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國粹 三寸金蓮與「金蓮意識」的三寸

眼下拖著三寸金蓮走路的人不多了,大概只有窮鄉僻壤還有個把小腳老太太,也都已經是老祖奶奶輩的人了。可以肯定地說,曾經在國門甫開時為老外嘲笑的中國國粹——男人的辮子和女人的小腳都已經成了化石,今後只有到專門的博物館去找了。其中活的小腳大概更不好找,因為至少人們在影視劇中還可以看見裝扮出來的辮子,可小腳連裝都裝不出來。電視劇《水滸傳》里的潘金蓮,雖然依舊名為「金蓮」,但也只能是一雙天足。

纏足起於何時?這是個學術界尚在爭議的問題。有人將之定在南朝陳後主的潘妃身上,說她纖足在金蓮花上跳舞,所謂「金蓮」的出典就在這裡。不過,沒有證據說潘妃的腳小是纏出來的,所以,此說暫時可以擱在一邊。還有一說是起於楊貴妃,宋朝人這樣傳的比較多,理由是唐明皇有詞云:「瓊鉤窄窄,手中弄明月。」但是,這「瓊鉤」是天生還是硬裹出來的,誰也說不清楚,而這「瓊鉤」到底有多小,也沒個尺寸。比較多的意見還是說起於南唐李後主,北宋張邦基《墨庄漫錄·道山新聞》云:「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以帛裹足,令纖小屈上如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看來真的是裹起來的變成的小腳。不過,纏足真正在民間流行起來,還是北宋年間的事。從帝王的嬪妃為了爭寵而自殘肢體,到老百姓跟風形成風俗,無疑要有個過程。

以女人小腳為美倒不是中國人一家的專利,我們在別的國家的民間作品中也可以找到大量的讚美女人小腳(天然的)的詩句。不過,讓女人從小就把腳纏起來,不許它發育,甚至把一雙好端端的腳弄成腳趾折斷變成殘廢,倒是只有中國人有這個本事。纏足無疑是中國男人的一種畸形的性心理的產物,一雙裹得比較「合適」的小腳,在那時的男人心目中,是一種別樣的「性器官」。《水滸傳》里西門慶勾搭潘金蓮,偏要從將筷子掉在潘金蓮的腳邊,偷摸一下小腳開始,女人不在乎人家摸自家的小腳,那麼也就什麼都不在乎了。逛窯子的男人們,對於妓女的三寸金蓮,往往要比身段和臉蛋更在乎。清代山西大同和陝西秦州的妓女,雖然相貌才情都平平,但只因為一雙腳纏得好,照樣賓客盈門。自明季以來,品賞女人的小腳,成為士大夫閑來無事、淺斟低唱的主調之一,「品蓮」的艷詞香曲,林林總總,如果收集起來當不在《全宋詞》以下。清代的「顧曲周郎」李漁講過,女人的小腳要「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有這樣的小腳,才「覺依翠偎紅之樂,未有過於此者」。與李漁同時代的方洵居然專門寫了《香蓮品藻》,細細地把三寸金蓮排列成五式、九品、十八種,就差拿來嘴裡嚼了。男人性心理扭曲到這個程度,不能說不是那個時代的特殊貢獻。理學盛行之際,「存天理滅人慾」的大道理鋪天蓋地,結果往往是人慾滅不了,反而七扭八歪地瘋長,這也可能是為什麼偏偏在北宋中期以後纏足才流行的緣故(儘管理學家自己並不主張纏足,而且禁止自己家的婦女纏足)。據說纏了足的女人,就不方便「淫奔」了,男人自然也看得住。僅僅帝王的倡導(不過是個亡國之君),還不足以讓老百姓聞風而從。雖說是「楚王好細腰,後宮多餓死」,士大夫也把「楊柳細腰」讚美了兩千多年,可是老百姓家娶媳婦,並不會看中林黛玉似的弱風扶柳質。

纏足無疑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女孩子六七歲就得纏足,否則就裹不成「三寸」了。晚清著名維新人士唐才常說:「方足之所纏也,必用新布緊束之,其著鞋或用敲火石之小鐵刀撬上,痛必切骨,不三日必潰而成瘡,不瘡則腳不能成,瘡極敗爛,其肉盡化紅膿,流出而後血枯、筋斷、脛折、皮燥,足底乃折作兩灣形。」這裡要加一點注,唐所說的「脛折」不是腿斷了,而是指腳的中指以下的三個足指折斷,折斷以後還要被壓在下面,久而久之,變成了腳底的一部分。歷朝歷代,都有女孩子因此而被折磨死的「舊聞」。

