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場·不是批評 萬民傘的尷尬故事

現在又有人給離任的官員送萬民傘了,聽著都新鮮。不過,從照片上看,送行的人手裡,不僅有傘而且有錦旗,匾,還有一個大大的橫幅,可以說是一個古今雜糅的儀式,大有推陳出新的意思。只是感覺送的人少了點,精美鮮亮的旗、匾、橫幅和傘,似乎比人還多。

在我的記憶里,萬民傘這玩意,絕對屬於我大清時代的事兒,那時候,但凡縣令老爺離任,都得有萬民傘,傘越多,越有光彩。寓意很清楚,有傘,說明此大老爺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給老百姓遮風擋雨的傘。官聲好的,紳民主動送,官聲不好的,也得送,不送人家就不走,賴在縣衙里不辦交代,新官沒法子接任,於是就帶頭勸當地鄉紳,咬牙也得送。不過,這種賴傘的事,都出現在平遷或者撤任的情況下,如果產房傳喜報——人家升了,那麼一般是沒人有膽子不送傘的,即使在任時民怨沸騰,也得送,大家心裡嘀咕,就當送瘟神好了。

送傘儀式,後來升級了,不僅送傘,傘的質量數量都要有講究,而且送的時候,要裝模作樣找若干人「卧轍」,就是躺在路上不起來,不讓我們好官走。在歷史上,有少數的清官離任的時候,還在真的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車還真的就走不了,極個別的,還真的就接著做下去了。但是,清官總是不那麼多,更多的時候,卧轍,無非裝裝樣子,甚至實際上不過是官員自己花錢雇的人,做做戲給人看,尤其是給上司看,表明自家的官聲還不錯。官聲很差,但當地百姓出於真心攔著不讓走的事,也不是沒有,那是因接任的人,名聲不好或者屬於從來沒做過官之輩,一個飽肚子的走了,換了一個空肚子的來,治下的老百姓,沒有人會樂意。

古代的地方官,一是所謂民之父母,二是所謂牧民之官。作為前者,是說老百姓是官老爺的兒子,聽起來很親切,連累現在很多地方官依然自稱父母官,其實,古代社會的兒子,遠沒有今天好當,老子不高興,無論兒子有沒有過錯,送官說聲忤逆,兒子就是死罪。老子打兒子,雖說孔夫子說過,小杖則受,大杖則走,但真要是走了,老子追過來跌個跟頭跌死跌傷,兒子也是死罪。這樣的事,在清朝的案卷里,層出不窮。因此,所謂民之父母,要的無非是那個基於倫理的絕對權威。至於牧民之官,老百姓的待遇就更差,乾脆就是牛羊,屬於皇帝老兒的財產,讓官員替皇帝牧著,乖乖地奉獻奶和肉甚至皮毛,不聽話,就要挨鞭子。當然,作為牧者,也得保護牛羊,免得讓狼叼了去。一般來講,所謂的萬民傘,主要是從牧民這個意思上發展出來的,傘者,遮避,護佑之意也。

現在的萬民傘背後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輩是無法深究了。但是據古代的記載,如果真的發自百姓內心,送的時候,哭天搶地者甚多,即使不哭,表情也比較激動,不像我們在照片上看的,若干人非常冷靜地站在那裡似乎在擺姿勢。不過,就算現在的萬民傘都是貨真價實,屬於百姓發自內心。我想,這種中世紀的戲,在21世紀,還是別重演了為好。因為,我們現在的幹部,據說已經是人民公僕了,為人民服務,做點好事,讓當地人民說聲好,本是做幹部的應有之意,畢竟,老百姓不是牛羊,我們的幹部,也不再是牧民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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