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時代 旅行與艷遇的錯覺

旅行和艷遇有類似處:人都愛幻想,總指望出門旅行,在一段新旅途與新愛情里,發現另一個自己,偶爾還能發現人生的真諦,說不定還有個美女投懷送抱,解決大齡青年戀愛問題。早年間,世界還很廣闊未知時,文藝作品都以此為例:堂吉訶德出門旅行,尋找騎士夢;義大利的民間故事裡凈是騎士出門,夜宿磨坊,品嘗麵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里美以第一人稱寫旅遊到西班牙時,聽到了卡門的傳說;夏多布里昂喜歡寫主角去蠻荒地帶,被美女傾心,被蠻族追殺;托馬斯·曼的名作《死於威尼斯》里,功成名就但心靈老去的男主角,在去往威尼斯的旅途上,發現了值得自己愛慕至死、如仙似妖的美少年,於是延長旅途,然後以身殉情。

所以,人類很容易產生這一種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艷遇尾聲恐懼症」: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結束,一段艷遇永不熄滅,一個眾人歡飲的夜晚,可以通過無限換酒吧續攤,逼得天色永遠不亮……

但這裡面,有一點幻覺的成分在。

早在19世紀,巴爾扎克就寫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愛好,就是養個情婦。你可以讓老婆帶著孩子,在蝸居里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駁回情婦的諸般要求:香車、鑽石、天鵝絨飾物、魚子醬、松露。跟情婦吃飯時,你掏給停車場小弟的袖子錢,可能都夠老婆一個月的伙食費了。

這裡有個美麗的悖論。不妨想一想:如果你把撒在情婦身上的錢用來和自己的妻子經營生活,讓妻子可以遠離柴米油鹽,可以享用你給情婦買的香車、鑽石、魚子醬、松露、化妝品和陽光假期,情婦未必是妻子的對手——無論是精神上還是外貌上。但有什麼法子呢?男人還是抵不過情婦那種璀璨明亮的誘惑。

當然,現在不是19世紀,談論情婦這行當難免淪為屠龍之技。但假想一下,把旅遊當作一個美麗的情婦好了:

許多人愛旅遊,其實是愛這一種狀態:啊,開始旅遊啦!好難得出門啊!我要過另一種生活!我要把工作都拋掉!要把平時攢的錢都用上!我要把日常對自己的壓榨和摳搜,都在旅行中找補回來!

在旅行中,人就像對待情婦一般,因為過上了遠離日常生活的另一種未知而新鮮的生活,於是格外慷慨,特別好奇,尤其大驚小怪,經常一驚一乍。你會更認真地去端詳他鄉的天空,而你在故鄉可能從沒注意過天空的顏色;他鄉的狗都比較可愛,儘管你在故鄉可能特別討厭狗的味道;他鄉的空氣都那麼沁人心脾,而家鄉的空氣,你從沒仔細聞過;他鄉的手工劣質小商品,顏色似乎都比家鄉的鮮艷些,能讓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來。旅行就是這一種狀態,彷彿情人眼裡出西施,讓人忍不住慷慨解囊。你會情不自禁地欣賞,甚至美化他鄉。因為倘不如此,就對不住自己漫長的攢錢、醞釀、查攻略和期望,就像男人不好意思覺得情婦不漂亮,不然對不起自己偷偷摸摸摳出的、用來給情婦買化妝品的錢。

《羅馬假日》里,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來最老套但又最傳奇的愛情;納博科夫在用俄語和英文寫作時不斷講同一個故事:他如何坐著俄羅斯的長途火車,去到海邊的度假勝地,在金色的沙灘上遇到一個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語短篇小說里,那常是個愛滾鐵環的女孩子;在《洛麗塔》里,那是洛麗塔的前身安娜貝爾)。托馬斯·曼的許多愛情發生於療養勝地,《死於威尼斯》里,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那傳奇美少年達齊奧。茨威格寫過至少兩個「我在度假時遇到有人和我傾訴他的假期愛情故事」的短篇。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當作愛情的一部分,或者,乾脆就是愛情。

