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主先知傑弗遜

盧兄:

1800年大選之後,美國迎來十九世紀,十九世紀的第一個總統是托馬斯·傑弗遜。

在美國立國先賢中,托馬斯·傑弗遜是個不同凡響的人。

傑弗遜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名門望族,生下來就不知道衣食之憂。他在弗吉尼亞最古老的小鎮威廉斯堡上學,上的是當時南方最尊貴的威廉和瑪麗學院,跟隨當時最有名的法學家懷思研習法律。後來,懷思也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

傑弗遜是一個以思想為特色的人,甚至可以說,他是一個思想產出者。他博覽群書,涉獵廣泛,崇尚理性,長於思索。他是一個繼承了啟蒙精神的人,熟悉法國百科全書學派,本人也是一個百科全書式的學者和思想家。他又是一個性情浪漫的人,一個理想主義者,在文化氣質上也更接近法國啟蒙思想家。

對於弗吉尼亞州受過良好教育的莊園主來說,從政是一種高尚而美好的事業,就像哲學、藝術一樣。傑弗遜一到二十歲的法定年齡,就試著參政了。他開始競選縣裡的法律職位。二十五歲那年,他被選為州議員。他在州議會裡第一件出風頭的事情,就是提交了一份關於允許解放奴隸的提案。雖然他自己就擁有奴隸,他的奴隸來自他繼承的遺產,而且數量之多,可能是州議會裡擁有奴隸最多的人,可是他從理性出發,一直認為奴隸制是不道德的。他洋洋洒洒地宣揚要解放奴隸,廢除奴隸制度,儘管他知道這在當時還遠不是時候。提案果然被否決了。

美國革命前幾年,托馬斯·傑弗遜是最早幾個組織各殖民地,共同向英國王室和議會提出殖民地權益的人。1774年,傑弗遜向州議會提交了一份文件《英屬美洲的權利之總結》()。這文件使傑弗遜一夜成名。文件迅速地傳到了英國議會,傑弗遜的名字立即出現在要以叛國罪懲辦的一批名單中。這一文件,被認為是美國革命初期重要性僅次於《獨立宣言》的文件,因為它奠定了這樣的思想:人的自然權利是不能侵犯的,在自然權利受到侵犯的情況下,反抗是正義的,是合法的。這大大地驚動了英國議會。而著名的英國保守政治家愛德蒙·柏克,也是從這個文件開始,對美國革命抱同情態度,並以此文件為根據,在英國議會裡為美國革命辯護。

正是從這份最早的革命文件開始,所謂「美國革命」的本質被宣揚出來了。改變統治者,改變政府,只是它的表面結果,美國革命的真正起因並不是為了改變統治者,不是權力鬥爭,而是為了維護自然權利。

1776年5月6日,在弗吉尼亞州威廉斯堡,弗吉尼亞議會決定要制定《權利宣言》和州憲法,為此而組成了三十四人委員會,其中為首者是喬治·梅森。托馬斯·傑弗遜當時不在威廉斯堡,他正在出席大陸議會。史家研究認為,傑弗遜和梅森在此期間保持了緊密的通信聯繫,最後的成果中有傑弗遜的重要貢獻。

1776年6月29日,弗吉尼亞議會一致通過了《弗吉尼亞憲法》。這個憲法是世界上第一個用成文契約建立自治政府的文件。它馬上就成為北美其他殖民地擺脫英國統治,建立自治政府的樣板。它堅持最終的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有能力建立一個自治政府,政府的統治必須得到被統治者的同意。這樣的原則,被寫進了最高法律文件。

在經過一番曲折,「獨立」的訴求終於被大多數人接受的時候,傑弗遜受大陸議會委託,起草《獨立宣言》。就在後來召開費城制憲會議的市議會廳不遠的地方,在一個小旅店裡,托馬斯·傑弗遜關起門來,寫了兩天。然後,他交給委員會修改。本傑明·富蘭克林和約翰·亞當斯只做了很小的修飾。接下來文件提交給大陸議會。大陸議會召集全體委員會,又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在長達幾天的爭論中,傑弗遜這一派不得不做出一些讓步,刪改了一些傑弗遜最重視的觀點,特別是譴責英國在北美殖民地進行奴隸買賣的語句。

傑弗遜在起草《獨立宣言》的時候,不僅文字表達得清楚、優美,而且他有自己的思考。今天,大家都很熟悉了他在《獨立宣言》開頭的名句:「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美國建國者們的思想源頭是歐洲,「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個說法,顯然受約翰·洛克的影響。那個時代的美國精英,都受過英國啟蒙思想的洗禮,都熟知約翰·洛克關於人的自然權利的論述,即作為一個人,天生具有不可剝奪的最基本權利的理論。洛克提到的是「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權利。

