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瀾的大味道 Singapore Sling

新加坡的萊佛士酒店,已重新裝修得美輪美奐。我這種壞客人,還是喜歡舊時的破落。當年客人不多,嫌貴嫌設備不夠,但對我們這些喜歡情調的旅人,萊佛士再便宜不過,還可以輕易地住進卓別林、毛姆的套房,洗手間比普通旅館巨大。最舒服的,莫過於坐在大堂旁邊的酒吧,一到傍晚,酒鬼們都集中在那喝Singapore Sling,是這家酒店首創的。要做出最原有和正宗雞尾酒的酒吧並不多,巴黎的Harry Bar有幾種,新加坡的萊佛士有一種,Singapore Sling,已聞名世界。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做飲食業的大多數是海南人,這雞尾酒也是海南酒保發明。最初,是調來給女士們喝,因為它有粉紅顏色,酒精度並不高,現在男女老少酒徒都愛上,在香港酒吧也可以叫到,但是去新加坡,最好到萊佛士試試。分量是這樣的:三十公分的占酒、十五公分櫻桃白蘭地、七點五公分橙酒(treau)和七點五公分的洧酒(Dom Beine)、十公分的石榴汁(Grenadine)來染紅、一百二十公分的鳳梨汁來調味,最後加上一滴苦味(Angosturd Bitter),杯口放置一片鳳梨和一顆櫻桃點綴,大功告成。順帶一提,萊佛士酒吧的另一種首創雞尾酒叫「百萬元雞尾」(Million Dollar Cocktail)。秘方是三十公分佔酒、七點五公分苦艾(Dry Vermouth)、七點五公分甜艾(Sweet Vermouth)、一滴苦味,和一滴蛋白,加一百二十公分的鳳梨汁。這種雞尾酒給毛姆吹噓得紅透天下,毛姆的作品《信件》(The Letter)再三提及。我今生今世,大概也沒有毛姆的影響力,要不然自創幾種雞尾酒,味道也不遜別人做的,讓它們發揚光大,也是很過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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