本雅明說,19世紀巴黎商人的愛好之一:將一切都塗抹上神話和詩意的燦爛色彩,然後去騙人(主要是女人)購買。歐·亨利的一個小說里,一個女店員願意節衣縮食一年,換來在某豪華酒店的一周女貴族生活。與其說旅行比生活美滿得多,不如說,是我們在試圖讓假期比生活更美滿,所以旅行和夢不一樣。做夢,你不知道何時醒來;旅行,你知道它何時結束。旅行是一種短暫的、濃縮了的生活,另一個人的短暫天堂。而旅行的尾聲,就像離開情婦回歸家庭,意味著:哎呀,我又要回去工作了,又要朝九晚五了,又要回到那種摳搜省錢的日子了!因為結束的陰影和絕望感如此濃烈,所以在旅行里,一切都迫不及待。《死於威尼斯》里阿申巴赫愛上達齊奧後死去了。《洛麗塔》里安娜貝爾也很快病死了。旅行的結束等於重回現實,等於一種浪漫生活的終結,等於離開情婦回到妻子身邊。而這種「終於還是會回到日常生活」里的苦悶,就像橘子汁里的澀,只會讓甜來得更濃烈些。所以旅行里的陽光、果汁、單車、刺得人脖子發癢的草坪、海、風箏、寫有電話號碼的紙片、貼著禮物標籤的CD、游泳池旁邊的樹影、平時根本來不及一口氣讀完的書,一切都帶著愛情的顏色,比平時的風景美好得多。

當然,去掉「旅行=情婦」的倉促又濃烈的幻覺,也有人會相信:「旅行時,的確可以見識各類新的東西。」但這裡有另一個常見的悖論:你特意跑去旅遊的陌生城市、搜著店名去排隊的名吃、朋友那裡借來的書,你會格外熟悉;自己所處的城市、小區後門外的小吃、已經買來擺在書架上積灰的書、已經在身邊很久的人,你反而會想不起。太多人,通過各類旅行指南,對巴黎、倫敦、東京、上海了如指掌,可是對自己城市的歷史、傳奇和風貌卻不加註意。

因為人類,多少總是存著這種心思:放在身邊的,隨時都能觀賞,所以還是先瞻望遠處好了,身邊的東西下次再說,下次再說……於是很多時候,就這麼下次再說,終於錯過了。

《笑林廣記》里說,某老頭子意圖扒灰,兒媳婦害怕,找婆婆訴苦,婆婆讓媳婦躲了,自己睡在媳婦的床上。是夜,老頭子果然摸上了兒媳婦的床,還興高采烈。婆婆道:「老殺才,換了張床,怎麼就這般高興起來?」

旅行和艷遇就像這個未遂的扒灰故事。在旅行中,人和風景都沒變;在艷遇中,可能一見鍾情也只是被安排好的狩獵活動。許多美好的幻覺,只因為換了張床、換了個心情而已。但就因為躺在了旅行和艷遇構成的另一張床上,所以旅行與艷遇中的人會更敏感地欣賞周圍,對自己更加慷慨,於是就格外「高興起來」。

如果嘗試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好些,不總指望著把好好享受的希望寄托在別處、未來和旅途上;如果對自己日常生活的愛侶好一些,不總指望著命運給你埋伏著許多段一見鍾情,那以後,到旅途末尾,你想到要回歸家庭和日常生活時,便會少些恐慌,而會一邊聽歌,一邊想像回家睡一覺,第二天起來吃熱騰騰的早飯,旅行、艷遇或者一切「換了張床,就高興起來」的幻覺,會不再那麼富有罪惡的誘惑力。簡單說來,無非是:平時對自己好些,旅行時就沒那麼神經質地戀戀不捨;對自己身邊的人好些,情婦就沒那麼大誘惑力了。道理無非這麼簡單,晏殊很早就寫了: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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