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一場美食尋故之旅 給食物起個中國名字

中國人自古驕傲,很重華夏和蠻夷之分。蠻夷有好東西拿來吃喝,也要特別給個稱謂。古代中國人圖儉省,習慣這麼起名字:西域來的,都給個前綴,叫「胡什麼」,比如胡瓜、胡豆、胡蘿蔔、胡椒、胡桃,那都是西邊來的。如果是海外來的呢,就叫「洋什麼」,比如洋煙、洋蔥、洋芹菜,那就是海外發來中土的。西邊是胡,東邊是洋,分門別類,各安其所,舒坦啊。

但總這麼拿胡、洋字樣給人安插,也不是很雅。中國古人既風雅,又身處禮儀之邦,入鄉隨俗吧。義大利人Matteo Ricci來中國,也不強逼著中國人咬義大利語字樣,自定了漢名叫利瑪竇。中國人也客氣,到清朝就管英國叫英吉利,管美國叫美利堅,都是好字眼兒。

比如說吧,鼻煙這東西,英文叫snuff,清末大家都好聞這玩意兒,就給起個譯名叫「士那夫」,純是音譯。煙草,tobacco,在菲律賓種得甚好,中國士大夫聽了,按字索音,就譯作「淡巴菰」,也有種說法叫「淡巴姑」。乍看字眼聽讀音,會以為是種清新淡雅、適合熬湯的菌類。

萬惡的鴉片,乃是opium的音譯不提,好玩在鴉片另有個中文名,叫作阿芙蓉。乍聽之下,還以為是犯毒癮的,特別鍾愛其氣味芳香,定的美名。實際上一琢磨,鴉片在阿拉伯語里讀作Afyum,那不就是「阿芙蓉」嗎?鴉片可恨不假,阿芙蓉這三字因音定字,上好的辭藻,不下於把希臘首都Athens譯作雅典。

廣東和西洋貿易最早,於是造出了許多漂亮的譯名。粵語譯名,都按粵語讀音,不拘形格,用普通話念,會覺得風馬牛不相及。但用粵語一念,就覺得音極近。比如把kiwi翻成奇異果,真是神來之筆,意音皆近。milk shake翻成奶昔,就有點一半一半——前一半意譯,後一半音譯。把salmon翻成三文魚也是源自粵語,一如sandwich翻成三文治,只是很容易讓人疑惑:三文治和三文魚有沒有遠親關係?香港人至今稱呼某種水果叫士多啤梨,不知道的會以為很神秘,細一看是草莓,再一想就明白了——strawberry,直接音譯過來啦。

葡萄牙人拿來做早飯吃的煎蛋omelette,粵語里叫作奄列。把egg tart譯作蛋撻,也是粵語創意。在廣東茶餐廳,吃到班戟這玩意兒,第一次見,會以為是班超之戟,看模樣,又不太像戟。再一看,是pancake,鍋攤薄餅的音譯,可見廣東人譯音用字,又險又奇。實際上,因為粵語讀音引入甚早,所以至今如布丁(布甸)、奶昔、曲奇、芝士這類西式茶餐慣見詞,大家都習以為常,把粵語稱謂當作慣用了。甚至日語うどん,被譯成中文烏冬面,其實也是粵語發端。

但譯名界的通行語言,不只粵語一味。清末,上海奮起直追,語言上也不遑多讓。比如,Russian soup,俄羅斯湯,被上海話一捏,就成了羅宋湯;廣東人不是管omelette叫奄列嘛,上海人偏要出奇,用吳語念作杏利蛋。歐陸麵包toast,廣東人叫作多士,上海人就抬杠,就得叫吐司。

有一種美麗的傳說,稱泰戈爾當年訪華,徐志摩負責接待。兩位才子一起抽cigar,吞雲吐霧。末了泰戈爾問徐志摩,這玩意兒可有中文譯名?徐志摩才情泉涌,答曰:「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煙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故事動人,但稍一查驗便可發現,1905年連載完的《官場現形記》裡頭,早有了「雪茄」字樣。而且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這吳語區的人都明白:雪茄倆字,用普通話念,與cigar不甚合襯,但用吳語念,就嚴絲合縫。很可能這就是位吳語地方譯者,早在19世紀末就譯出來了。

麵包夾香腸,英語作hot dog,中文倒沒有叫「霍特多格」,而是老實意譯,叫作「熱狗」。依此推論,cold stone冰激凌該叫作「冷石」,和熱狗還真是一對,但現在官方譯名卻叫作酷聖石,不免讓人替熱狗鳴不平,大可以改叫「熾熱狗」,聽著也威風些。

唐朝的《酉陽雜俎》裡頭,已經提到過冰與奶製品混一的玩意兒,叫作「酪飲」。宋朝時,大家也習慣類似東西叫冰酪。但ice cream傳入我國,譯者就半音半義,來了個「冰激凌」——其實cream既然跟奶油搭界,幹嗎不直接翻成「冰奶油」,或者古典些,直接叫「冰酪」呢?大概還是覺得「冰激凌」更機靈好聽吧。同理,Dairy Queen,直譯該叫「奶品皇后」,但這一聽,好像是要喂小孩子似的,一股子保姆感覺,而官方譯名「冰雪皇后」,立刻就冷艷清新、活潑動人起來。

法國有名的香檳酒及產區香檳,原詞是Champagne。這詞本身,其實沒啥深文奧義。法語里,田地是Champ,鄉下人是campagne,所以Champagne,按法語套路,是往「田鄉下」語境走的。實際上,17世紀,法國有位宮廷畫家,就叫作Jean Baptiste de Champaigne,通譯讓-巴普蒂斯特•·德·•尚佩涅。如果按音譯,champagne該譯作「尚巴涅」,那酒也就叫作「尚巴涅酒」,就不那麼好聽了。稍微想像下:生意成了,大家慶祝,「來來,來杯尚巴涅酒」,感覺總是哪兒不對;「某某F1車手得到了該站冠軍,在領獎台上狂灑尚巴涅」,字眼一點兒都不好看。但把這地方及其酒翻譯成了「香檳」,立刻意思、味道全出來了,完美的營銷。比起可口可樂、雪碧這樣的漂亮譯名,還要勝出一籌。

給外來食物起名字,最常見的,是起得特別洋氣,如此可以大抬價格,比如牛奶咖啡音譯成拿鐵或歐蕾。但更狡猾的法子,就是讓你絲毫不覺得突兀,潤物無聲,融入你的生活,潛伏到你有一天一愣神:「什麼,這玩意兒是外國來的?」比如吧,土豆又叫洋芋,地瓜又叫番薯。大家聽慣,不覺什麼,但細想來,洋者洋人也,番者番邦也——這倆貨還真像洋芹洋煙、胡桃胡瓜一樣,是外國來的,然而本土化得實在太好,以至於現在如果有男生對女孩子說:「我給你備倆外國菜……一個烤地瓜,一個胡蘿蔔炒土豆絲,怎麼樣?」——不挨耳光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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