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紅樓夢》的回目(下)

(十四)不見全書,回目點破之例

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死金丹獨艷理親喪」。

本書狀美人,有虛實明暗種種寫法,不及備說,卻有一個最特別的寫法須一表的,即尤氏之是否美及其如何美,全書一概沒有,只在本回上用「獨艷」點明。記得從前曲園先生曾談及《紅樓》,說尤氏是很美的,想必也根據這回目罷。

前文曾說,詳不必重,略不必輕,回目之文必不會長,正當作如是觀。萬綠叢中一點紅,原非常突出;以「獨艷」對「群芳」又是很有分量的。且尤氏之美,從她的得姓亦可以知道。本書六十六回寶玉講起二尤,「真真一對尤物,他又姓尤」已明點出來。二尤如此,則尤氏可知矣。

像這樣的筆法,的確有點像《春秋》了。作者小題大做,難道專為寫尤氏的美貌?當然別有用意的。

我以為本書是以《風月寶鑒》和《十二釵》兩稿湊合的。《風月寶鑒》之文大都在前半,卻也並非完全在前半部。若寶玉、秦氏,鳳姐、賈瑞,秦鍾、智能等事固皆《寶鑒》舊文,但下半部也是有的,如賈敬之死只尤氏理喪以及二尤的故事,疑皆《風月寶鑒》之文。仔細看去,文章筆路也稍微有些兩樣,不知是我神經過敏否。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實和「王熙鳳協理寧國府」遙遙相對。敘賈敬之死與秦氏之死,對文還多,茲不詳列。《紅樓夢》有一個人物,老在暗地裡,非常隱晦的,即賈敬是。如賈赦、賈珍之惡不言可知,賈政之假正經亦不言可知,惟獨賈敬不大引人注意,作者卻在《紅樓夢》曲文里給點破了,所謂「箕裘頹墮皆從敬」,將賈氏一門種種罪惡歸獄於賈敬,文筆深冷之至。尤其應該注意,此句用合傳法寫在秦氏曲中,殆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歟。脂評雖說得是,後人卻盡有不解的,認為賈敬有什麼錯呵[12],亦可見深隱之筆,每不被時人所知。若體會了這句話,則本回及以下各回便迎刃而解了。

僅就尤氏之美著想,自未得作者之心,卻也算找著了一條線索。區區一尤氏,其為美惡皆屬尋常,何必深文。既有深文豈無微意,再思再想,就明白了。

(十五)回目直書,正文兼用曲筆之例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劍殺人,覺大限吞生金自逝」。

尤二姐之死,一曰「殺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殺還是被殺呢?緣鳳姐有必死二姐之決心,故歸獄鳳姐,稱為「殺人」,老當之至。

回目跟正文彷彿《春秋》經傳的關係。這裡回目用直筆,正文兼用曲筆。如殺人之法為「借劍」,而「借劍殺人」書中有的。

鳳姐……用借劍殺人之法,坐山觀虎鬥。等秋桐殺了尤二姐,自己再殺秋桐。

似乎並無曲直之異,卻正相符合了。不過二姐之死並非完全由於受秋桐的氣,被她所害,主要的由於胎被打下了。書上說:

況胎已打下無可懸心,何必受這些零氣,不如一死到還乾淨。

其記打胎之事,多遮掩之筆,荒唐之文。如胡君榮之來也,只說:

誰知王太醫亦謀幹了軍前效力,回來好討蔭封的。小廝們走去,便請了個姓胡的太醫名叫君榮。

果真這樣,是小廝們走去便請了來么?最大的關鍵在於葯誤。書上又這樣記胡醫的胡塗,才用錯了葯:

尤二姐露出臉來,胡君榮一見,魂魄如飛上九天,通身麻木一無所知。

今人假如這樣寫小說,我想醫生工會要提抗議的,難道真見了美色,即一無所知嗎?況且賈璉已說過:

已是三月庚信不行,又常作嘔酸,恐是胎氣。

本家這樣明說,醫生雖庸,何至置若罔聞。況胡醫既戀二姐之色,以常情論,用藥必更鄭重,何至於違反賈璉之意,一死兒用定了虎狼葯呢。

到後來闖下了禍,賈璉查問,不過這樣說:

急的賈璉查是誰請了姓胡的來的。一時查了出來便打了半死。

到底查出了下落沒有呢?如果查不出來,為什麼查不出來呢?

