甲之年,一舉奪了日本天下,開了德川幕府;又熬到七十五歲,在大阪夏之陣取勝,真正控制了全日本。到此地步,本來該安享晚年了吧,忽然胃就出問題了,未幾逝世。醫官說:都怪將軍大人一時貪歡,天婦羅吃多了——你看,天下在望,忍不住放縱一下嘴巴,倒了多大的霉。後來,江戶大奧就嚴禁吃天婦羅。一說是以家康為戒,當然更靠譜的說法是:怕油炸著火,把房子都燒了。

好玩的是,天婦羅此後又被日本人帶到中國台灣地區,後又引到內地。台灣人呼之為「甜不辣」。食物口味都會被本土化,甜不辣在台灣,被做得越來越像日本關西的薩摩揚,失了不少關東天婦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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