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輯 身體、革命與「痛史」

最近史界熱鬧非凡,不但研究興趣從上層轉往下層,從英雄轉向民眾,還從國家轉向了身體,過去史家滿嘴愛嘮叨的都是大結構如何,大趨勢怎樣,「人」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現在打開一本時髦史著,滿眼充斥的,卻彷彿都是軀體、肉身、味覺、觸感,甚至身體的位置、姿態、眼神都成了史家凝視的對象,美其名曰「身體史」。最近看到兩本書,一本叫《歷史、身體、國家:近代中國的身體形成》,一本乾脆就叫《體物入微:物與身體感的研究》。

這世道一變,不免讓人擔心,以後史家的眼球會不會被眩目泛濫的美女胴體勾引得一塌糊塗,失去學術「貞操」。對「肉身」感興趣似乎是人之常情,但史界對細節的關注度卻與原先反差實在太大,在「大」「小」比例的觀感上根本協調不起來,讓人難以適應。這就像一位原來只對胴體結構感興趣的專家,哪天發起神經,突然抓把放大鏡趴在某具肉體上琢磨起了皮膚上虱子的運動路線,不被當成瘋子那才叫怪呢。人們不禁要問,數年不見,怎麼史界的欣賞品位下降得如此之快?其實這事的發生一點也不新鮮,西方有本史學名著就叫《乳酪與蛆蟲》,猛看書名以為是個生物學讀本,講的卻是人與物如何發生關係的歷史故事。

身體史這詞說出來還覺拗口時,又有一新詞脫穎而出,名曰「感覺史」,顧名思義就是考察人如何感覺自己周圍的生活世界,在它底下最近還興起一個小小的分支,叫「痛史」,也就是專門搜尋歷史上的某些人群忍受痛苦的歷史。乍聽起來好像一幫壞人在幸災樂禍,真有點擔心史界是否會猛然出現一支專挖隱私的狗仔隊。因為疼痛看不見摸不著,不像切割琢磨身體的骨骼肌膚,還有個名正言順的學科叫「解剖學」,要說研究只能憑感覺,那麼你的評判標準在哪兒呢?科學性何在呢?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去感同身受了,這麼追問下去肯定有挨罵的危險,難道讓監獄史專家一個個都去蹲大牢,體驗酷刑難忍的非凡滋味?還是真割上自己一刀,驗驗被刑訊的感覺?當然如果搞吸毒史的人真要去嘗試吸毒,恐怕大犯毒癮是真的,腦子暈暈地還要說去搞什麼研究肯定是在蒙人,除非意志堅韌如福柯這樣的思想大師,然而按照傳記里的說法,福大師在舊金山的澡堂子里干同性SM確實夠級別夠爽快,否則哪有《性史》里感同身受般的震撼描寫,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嘗試的毒品恐怕很難達到冰毒一檔,因為極品冰毒銷骨蛀魂的摧毀力量他福大師也未必消受得了。

可就在我的少年記憶里,談「痛」說「疼」不一定有切膚的感覺,少年時的我卻真想過在國民黨監牢里嘗嘗「疼」入骨髓的刑訊滋味。這話聽起來荒誕,卻是我年少時潛藏心底不時冒出的自虐情結。何出此言?我們暫且撇開「痛史」能否成為一個學科的無聊話題,先說說「痛」和歷史記憶的關係。小時候,對疼痛的記憶往往與革命聯繫在一起。兒時心目中「誰是英雄」這道題的解答絕非自己選擇的結果,影視作品中的酷刑鏡頭早已潛移默化地代你說出了答案。

有一個秘密我至今難以啟齒,那就是我小時候心目中的真正大英雄不是那些作戰勇敢的革命偶像,比如炸碉堡的董存瑞或堵槍眼的黃繼光,或潛伏時被烈火燒成半截也巋然不動的邱少雲,更不是電影《英雄兒女》里一個人左搖右晃地狂甩手榴彈,最後手握爆破筒跳向敵群,實施自殺式襲擊的王成。我心目中的真英雄是在幽黑的刑訊室中,胸口烙滿火印,指尖插滿竹籤,腳底墊滿磚頭,鮮血淌了一地卻一聲不吭的共產黨員。酷刑的印記是品鑒英雄級別的最大符號。我相信,想幹革命就得準備受虐不是一句單純的口號,而是一種身體的馴化。

