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鳳姐

鳳姐在「十二釵」中應是個反面人物,她生平的劣跡在書中很多,但作者卻把她的形象寫得很好,自然另有可怕的一面。她在第三回出場,脂硯齋甲戌本眉批曰:

另磨新墨,搦銳筆,特獨出熙鳳一人,未寫其形,先使聞聲,所謂「綉幡開遙見英雄俺」[30]也。

書中描寫她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啟笑先聞」,較之第六十八回敘她往見尤二姐時的打扮形容(已見前引),便有春溫秋肅之別。

《紅樓夢》於人物出場每隻用一兩筆就把他在全部書中的形象以至性格畫出來了。如史湘雲出場在第二十回,就這樣敘:「忽見人說史大姑娘來了。」寶玉同寶釵到賈母這邊去,「只見史湘雲大笑大說的。」(二○五頁)只用四個字已畫出湘雲的豪邁來。

又如香菱,她出場最早,原名英蓮,在第一、第二回她和嬌杏對寫,諧音「應憐」和「僥倖」[31],借來總說書中全部女子的遭遇,有幸有不幸。在這兩回是虛寫,她的形象不鮮明,真的出場在第七回薛姨媽呼喚她時方見。「問奶奶叫我做什麼」下,脂批曰:「這是英蓮天生成的口氣,妙甚。」(甲戌本卷七,三頁)下文還有:

只見香菱笑嘻嘻的走來。周瑞家的便拉了他的手,細細的看了一回,因向金釧兒笑道:「倒好個模樣兒,竟有些像咱們東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兒。」金釧笑道:「我也是這麼說呢。」周瑞家的又問香菱:「你幾歲投身到這裡?」又問:「你父母今在何處?今年十幾歲了?本處是那裡人?」香菱聽問,都搖頭說:「記不得了。」(校本七二頁)

以可卿為比,一擊兩鳴法也,亦見脂批。按可卿之美,第五回借了寶玉夢中的兼美,稱為「其鮮艷嫵媚有似寶釵,其裊娜風流則又似黛玉」者,眾人口中說她像蓉大奶奶的品格兒,即香菱可知矣。上面「笑嘻嘻」三字寫香菱亦非常傳神。

再說鳳姐兒。看本書寫鳳姐有一特點,即常以男人比她。如照寶玉的話,男人是混濁的,女兒是清潔的,但寶玉不見得不喜歡鳳姐,其解釋見下文。在第二回中冷子興說她:「說模樣又極標緻,言談又極爽利,心機又極深細,竟是個男人萬不及一的。」(二二頁)再看第三回賈母介紹她:「你不認得他,他是我們這裡有名的一個潑皮破落戶兒,南省俗謂作『辣子』,你只叫他『鳳辣子』就是了。」(二七頁)賈母介紹了一個活的鳳姐兒,卻弄得黛玉不知怎麼稱呼才好。後來說明了是璉二嫂子,書中又敘道:「自幼假充男兒教養的,學名王熙鳳。」提出她學名叫王熙鳳,又拉到男兒方面來了。脂評亦曾加以分析:「以女子曰學名固奇。然此偏有學名的反到不識字,不曰學名者反若彼。」(戚本、甲戌本略同)這麼一說,情形更有些異樣。鳳姐不識字,偏要說男兒教養,學名某某,可見並非因為關合書中事實,才有這樣的寫法。此意還見於後面。第五十四回:

(王忠)「……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喚王熙鳳。」眾人聽了,笑將起來,賈母笑道:「這不重了我們鳳丫頭了!」媳婦們忙上去推他,「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說。」賈母笑道:「你說,你說。」女先生忙笑著站起來說:「我們該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諱。」鳳姐笑道:「怕什麼,你們只管說罷。重名重姓的多呢。」(五八八頁)

以「鳳」為女兒之名並非異事。第三回說熙鳳是學名,已覺無甚必要。且第二回里賈雨村不曾說么:「更妙在甄家的風俗,女兒之名亦皆從男子之名命字,不似別家另外用那些春、紅、香、玉等艷字的,何得賈府亦落此俗套?」(二一頁)可見女兒之名本不限於「琬琰芬芳」等。那他為什麼定要說熙鳳是男子的名字,並在這裡引這公子也名王熙鳳為證?雖同名同姓天下有,鳳姐本人就這樣說的,但我們不容易了解作者的用意。他為什麼拐著彎兒把鳳姐引到男人方面去呢?這就難怪後來索隱派種種的猜測了。極端的例,有如蔡孑民的《石頭記索隱》以民族主義釋《紅樓夢》,以男女比滿漢;這麼一比,書中的女子一個一個地都變為男人。像這樣的說法,未免過當。我們仍當從本書去找回答。

