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非正常關係 11.曖昧的情人節

據我想來,無論在外國還是在中國,「情人節」永遠不會是一個值得被認真對待的日子。這是一個曖昧的灰色的日子,這世界上沒多少人會真正喜歡這個日子。

春節前,《北京青年報》下屬之《青年月刊》的一位記者到家中採訪我。預先雖通過了幾次電話,時日也雖一拖再拖,但心裡還是並不十分清楚她究竟要採訪些什麼。某些記者,尤其女記者,是很積累了些採訪經驗的,她們估計到被採訪之人,可能對她們的採訪內容不感興趣,所以那預先單方面「內定」了的話題,是有意經過語言「包裝」了的,使被採訪之人聽了不至於乾脆地拒絕。

她和我面對面坐定,翻開記錄本兒,持筆在手,作出洗耳恭聽之狀,從容老練地說——過幾天便是「情人節」了,請您就「情人節」談點兒感想。

「情人節」?——我不禁地皺起了眉頭,以一種質疑的口吻問——我們在電話里確定的是這個話題么?

她肯定地回答——是。

我同意這個話題了么?

對。

我一時有些怔愣。

我想,在春節前那麼忙亂的日子裡,我怎麼竟同意就「情人節」這麼青春嗲嗲的話題接受採訪呢?

那時刻,上午明媚的陽光,正透過我為了迎接春節剛剛擦過的亮堂堂的窗子照耀進來。那是我最願獨自在家的時刻,也是我在家裡最感到美好的時刻。

「情人節」……它究竟在哪一天?

她告訴了我,接著反問——您真的不知道有這麼一個節?

我說我當然知道的,知道它是一個「洋節」,知道現在有些中國人心裡也有它的位置了。我說據我想來,既曰「情人節」,似乎應是些個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或是一些身為情人們的男女才格外惦記著的日子吧?而我已48歲,做丈夫16年了,做父親15年了,我意識里根本沒有這個「情人節」的存在。對國慶節、建軍節、兒童節、勞動節、青年節、婦女節、新年、春節、十五、端午等等這些節,我還會多多少少談出一點兒感想,唯獨對這個「情人節」,我簡直沒什麼感想可談……

她說——那,您就圍繞「情人節」,談談你對愛情二字的感想也行。

我說——幹嗎非圍繞著「情人節」談呢?愛情二字當然和「情人節」有點兒聯繫。但我看聯繫不是那麼大。

這就有點兒像「抬杠」,不像在愉快地接受採訪了。

那……您願意怎麼談就怎麼談吧!

這……真對不起,我心裡也不常琢磨愛情兩個字。就這兩個字,你有什麼好問的么?

我採訪過的幾位男人和女人,他們和她們認為——愛情幾乎不存在了……

存在啊。幾乎普遍地存在著呀!

真的?您真的這麼認為?

真的。我真的這麼認為。

您指的是婚姻吧?

我指的是那類極普遍的、尋常的、很實際的愛情。正是這類愛情,組成尋常的、很實際的家庭。

您說愛情是尋常的?

對。

還說愛情是很實際的?

一點兒不錯。照您的話說來,那種男女間四目一對,心靈立刻像通了電一樣,從此念念不忘的……事兒,又該算是什麼事兒呢?

哈,哈!那種事兒,滿世界幾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也配叫愛情么?

……

愛這個字,在語言中,有時處於謂語的位置,有時處於主語的位置。前面加「做」、加「求」、加「示」、加「乞」,「愛」就處在謂語的位置,「做愛」、「求愛」、「示愛」、「乞愛」,皆行為動詞也。

「做愛」乃天倫之樂,乃上帝賜與一切男女的最普遍的權利,是男人和女人最赤裸裸的行為。那一時刻,尊卑貴賤,無有區分。行為本質,無有差別。很難說權大無限的國王,與他傾國傾城的王后,或總統與總統夫人的那一時刻,一定比一個年輕的強壯的農民,與他的年輕的健康的愛妻在他們的破屋土炕上發生的那一時刻更快活些。也許是一樣的。也許恰恰反過來。

「求愛」乃是一種手段,其目的為了婚姻,有時為了一次或幾次「做愛」的許可。傳統上是為了婚姻。在反傳統的男女們那兒,往往是為了做愛的許可。當然,那許可證,一般是由男人所求,是由女人「簽發」的。無論為了婚姻之目的,還是為了一次或幾次「做愛」之目的,這個過程都是必不可少的。省略了,婚姻就是另外性質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為搶婚。「做愛」也可能是另外性質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為強姦。