這很顯明,這大段的敘述虛頭很多,事實上有大謬不然者。請胡君榮的小廝乃鳳姐授意的,而胡醫堅決用打胎的葯殆出於鳳姐的賄囑。胡醫雖庸,但這兒與庸或不庸無關;他雖姓了胡,與胡塗不胡塗亦無關,循文細誦即可明了。鳳姐害人的行為書多明敘,這兒忽改用暗場,必有深意。況在五十一回目錄先出「胡庸醫亂用虎狼葯」,好像胡醫一向這樣亂七八糟的,他用錯了葯打下胎來不足為奇,千里伏線,早為本文佔了地步。

打胎之事關係尤二姐之死,卻不見於回目;回目所謂「借劍殺人」,包括胡醫用藥在內可知。回目上既已明說二姐被鳳姐殺害,正文改用暗場什麼緣故?難道回護鳳姐么?再看本文這一段就明白了。

鳳姐比賈璉更急十倍,只說:「咱們命中無子,好容易有了一個,又遇見這樣沒本事的大夫。」於是天地前燒香禮拜,自己通陳禱告,說:「我或有病,只求尤氏妹子身體大愈,再得懷胎生一男子,我願吃長齋念佛。」

她要吃長素念佛,保佑尤氏妹子生男,咱們信不信?下文接說:

賈璉眾人見了,無不稱讚。

明明真人面前說謊話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豈有不感覺之理,蓋藉以形容鳳姐之惡耳。若上邊不用暗場,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鳳姐騙賺尤二姐,句句通文達道,口口聲聲自稱奴家,正亦此意。

須知回目用直筆者,斷鳳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筆者,狀鳳姐之虛偽;言非一端,各有所當,實為互明,並無兩歧。甚言鳳姐之惡,已情見乎詞,非但不曾替她回護,而且進一步去批判她。

(十六)敘次先後顛倒之例

第七十九回「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迎春之嫁在後。本文呢,先敘迎春將嫁,寶玉感慨賦詩,後碰見香菱,說出薛蟠娶親一事,其敘述程序恰好先後相反。

以上十五例的說明,大都出於我個人的看法,本節完全依據庚辰本「脂評」,且有作者自評之可能。原文抄寫訛誤極多,略以意校正,引錄如下:

此回題上半截是「悔娶河東獅」,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工(致)細膩寫來,可見迎春是書中正傳,阿獃夫妻是副。賓主次序嚴肅之至。其婚娶俗禮一概不及,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這文大體上還算明白。我想有些問題大家會提出的,既然正文的「賓主次序嚴肅之至」,那末回目為什麼顛倒敘次呢?是否把這賓主次序搞亂了呢?若作「賈迎春誤嫁中山狼,薛文龍悔娶河東獅」豈不符合正文,一切都對了么?這些疑問,如不細看本書也很難回答。我以為回目應當肯定的。

第一,回目依據本事而來,不能改寫。按本回的故事雖迎春待嫁在先,薛蟠之娶在後;但金桂河東獅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見大凡,而七十九回書上於迎春只言其將嫁,未言其已嫁,更別提誤嫁什麼中山狼了。其事見於第八十回。事實既先河東獅而後中山狼,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無所謂錯誤。

第二,脂評所謂「賓主」,雖從次序說,也並不限於次序,更有文章風格的關係,所謂「工緻細膩寫來」。用這樣的風格來表示「主位正傳」,並非先主後賓這形式所能束縛的。既然這樣,回目的先薛蟠而後迎春,並不會搞亂這賓主關係可知。

第三,就回目說,上下句法的先後排列,非即重輕的區分。以本書而論,如第二、第三、第十、第五十八、第七十八回重點均在下一句。此外,還有重點在上一句的,也有不分輕重平列的。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輕重」,自亦無關於「賓主」了。

以上說明,回目正文雖次序互倒,而意不相違。脂評里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話,稍費解釋。如曰:

今卻偏連中山狼倒裝。

按「中山狼」事不見本回,而回目逆探下文連類書之,故曰「偏連」。「偏連」者,本不連而把它連起來也。何謂倒裝?「倒裝」者,無論就回目、就本文看,迎春誤嫁事均在後,今卻將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將娶以前,故曰倒裝。此外還有一句:

只用寶玉一人過去,正是書中之大旨。

文理似欠通順,意卻甚精。寶玉到紫菱洲一帶徘徊瞻顧,另有脂評云:「先為對竟(境)悼顰兒作引。」這裡方見作者真意。阿獃夫妻其非正傳不必說了,即迎春之為正傳,脂評雖這般說,還是相對的虛筆,直引起寶玉追懷黛玉,才是真正的正傳呵。所謂「書中大旨」指此而言,若阿獃之與二木頭,河東獅之與中山狼,亦伯仲之間耳,又何必斤斤較量其孰為賓主耶。

是脂評雖佳,每多虛筆,卻藉此看出作者寫定本書,安排回目,的確費了一番苦心。有好幾回書,至今猶缺回目,則當時下筆鄭重可知。今日雖作閑談,亦談何容易。以上諸例若有一二中肯處,也只好算蒙對了罷。

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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