傑弗遜把洛克提到的「財產權」,改為「追求幸福的權利」,引出後代歷史學家的各種猜測。最直觀的原因,還是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文本本身的「目的訴求」。《獨立宣言》的訴求是獨立,它要宣示自己已被侵犯的權利,來作為獨立的理由。洛克的「財產權」改成「追求幸福的權利」,是傑弗遜的思考。它的基礎是「人」在人格上的平等,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他也許並沒有想到,這成為此後美國民眾爭取自然權利最響亮的口號,並且從此形成了美國人的平等觀:平等並不是均貧富,並不是財產的平均,而是發展機會的平等,即追求幸福的機會之平等。

許多研究者認為,以後二百年的世界歷史證明,平均財產是一切革命動蕩的訴求,是發動群眾的最便利口號,卻也最容易造成災難。私人財產權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在費城制憲會議上,代表們對保障財產權幾乎沒有一點異議。對當時的美國政治精英來說,財產權即使不能說是神聖的,也至少是毫無疑義受法律保護的。沒有一個負責任的人會認可破壞財產權。但是,人有貧富差距,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巨大貧富差距之下,何來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沒有發展機會的平等,追求幸福權利的平等,來平衡事實上的財產貧富差距,美國人認為他們的自由理想就是不完整的。

於是,在傑弗遜的筆下,人生而具有的權利就成了「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在傑弗遜看來,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現實中的財產權,本身是不平等的。富人的孩子生下來就擁有財產,從而擁有好的營養,擁有閑暇,擁有教育的機會,擁有舒適的生活;而窮人的孩子,生下來就一無所有,缺乏營養,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很早就必須勞作以養活自己,一輩子都沒有舒適的生活。這是不平等的。傑弗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說:「我意識到平均分配財產是行不通的,但是既然這種巨大的不平等造成人類大多數處於悲慘地位,為了重新分配財產,立法者提出的方案再多也不算過分,只是要注意讓這種財產的再分配不要違背人之常情。因此,各種遺產平均分配給所有子女,或所有兄弟和姐妹,或其他親屬,是一個政治措施,並且是切實可行的措施。另一個靜靜地減輕財產不平等的方法便是豁免所有財產在一個數量等級以下的人的稅捐,而對於財產在這個數量等級以上的人們,按幾何級數徵稅。無論何時,不管在什麼國家,只要有未經耕種的土地和失業的窮人,那麼顯然財產的法律已經擴張到了違反自然法則的地步。」這一前瞻性的思想,帶有革命的性質,在當時是很少人能夠認同的。傑弗遜沒有公開地發表和論述這一調整財產權的思想,但是一直在思考,一直在修飾這一思想,以期表達得能為人理解和接受。在給麥迪遜的信第一次提出這一說法以後,整整三十四年里,他幾次給麥迪遜的信中重複這一思想。最後一次完整地闡述,已經是八十歲高齡了。

獨立戰爭期間,傑弗遜在弗吉尼亞從事地方政治,一度當選為獨立後的弗吉尼亞州長。在州長任上,事實證明他當時並不擅長也不喜歡行政事務。最後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裡,似乎他更願意回到安靜的讀書和思考之中。山中的鄉居之所,似乎成了他不願意離開的世外桃源。

1779年,獨立戰爭期間,傑弗遜在弗吉尼亞州議會。他和他在威廉和瑪麗學院的老師,著名法學家喬治·懷思,以及愛德蒙·平特爾頓等一起,提議全面修正弗吉尼亞的法律,使之符合獨立後的現實。他們向州議會提出了一百二十六項法案。這些法令涉及了傑弗遜對一些根本性政治問題的思考,其中包括傑弗遜起草並引以自豪的「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可是,州議會擱置了審議通過這些法案的動議,而傑弗遜本身隨後被大陸議會派往法國。這一拖就拖了五六年。

1784到1786年間,詹姆斯·麥迪遜主持弗吉尼亞州議會。在歷史上,弗吉尼亞的主流宗教是英國國教,即英國國教在殖民地的分支。殖民時期的弗吉尼亞,幾乎是政教合一的體制。1785年,弗吉尼亞州議會裡,有人提出征收一項稅,用以支持「基督教的教師」。在麥迪遜的帶領下,弗吉尼亞州議會否決了這一稅收法案。麥迪遜趁熱打鐵,重新提出了傑弗遜起草的宗教自由法令,並且得以通過。從此,打開了美國用法律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大門。

傑弗遜在《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里寫道:「如若我們允許政府官吏把他們的權力伸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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