「求愛」既曰手段,古今中外,自然都是講究方式方法的。因而也最能顯出尊卑貴賤的區分,以及貧富俗雅的差別。這些,乃是由人的社會地位、經濟基礎、文化背景、門第高低、心性追求的不同造成的。

在我看來,「尊」者「貴」者「求愛」的方式方法未見得就「雅」,未見得就值得稱道。「卑」者「賤」者「求愛」的方式方法未見得就「俗」,未見得就理應輕蔑。比如某些「大款」,一擲萬金十萬金幾十萬金,儼然是當今之世的「貴」者似的了。他們「求愛」的方式方法,橫豎不過便是贈女子以洋房、別墅、名車、金鑽珠寶。古今中外,老一套,基本上不曾改變過的,乃是俗得很的方式方法。而民間百姓的一些傳統的「求愛」的方式方法,尤其一些少數民族的「求愛」的方式方法,比如對山歌以定情,在我看來,倒是美好得很。

獻一枝玫瑰以「求愛」是雅的方式方法。

而動用飛機,朝女人的家宅自空中播下幾畝地的玫瑰,在我看來就不但俗不可耐,而且簡直就是做作到家的「求愛」的表演了。

我至今認為,以書信的方式方法「求愛」,雖然古老,卻仍不失為最好的方式方法之一。倘我還是未婚青年,一定仍以此法向我所鍾情的姑娘「求愛」。不消聲明,我的目的當然是為了和她結婚,而非像流行歌曲唱的——「只求此一刻互相擁有」。

至於以情詩的方式方法「求愛」,那就不但古老,而且非常之古典了。無庸諱言,我是給我所初戀的姑娘寫過情詩的。我們最終沒有成為夫妻。不是我當年不想,而實在是因為不能。以情詩的方式方法「求愛」,是我最為欣賞的方式方法。現代社會「求愛」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門,古典意味兒卻幾乎丁點全無了。這是現代社會的遺憾,也是現代人的悲哀。在我看來,這使愛情從一開始就不怎麼值得以後回憶了!現代人極善於將自己的家或某些大飯店小餐館裝修得很古典,也極善於穿戴得很古典。我們越是煞有介事地外在地體現得很古典,越證明我們心靈里太缺少它了。心靈里缺少的,愛情中便也註定了缺少。愛情中缺少了古典的因素,好比樂章中缺少柔情浪漫的音部……

「示愛」是「求愛」的序曲,也是千差萬別的。古今中外,「求愛」總是難免多少有點兒程式化的,「示愛」卻往往是極其個性化的,有的含蓄,有的熱烈,有的當面殷勤,有的暗中呵護。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大多數而言,少女們對意中人的「示愛」,在我看來是最為美好動人的。因為她們對意中人的「示愛」,往往流露於自然。哪怕性情最熱烈的她們,那時刻也是會表現出幾分本能的羞澀的。羞澀使她們那一種熱烈很純潔,使她們那一時刻顯得尤其嫵媚。喪失了羞澀本能的少女是可怕的。她們的「示愛」無異於娼妓的賣俏,會被吸引的則往往是類似嫖客的男人。或者,是理性太差,一點兒也經不起誘惑的男人。喪失了羞澀本能的少女,其實是喪失了作為少女最美最美的年齡本色,她們不但可怕,也很可憐。

對於成年男女,「示愛」已帶有經驗性,已無多少美感可言,只不過是相互的試探罷了。以含蓄為得體,以不失分寸為原則。含蓄也體現著一種自重,只有極少數的男人會對不自重的女人抱有好感。不失分寸才不使對方討厭。反過來,男人對女人也一樣。不管不顧,不達目的不罷休,一味兒地大獻殷勤,其實等於是一種糾纏,一種滋擾,一種侵犯。不要誤以為對方的冷淡反應是不明白,或是一種故作的姿態。這兩種情況當然也是有的,但為數實在極少。與其推測對方不明白,莫如分析自己為什麼裝糊塗。與其懷疑對方故作姿態,莫如問問自己是否太一廂情願強求緣分。

在所有一切「愛」這個字處於謂語位置的行為中,依我看來——「乞愛」是最劣等的行為。於男人是下賤,於女人是卑賤。倘人真的有十次命的輪迴,我再活九次,也絕不「乞愛」一次。我想,必要之時,我對於一切我非常想要獲得的東西,都是肯於放棄斯文不妨一乞的。比如在饑寒情況下乞食乞衣,在流落街頭無家可歸的情況下乞宿乞錢,在遭受欺辱的情況下乞憐乞助……但絕不「乞愛」。

我認為——如前所言,「愛」是可能會乞到一兩次的,但愛情是乞不到的。一時如願以償,最終也必竹籃打水一場空……

現在,我們談到「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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