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道·風雅頌 「艷照門」究竟是個什麼門?

「艷照門」還在持續,據說,不僅華人圈,連韓國和日本也興緻勃勃,儘管香港警察在賣力地堵截,但艷照卻接二連三地出來,最後會暴露出多少不雅照片或者視頻,牽扯到多少藝人,誰也說不清。網上在熱烈傳播艷照的同時,也在熱烈地討論,有的地方,還鄭重其事地開了研討會,其熱絡程度,短短几十天,就大有壓過華南虎照片之勢,看來,即便是華南虎還是跟明星沒法比。

說起來,雖然雅人們未必認賬,但窺淫確是人類走向文明之後才有的一種老病根。人類有衣服,就有了遮掩,有了遮掩,就發展出窺探,在人類知道對自己的性器官和性行為感到害羞之後,文化也就誕生了。文化的伴生物,或者說另一種表現形式,就是對他人器官和行為的窺視。

人們修建了房舍,創造出繁複的衣飾,發展出禮儀和法律道德,抑制人們窺探的慾望,遮避人們的眼睛,儘可能把人跟性有關的活動,限制在隱蔽的空間里,讓人們意識到,自己的窺探欲是不道德甚至觸犯法律的。但是,只要不是傻子,多數成年人都知道在房舍里,幄帳內,衣飾下,會有些什麼東西,會發生什麼事情。西漢的風流大臣張敞給妻子畫眉,被人窺見,小報告打到了皇帝那裡。皇帝怪罪下來,張敞從容答道:閨房之內,有甚於畫眉者。皇帝也就釋然了。事實上,人的窺探欲,是無論如何都消滅不了的,就像中國人的「天理」滅不了人慾一樣。

古今中外,藝人都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古代,儘管存在文化差異,但藝人這種職業,在許多國家都屬於「賤業」,他們有名,遭人喜愛,受人追捧,甚至包括達官貴人,乃至宮廷的追捧,但很少有人會對藝人的道德有什麼期許。他們的職業,或多或少會跟性有點瓜葛,即便是中國清朝時禁止女藝人登台,藝人也一樣脫不了性的干係。除了特別刻板的道學家之外,人們對藝人在性方面的表現,往往比一般人要寬容。在英國刻板的維多利亞時代,別的人,尤其是女人,要穿的像桶一樣嚴實,唯獨藝人可以在穿著方面暴露一些。

人類走出中世紀之後,藝人變成了一個正當的職業,但是圍繞在這個職業上招人喜愛的光環不僅在,而且更光亮,因此,藝人成了很多渴望出名的青少年羨慕的職業。隨著現代文化的凱歌行進,通俗文化類的歌星影星受追捧的程度,遠非當年戲劇和歌劇演員所能比擬,一個人擁有成億的粉絲,也完全是可能的,而且受追捧的狂熱程度,已經達到古人無法想像的地步。

但是問題是,即便如此,人類的窺探欲卻依然存在。而這些藝人,其職業也跟他們的先輩一樣,跟性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其演藝生涯,或多或少要圍繞性開展主題,有時候,即使不是三級片,也難免要有一點暴露,甚至赤裸裸的床戲。藝人,尤其是女藝人,在平時的生活中,在各種公共場合,穿著也會比常人暴露些,甚至有意無意地露點,讓娛樂記者來拍照。有的時候,還要刻意製造一點無傷大雅的緋聞,讓人去炒。否則,我們報刊加上網路的娛樂版,還會有誰去看呢?也就是說,演藝事業,媒體的娛樂世界,或多或少是靠滿足人們的窺探欲來維持的。當然,這是對窺探欲合乎法律尺度的一種滿足。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互相捧場,互相維護,就像一個香港電影的名字一樣,你OK,我也OK。

即使那些狂熱的粉絲,他們追捧甚至崇拜明星,但明星畢竟不是宗教上的神,也不是極權時代的政治領袖,他們的追捧和崇拜,沒有嚴肅的宗教情緒,因此在追捧和崇拜之中,也一樣渴望窺探他們的偶像,樂見偶像的暴露。否則,我們娛樂類的報刊賣給誰去?當然,也不排除某些追星族,他們或者是因為年齡太小,或者是過於阿Q,雖然也模模糊糊知道,在這個藝人的閨房之內,有甚於露點者,但就是不樂於承認這一點,寧願相信自己的偶像,是純潔的玉女和金童,而他們的偶像,為了迎合粉絲的心思,也往往故意做出金童、玉女的樣子來(為了票房,為了光環,完全可以理解)。時間長了,大家也不覺得是在演戲,彼此都會相當習慣,其實大家都錯位了。

說實在的,艷照上的那些明星男女,所做之事並不一定比當下很多時髦男女做的更過分,激情中的男女,能有點什麼事,本是可以預料的,明智的人,想也可以想得到。但是問題是,這些激情的瞬間被拍了下來,而且還被保存下來,以致於最終被泄露出去,讓地球人都知道了他們在閨房之中的那點事,不僅知道,而且看得清清楚楚,毫髮畢現。於是,事鬧大了。

當然,從人類道德和法律角度,某些人們儘管一肚子不樂意,但真要追究這些事情本身的責任,是比較難的,因為,藝人也是人,而且都是些比較時髦的年輕的男女,在閨房裡做什麼,理論上別人都管不著,這就是所謂的隱私。但是,一旦這些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道德和法律就不能不聞不問了,就像在房子里一絲不掛沒人管得著,但如果這樣光著跑到大街上,警察就要管了一樣。

可是,怎麼管呢?這些行為的主角是藝人,年輕漂亮的男女,知名度極高,符合人們窺淫慾的所有要素,就是沒有網路,這些照片也會到處流傳,有了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網路,就更沒法阻止了。說起來,雖然傳播和瀏覽這些照片的人都不是沒有道德和法律意識的,包括香港這種法律意識相當強的地方的人,卻依然傳播不懈,顯然,人的自律,在老病根窺探欲面前,一般都是無能為力的。可以斷定,這種事情只要發生,就會一直流布下去,直到人們看煩了為止。

艷照之所以成為一個「門」,說起來,拍照的陳冠希有責任,借修電腦之機,下載照片的人有責任,將之傳播出來的人有責任,藉機興風作浪,拿半遮掩的艷照大炒特炒的媒體,也有責任,其實整個亞洲地區,興奮地傳閱瀏覽的網民,也不能說沒有一點責任。嚴格說起來,大家都不道德,或者不太合乎道德,至少不厚道。但是,追究誰呢?該追究誰呢?追究了,就能讓這個門化為烏有嗎?我們可以說人心不古,說世風日下,說道德滑坡,但是,現在就是這樣的一個時代,現代化已經給我們塑造成了這樣一個社會生活氛圍,就算我們吸取教訓,下次,我們能表現更好一點嗎?這樣的事如果放在古代,也許人們會厚道一點,不這麼瘋狂地傳播,但肯定皇帝會勃然大怒,肯定會有很多人頭落地。比較起來,我倒寧可讓這事發生在現在。

至於那些少男少女粉絲因此對自己的偶像感到失望,其實也許倒是好事,讓他們明白,藝人跟他們一樣,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沒有,也沒有必要當道德楷模。雖然,經過這種事才明白這個道理,就像看了黃片受的性教育一樣,有點副作用。

在我看來,艷照門如果有教訓的話,是名人,尤其是藝人,對自己的隱私要保護得好一點,別讓自己的不慎,把人的那點必要的遮羞布輕易揭開,以致於不小心打開潘多拉的匣子。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