我也相信,這種自虐衝動絕非僅僅是我個人的記憶,而是整整一代人的身體經驗。類似的經驗在當代電影里也有所表現,馮小剛的賣座電影《甲方乙方》里有一個胖廚子想過一把當英雄的癮,自己扮演當年關在監牢里的犯人,經過威逼刑訊仍舊「堅貞不屈」。「好夢一日游」的職員負責假充監牢里的獄頭,幫助他實現這個願望。記得這胖子被五花大綁地捆在椅子上,腳邊放著一盆爐火,馮小剛揮舞著烙鐵不斷發出恫嚇,胖子高聲為自己壯膽,狂喊「打死都不說」,他由此找到了老電影里烈士受刑的感覺。李琦的表演其實隱喻著我們這代對疼痛與革命之間聯繫的想像和理解,儘管那點記憶的喚醒已經可憐到需要花錢去購買。

有意思的是,這種以疼痛解說革命意義的手法仍不斷延續,特別是在影視作品中頻繁出現。電視連續劇《陳賡大將》中有個鏡頭,陳賡被捕後上電刑,他向叛徒顧順章要了一支煙,嚼碎後從容地說了句,「可以上去了」,那份從容淡定足以讓你的身體立馬發生電擊式反應。影像中「痛史」肩負著講解革命史的任務,一直延續到了《風聲》和最近上演的電視劇《生死線》中,刑具的花樣已不僅是火筷、竹籤,還加入了中西醫療器械,比如解剖刀和針灸,對革命者忍受疼痛的想像力也被發揮到了極致。當我們看到張涵予扮演的地下黨被吳剛慢慢捻動的針灸折磨得死去活來噴血昏厥時,我們對疼痛想像的莫名快感也在蔓延,自虐的標準被重新升級,儘管其中摻雜了不少娛樂的成分。很難想像周迅扮演的身材嬌小的我黨同志,銀幕底下被嫁給富二代的娛樂新聞包圍後,與滿臉正氣的江姐形象有什麼可比性。

感知「疼痛」變成了我們少年身體自虐的一種記憶,問題是,我們中國人遭受的苦難和疼痛太多了,關鍵在於我們應該更深入地理解這種疼痛的忍受到底帶來了什麼,而不是總在津津樂道於痛感細節和軀體反應。我們對革命烈士理應表現出應有的尊敬,卻不必通過無節制渲染暴力的手法,強化這種尊敬,何況這種渲染未必都與歷史的真相相符。最近看了國民黨上海市長吳國楨的回憶錄,他曾逮捕過數百名地下黨,幾乎都有迅速招供的記錄,這讓他百思不得其解,心想難道這共黨內就沒有誓死不吐秘密的漢子嗎?他花了番心思考察,甚至仔細摘出了列寧的一段話進行分析,列寧曾告誡過搞地下工作的同志,說一定要記住,搞這種特殊工作的人,身體忍受力一定有一個極限。吳國楨發現地下黨內部有個萬一被捕如何應對酷刑的時間規則,就是在被捕後一定要堅守至二十四小時,最多到七十二小時即可開口,過了此期限招供即不算變節,因為人的身體忍耐是有一個限度的,超過這個極限就會難以忍受,二十四小時的設計是為了更多的同志有轉移的時間,而非一味地要求被捕同志堅忍不招,可見再有信仰的身體也有一個承受極限。所以,歷史的真相,特別是身體受耐疼痛的真相不應被過度浪漫化。「痛史」如果真能表露真相,其實並不會對那些真正做出犧牲的堅忍戰士構成不敬。

我以為,在登峰造極地表現酷刑帶來的血腥恐怖,以及烈士們的堅忍執著時,似應更多思考他們的忍耐疼痛和艱苦犧牲最終帶來了什麼,而不是一味美化酷刑帶來的痛感。研究過纏足「痛感」的學者高彥頤曾經說過,那些傾訴纏足痛苦的言論並沒有給女性帶來真正的解放,也沒有使她們真正獲得自己的主體性,因為傾訴的結果也許是為國族建設服務的一種表達方式。渣滓洞里的江姐可以作為「痛史」的傾訴對象,她對疼痛的卓絕堅忍可以把抽象的革命道理轉換成一種意志力的肉身表現,並通過影視畫面對酷刑過程細緻入微的刻畫震撼每一個人的身心。但我們似乎從來不關心疼痛過後的後果是什麼。個人犧牲的壯烈並不一定能昭示出遭受疼痛背後革命的真正意義,不超越影視表象的局限,我們的感受能力就會永遠停留在對「疼痛」的自虐式欣賞這個層面上,所謂「感覺史」、「痛史」的學術含量即使再有提高,英雄忍受痛苦的畫面被逼真地一再放大,普通國人所真正感受的痛苦反而可能被遮蔽與埋葬,甚至被無恥地娛樂化。如果是這樣的話,「痛史」的描寫和那些謊言充斥的「大歷史」還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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