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佛教研究 佛典中的「黑」與「白」

羨林按:

明年是著名學者湯錫予(用彤)先生誕生百周年紀念。我雖然不是錫予先生的正式學生,但是我讀過先生的很多著作,從中受到了極大的教益。這對我的研究工作有深遠的影響。1946年我來北大任教,實出於陳寅恪先生和錫予先生以及胡適之先生的提挈。我曾聽錫予先生講授「魏晉玄學」,一堂課沒有缺過,並且認真做了筆記。因此,我自認為是先生的弟子。在紀念先生百年冥壽之際,一介學弟擬出版紀念論文集。此乃學壇盛事,實慰下懷。一介讓我寫篇文章,我欣然應命。但竊以為紀念論文集文章以短為宜,於是就根據多年搜集的資料,寫此短文,濫竽論文集中,謹表對錫予先生仰止之敬意。

1948年,我曾寫過一篇短文:《佛教對於宋代理學影響之一例》(現收入拙作《中印文化關係史論文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2年,頁309~311)。我在裡面講到朱子教人用白豆黑豆來「繫念」,起一善念,則投白豆一粒於器中;起一惡念,則投黑豆。我認為,這個辦法來自印度佛教。我舉了《賢愚經》卷十三的一個例子。我的結論是:「從這個小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來,宋代理學不但在大的思想方面受了佛教的影響,連許多人們平常不注意的末節也居然受到佛教的影響了。」

後來翻閱漢譯佛典,又陸續發現了一些類似的例子,更足以證成我的前說。我現在再舉出幾個例子,稍加詮釋,並引申談一談佛典中的「黑」與「白」。

《摩訶僧祇律》卷十三:

羯磨已,此比丘應作二種色籌:一者黑,二者白。不應唱言:非法者捉黑籌,如法者捉白籌。應如是唱:如是語者取黑籌,如是語者取白籌。

如果覺得這不夠清楚,我再從對應本中舉出一個例子。《十誦律》卷三十五:

若比丘已作行籌人,隨僧多少應作二種籌:一分長,一分短;一分白,一分黑。說如法者,為作長籌,說非法者,為作短籌。說如法者,為作白籌;說非法者,為作黑籌。

所謂「籌」,是小竹片。這裡講的是用投籌的辦法來裁決和尚中的爭端。我不講裁決的過程,因為那同我要講的無關。我想著重指出的是,在這裡,黑籌和白籌儘管用途不一樣——黑豆和白豆以及黑白石子象徵的是惡念和善念,黑籌與白籌和善惡念頭無關——可是黑仍然表示反面的近乎惡的東西,而白則表示正面的近乎善的東西,東西不同,含義則一。關鍵不在東西,而在顏色。

白黑象徵善惡,還表現在其他場合。我舉幾個例子。《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九:

苾芻當知,若純黑業得純黑異熟。若純白業得純白異熟。若黑白雜業得雜異熟。是故苾芻應離純黑及黑白雜業,當勤修學純白之業。

對幾個名詞需要解釋一下。「業」,梵文karma,巴利文kamma,指的是人們的所作所為。「異熟」,也譯為「報」或者「果報」,梵文和巴利文都是vipka,我們平常所謂「報應」。「白業」,指的是善行,「黑業」,指的惡行。善行得善報,惡行得惡報。《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反覆說明這個善惡報應的道理,參看《大正新修大藏經》23,814b,827b,837b等。到了《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更言簡意賅地說明:「汝等苾芻當知,黑業還得黑報,若行白業,還得白報。」

「黑」,梵文,krsna,巴利文kanha;「白」,梵文ukla,巴利文sukka。「黑業」,梵文krsna-karma,巴利文kanha-kamma;「白業」,梵文ukla-karma,巴利文sukka-kamma。「黑異熟(黑報)」,梵文krsna-vipka,巴利文kanha-vipka;「白異熟」,梵文ukla-vipka,巴利文sukka-vipka。同在其他語言里一樣,白的顏色總是同「光明」聯繫在一起,引申為「善」;黑的顏色總是同「黑暗」聯繫在一起,引申為「惡」。

黑白不但同業報相聯繫,而且還同人的思維直接聯繫。《那先比丘經》說:「因知善惡,知當所行,別知黑白思惟。」 有時甚至同「出家」「在家」聯在一起。

在中國,黑白有時也有類似的含義,但絕不像佛典中這樣具體,這樣複雜,用途絕沒有這樣廣泛。

199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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