令人不解的是,這樣一種殘忍的陋習,居然能夠在中國流行了近一千年,而且非常地強固。滿清入關,一是逼著漢人剃髮蓄辮,二是強令女人放足。第一項費了點勁,砍掉了若干腦袋,推行開了,可第二項死活也推不下去,以死相拼的「烈女子」比比皆是,最後還是朝廷讓了步。如果當年漢人都能以這個勁頭抵抗滿人,那麼多爾袞肯定是束手無策。為什麼會這樣?有人說,都怪男人!當然,這話不錯,不過把男人統統拖過來重責四十,好像也不盡合理。至少,還沒斷了有男人為女人纏足抱屈。清代的李汝珍為了給女人出氣,在小說《鏡花緣》里就設計了讓男人纏足讓女子玩弄的情節,五大三粗的林之祥竟然被纏得死去活來。而近代以後,從戊戌時期得風氣之先的士大夫倡導不纏足運動,到辛亥革命強令推行放足,多見的是男人上上下下忙活,相形之下女人倒沒多少積極性。

近代婦女對解放她們的腳不那麼感興趣,一方面固然由於男人高喊不纏足不過是為了開發更多的勞動力,動機就不太純,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有說話權利的成年婦女已經是「蓮足」了,沒有纏足的幼女,又不可能說什麼。纏了足的女人發現自己歷盡千辛萬苦得來的「成果」,突然之間就有人說不值錢了,心裡頭反而更多的是失落。況且,在相當長的時間裡,纏足都是身份和教養的象徵,因為似乎只有江南的一些窮苦人家非得靠婦女勞動才不願纏足。

纏足的確是男權社會男人性權利極端膨脹的一個特例,在世界上,只有非洲某些部落婦女穿唇、生殖器割禮和緬甸山區少數民族婦女脖子上從小架銅圈的習俗可以類比。所以,當近代外國人因此而說中國人為野蠻人時,我們飽讀詩書的士大夫們真是無言以對。問題是,纏足這種習俗從開始到流行,並沒有多少男人的暴力強迫,甚至連主意都是女人想出來的。從繁華的都市到窮鄉僻壤,逼迫女孩子裹腳的,無一例外地是她們已經裹了腳的母親。擁有一雙纏得「合體」的「蓮足」,無疑是那個時代女人的驕傲。馮驥才的小說《三寸金蓮》里種種「比足」的描寫,其實並非空穴來風。

其實,在纏足盛行的年代,無論是纏足的三寸金蓮還是不纏足的「大腳仙」,都認為只有一雙裹得小巧的腳才算是美。甚至到了民國年間,相當多「婦女群眾」對於天足的意見還是「像什麼樣子,醜死了」。入鮑魚之肆,不唯久而不聞其臭,而且反覺其香。這不僅僅是風俗化人、從眾心理在作怪,女性以男性的性心理、以男人的欣賞尺度建構自己的審美框架,這才是「金蓮意識」的三寸所在。千百年來,所謂女性的美恐怕絕大部分都是出於男人的意願,而由女性自我塑造出來的三寸金蓮也可以說是這種女性美的一個階段性民族性的「成果」,只不過這種「美」,在西方文化的衝擊下垮台了而已。

三寸金蓮已經進了歷史博物館,或者正在走進博物館,不過,金蓮意識卻沒有消失。世界上浩浩蕩蕩的時髦女郎,不管怎樣標新立異,爭奇鬥豔,拿臉蛋當畫布,以身體做塑泥,大抵如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的手心,不過在男人的性心理的圈圈裡打轉。像纏足一樣自戕身體也不乏其人,君不見,那些前赴後繼動手術往乳房裡塞硅膠的女人們。前些時候,她們中的美國人獲得了巨額賠償,但是,被弄得一塌糊塗的胸部無論如何用美元是填不上了。至於一般性的自我折磨,恐怕就連初級階段的中國,也年年見、月月見、天天見了。

取悅於異性是人的天性,可是到了自我折磨的地步,也就違反了天性。大概最讓人頭痛的是,為什麼偏偏只有女人自我折磨來取悅男性,而不是相反?我們只能說,這個世界,到目前為止,還是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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