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品德篇 公德(四)

已經寫了三篇《公德》,但仍然覺得不夠。現在再寫上一篇,專門談「國吐」。

隨地吐痰這個痼疾,過去已經有很多人注意到了。記得魯迅在一篇雜文中,談到舊時代中國照相,常常是一對老年夫婦,分坐茶几左右,幾前置一痰桶,說明這一對夫婦胸腔里痰多。據說,美國前總統訪華時,特別買了一個痰桶,帶回了美國。

中國官方也不是沒有注意到這個現象。很多年以前,北京市公布了一項罰款規定:凡在大街上隨地吐痰者,處以五毛錢的罰款。有一次,一個人在大街上吐痰,被檢查人員發現,立刻走過來,向吐痰人索要罰款。那個人處變不驚,立刻又吐一口痰在地上,嘴裡說:「五毛錢找錢麻煩,我索性再吐上一口,湊足一元錢,公私兩利。」這個故事真實性如何,我不是親身經歷,不敢確說,但是流傳得紛紛揚揚,我寧信其有,而不信其無。

也是在很多年以前,北大動員群眾,反擊隨地吐痰的惡習。沒有聽說有什麼罰款。僅在學校內幾條大馬路上,派人檢查吐痰的痕迹,查出來後,用紅粉筆畫一個圓圈,以痰跡為中心。這種檢查簡直易如反掌,隔不遠,就能畫一個大紅圈。結果是滿地斑斕,像是一幅未來派的圖畫。

結果怎樣呢?在北京大街上照樣能夠看到和聽到,左右不遠,有人「吭—咔」一聲,一團濃痰飛落在人行道上,熟練得有如大匠運斤成風,北大校園內也仍然是痰跡斑駁陸離。

我們中華民族是偉大的民族,是英勇善戰的民族,我們能夠以弱勝強,戰勝了武裝到牙齒的外敵和國內反動派,對像「國吐」這樣的還達不到癬疥之疾的弊端竟至於束手無策嗎?

更為嚴重的是,最近幾年來,國際旅遊之風興,「國吐」也隨之傳入國外。據說,我們近鄰的一個國家,為外國遊人制定了注意事項,都用英文寫成,獨有一條是用漢文:「請勿隨地吐痰!」針對性極其鮮明,但卻絕非誣衊。我們這一張臉往哪裡擺呀!

治這樣的頑症有辦法沒有呢?我認為,有的。新加坡的辦法就值得我們參考。他們用的是嚴懲重罰。你要是敢在大街上吐一口痰,甚至只是丟一點垃圾,罰款之重讓你多年難忘。如果在北京有人在大街上吐痰,不是罰五毛,而是罰五百元,他就決不敢再吐第二口了。但這要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耐心的教育,不厭其煩地說明利害,苦口婆心。二是要有法院和公安局等的有力支持,絕不允許任何人耍賴。實行這個辦法,必須持之以恆,而且推向全國。用不了幾年的時間,「國吐」這種惡習就可以根除。這是我的希望,也是我的信念。

真理愈辯愈明嗎?

學者們常說:「真理愈辯愈明。」我也曾長期虔誠地相信這一句話。

但是,最近我忽然大徹大悟,覺得事情正好相反,真理是愈辨愈糊塗。

我在大學時曾專修過一門課《西洋哲學史》,後來又讀過幾本《中國哲學史》和《印度哲學史》。我逐漸發現,世界上沒有哪兩個或多個哲學家的學說完全是一模一樣的。有如大自然中的樹葉,沒有哪幾個是絕對一樣的。有多少樹葉就有多少樣子。在人世間,有多少哲學就有多少學說。每個哲學家都認為自己掌握了真理,有多少哲學家就有多少真理。

專以中國哲學而論,幾千年來,哲學家們不知創造了多少理論和術語。表面上看起來,所用的中國字都是一樣的,然而哲學家們賦予這些字的涵義卻不相同。比如韓愈的《原道》是膾炙人口、家喻戶曉的。文章開頭就說: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韓愈大概認為,仁、義、道、德就代表了中國的道。他的解釋簡單明了,一看就懂。然而,倘一翻《中國哲學史》,則必能發現,諸家對這四個字的解釋多如牛毛,各自自是而非他。

哲學家們辨(分辨)過沒有呢?他們辯(辯論)過沒有呢?他們既辨又辯。可是結果怎樣呢?結果是讓讀者如墮入五里霧中,眼花繚亂,無所適從。我順手舉兩個中國過去辨和辯的例子。一個是《莊子秋水》: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鰷魚出遊從容,是魚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我覺得,惠施還可以答覆:子非我,安知我不知子不知魚之樂?這樣辯論下去,一萬年也得不到結果。

還有一個辯論的例子取自《儒林外史》:

丈人說:你賒了豬頭肉的錢不還,也來問我要,終日吵鬧這事,哪裡來的晦氣!陳和甫的兒子道:老爹,假如這豬頭肉是你老人家自己吃了,你也要還錢?丈人道:胡說!我若吃了,我自然還。這都是你吃的!陳和甫兒子道:設或我這錢已經還過老爹,老爹用了,而今也要還人?丈人道:放屁!你是該人的錢,怎是我用的錢,怎是我用你的?陳和甫兒子道:萬一豬不生這個頭,難道他也來問我要錢?

以上兩個辯論的例子,恐怕大家都是知道的。莊子和惠施都是詭辯家。《儒林外史》是諷刺小說。要說這兩個例子對哲學辯論有普遍的代表性,那是言過其實。但是,倘若你細讀中外哲學家辨和辯的文章,其背後確實潛藏著與上面兩個例子類似的東西。這樣的辨和辯能使真理愈辯愈明嗎?戛戛乎難矣哉!

哲學家同詩人一樣,都是在作詩。作不作由他們,信不信由你們。這就是我的結論。

1997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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