我認為它有兩種或兩層的解答,均見於第十三回,一在本回之首,一在本回之末。這裡先說第一層。鳳姐在夢中秦氏對她說:「嬸嬸,你是個脂粉隊里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一二六頁)說句白話也不過說她是「巾幗英雄」罷了,未免有點庸俗,然而本書寫來卻不庸俗。她的所以能夠比並男子,既不在裝扮形容上,也不在書本知識上(此所以鳳姐不識字卻無礙其有學名),而在於她的見識才幹上。鳳姐不僅可以比並男子,且可能勝於男子,冷子興所云是也。

《紅樓夢》以榮寧二府大觀園為典型環境,以寶玉和十二釵為典型人物,而其批判的對象卻不限於封建家庭,看他的寫法似非家庭所能局限。甲戌本第一回脂批所謂「見得裙釵尚遭逢此數,況天下之男子乎。」作者當日或因政治的違礙而有所避忌,故每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亦即脂批所云「託言寓意」。我們今天若求之過深,不免有穿鑿附會之病;若完全不理會它,恐也未免失之交臂。

書中寧榮二府,其排場之豪華闊大,不僅超過封建社會一般的富貴家庭,就是當年滿洲的王府怕也不會那樣闊。自可解釋為浪漫主義的表現,誇張的筆法等,而在書中出現了人間幻景的風光,恐不止賣弄才華,或有更深的用意。其寫元春歸省還可以說「拿著皇帝家的銀子往皇帝身上使」,(第十六回,一五六頁),至於秦氏之喪,地地道道賈家的事,這是書中第一個大場面,充分表現了他們的奢侈和僭越。而且作者雖刪去「淫喪天香樓」的回目及本文,卻並不曾取消這事實。現第十三回留下許多未刪之筆,第五回秦氏還是弔死的。她以邪淫而死,身後辦事卻那樣「恣意奢華」。以棺木而論,書中四大家族之一薛蟠就說:「拿一千兩銀子只怕也沒處買去」,其他可知。(或以為買棺木一事模擬《金瓶梅》[32])這不僅是一般的奢侈,且是這樣極端不合理的浪費。其尖銳的諷刺,無情的抨彈,因天香樓已改為暗場,現在讀下去還許不甚覺得;假如保存了原稿,這第十三回應當說是全書最突出、最火熾、最尖銳的一回了。我們覺得這樣刪了很可惜,但對於可卿說,她的形象這樣就蘊藉一些,《紅樓夢》比較潔凈一些,和後文的風格也比較調和,或亦未為全失也。

鳳姐出場後第一樁大事為「協理寧國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筆。第十三、十四回筆墨酣暢,足傳其人,第十四回寫「伴宿」一段,尤為簡括。甲戌本脂批所謂:寫鳳姐之珍貴、英氣、聲勢、心機、驕大是也[33]。又庚辰本總批說:「寫秦死之盛,賈珍之奢,實是卻寫得一個鳳姐」,話也不錯,未免稍過其實。蓋此兩句,作意甚深,寫鳳姐固是一大事,尚非惟一的大事也。

即使只寫鳳姐,而其意義恐也不限於個人,她整理寧國府時,於第十三回曾總括該府的混亂實情:

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第二件,事無專執,臨期推委;第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第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鈐束,無臉者不能上進。——此五件實是寧國府中風俗。(一三三頁)

除了這五條,在本回之末更有兩句詩的總評:「金紫萬千誰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這兩句話對於上文提出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回答。雖指的是鳳姐,卻不限於鳳姐。其意義有二:其一,裙釵勝於金紫,也就是女子勝於男子,符合本書開首總評:「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也合於第二回寶玉「女兒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樣的說法。原來書中屢以鳳姐比男人,以男人為標準,總似在尊男,實際尊女;名為尊女,又實系貶男。何以知之,從以鳳姐為實例知之。若引一個四德兼備的女子從而尊敬之,褒揚之,在那個時代謂之尊女可也。現在卻引了一個缺點很多,且有罪惡的婦女鳳姐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豈非痛貶這「萬千金紫」,貴族的男人們乎!他文章很輕妙,像我這樣說法恐過於著跡,而大意或者不誤,信乎《紅樓夢》之多疑語也。

其二,這裡又提起《大學》的「齊家治國」的老話來,在古代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有這麼一套的制度,小型的單位叫做家,大型的單位叫做國,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長是關門皇帝,皇帝便是全國的總家長。家國既屬相通,齊家之道自可通於治國之道,這和後來的情形迥然不同。今曰「金紫誰治國,裙釵可齊家」,是以家國對舉,又不止抑男揚女而已。《紅樓夢》所寫東西二府,其規模甚大,亦從這裡可得到一點線索,作者微意之所在,蓋非泛泛的鋪張誇大也。古人所謂「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34],或可借評《紅樓夢》歟?

這裡又說「裙釵一二」。「一二」與「萬千」屬對,蓋非有他意;但書中有治家才能的女子卻不止一人,其第二個便是探春。她在十二釵中是不應忽略的。此處不及專論,只能連著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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