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科技產品,人們很難做出明智的購買決策。薩姆·格羅巴特(Sam Grobart)在《紐約時報》上將許多來之不易的複雜智慧總結為七條經驗法則。這七條經驗法則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為我認為他的建議很好,而且他能夠把它們精簡成為簡短的經驗法則。以下列出了格羅巴特總結的七條經驗法則,每一條都是在進行購物權衡選擇,我都逐一進行了注釋。
購買高科技產品時……
為內存花錢,而非速度。電腦晶元的速度並不重要,內存才要緊。
為簡訊套餐花錢,而非通話時長。手機簡訊比語音通話更貴。
為電子元件花錢,而非數據連接線。買最好的電子元件,最便宜的數據連接線。
為網速花錢,而非頻道。對有線電視網路來說,只要速度足夠,你就能在網上免費收看電視頻道。
買蘋果延保服務,別買Mobileme。對果粉來說,蘋果的保修服務值得擁有,但是蘋果的雲服務則沒必要。
為屏幕尺寸花錢,而非刷新率。在電視屏幕上,尺寸不同帶來的體驗差異更大,而刷新率不同則沒什麼區別。
為感測器花錢,而非像素。現在的相機像素都足夠高;感測器越大,質量才越好。
這七條讓我想到了購買科技產品時一些其他的經驗法則。以下列出了幾條我所想到的:
為可靠性花錢,而非里程數。終其使用壽命,汽車維修費用比多跑一點花的油錢要多。
為舒適度花錢,而非重量。算上水瓶、背包,以及身上穿的多餘衣服,自行車輕如鴻毛也沒有意義;但這些都不會影響自行車的舒適性。
為泡沫花錢,而非羽絨。睡袋溫暖程度的最大區別在於你身下的泡沫隔層,而非蓋在身上的羽絨。
為鏡頭花錢,而非快門。一台專業相機,即便機身變形、已經過時,高品質的鏡頭依然耐用。
讀者們還有什麼建議呢?
(目前為止)來自評論的建議:
為揚聲器花錢,而非功放。音響系統中,與更好的功放相比,更高品質的揚聲器所帶來的影響更大。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