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04年的信號

盧兄:

很高興收到你的來信。你提到,以前聽說過漢密爾頓死於決鬥,很想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在我上次寫漢密爾頓的時候,省略了他的決鬥。看了各種相關的研究和資料之後,我想另外寫封信,專門給你講講這個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決鬥。因為它不僅是漢密爾頓的個人悲劇,事件本身也和我們在聊著的制度實踐的主題有關。

今天去看,那真是一件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1804年,漢密爾頓雖然已經離開公職,可是,他不僅是美國屈指可數的那些建國者們之一,還是聯邦黨人的一個重要政治領袖,可以說是當時美國已經離開公職的政界名人。而他的決鬥對手艾倫·伯爾,更是當時的美國副總統。我們如何能夠想像,今天的美國副總統,會提著一把手槍,去跟人家決一生死呢。

所以,你可以又一次看到距離——我們今天的時代和他們的時代之間的距離。雖然在同一個憲法之下,那時的美國還遠遠不是我們今天認識中的那個國家。

1804年7月11日清晨,漢密爾頓和伯爾,雙方各自帶著自己的助手,還有一名醫生,分別乘著小船,來到相鄰的新澤西州,在野外的一塊小空地上,履行「約會」。當然,他們知道,這是在赴一場決鬥。可是在他們交往的信件中,都把它稱為是「約會」,並且不在自己所住的紐約州進行,那是因為,在他們所住的紐約州,決鬥已經是非法的了,而在相鄰的新澤西州,卻還沒有制定這樣的法律。

美國的開端,隨著規模的突然升級,古典政治無可避免地在向現代政治轉變。這是一個轉型期。而他們,也處於古典紳士向現代政治家的轉變。這是紳士們最後的時代。我想,就像歐洲最後的騎士、日本最後的武士那樣,美國最後的古典紳士也是非常困惑,也有著很深的悲劇性。

那時候,古典紳士的傳統還在。我們在講著的紳士,不僅是我們理解的溫文爾雅、有教養的君子,還有騎士一樣的規則。那個時代,紳士是一個分量很重的稱號。紳士是重榮譽的,這不是一句空話。從歐洲的中世紀開始,就留下了榮譽重過生命的概念,也留下了決鬥這樣一種古老的、紳士之間為了榮譽而在決鬥中押上生命的特殊傳統。

這個傳統一直傳下來,被帶到了北美洲,一直流傳到美國誕生之後。在1804年,正在邁向一個現代國家的美國,已經意識到決鬥這個傳統不合時宜。一些州(如紐約州)已經開始立法禁止決鬥。一些觀念已經在轉化的紳士,也摒棄了決鬥的方式。可是,決鬥在美國紳士們之間還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

那天發生的事情,是美國歷史學家們不斷研究的對象,可它至今還是一樁歷史疑案。有一部分事實始終不清楚。

可以確定的是,漢密爾頓帶著他的親戚丘吉的一把手槍。這把手槍至少已經兩次用於決鬥。1799年,丘吉曾經用這把手槍崩掉了伯爾的一粒扣子。它的另一個故事,卻是漢密爾頓一家最大的一個傷痛。

1801年冬天,漢密爾頓十九歲的長子菲利普,為了維護父親的聲譽和別人發生爭吵,爭吵中對方使用了一句罵人的話。那時候,是有一些約定俗成的規則的,某些被認為是羞辱人格的話,例如「懦夫」這樣的詞,是不能出口的,一經出口,對方必提出決鬥的挑戰,否則就沒有尊嚴再活下去了。因此,年輕氣盛的菲利普隨即向對方提出決鬥挑戰。有一種說法是,漢密爾頓的兒子在決鬥前,和父親有一番談話。他想問父親,他應該不應該去決鬥,他在決鬥時能不能殺死對方?漢密爾頓說,一個紳士,必須維護自己的聲譽;但是,他提醒兒子,他是一個基督徒。結果,漢密爾頓的長子在決鬥中沒有開槍,自己卻身負重傷。

當時,這樣的挑戰雖然經常發生,可是,大多數決鬥,又能夠經過一套由助手協助的操作,有面子地和解而取消。漢密爾頓在那時自己已經遇到過七八次這樣的挑戰,其中一次的對手,就是後來的門羅總統。但是,一次次地,這些決鬥挑戰都「榮譽化解」了,沒有走到動武的那一步。因此,還有一種說法是,漢密爾頓聽說兒子的事情之後,憑經驗認為會化解取消,沒有認真干預。直到他聽說雙方溝通失敗,決鬥已經發生,他大吃一驚趕去,兒子已經身負重傷。

這兩種說法並不完全衝突,可能都是不同側面的事實。確切發生的,是決鬥的第二天菲利普死去了。漢密爾頓十七歲的女兒,經受不了如此打擊,精神失常。

漢密爾頓和伯爾的決鬥,一共發了兩槍。伯爾沒有受傷,而漢密爾頓受到致命的重傷。

可以想像,事情發生之後,在紐約甚至全國,成為爆炸性新聞。伯爾在刺激之下一路向南,直奔到喬治亞州才停下來。報紙上謠言四起。例如說伯爾穿的是特製的防彈衣,刀槍不入;也有說他事後彈冠相慶,只後悔沒有射中漢密爾頓的心臟云云。

目擊者是雙方的助手,醫生只是聽到兩聲相隔數秒的槍聲。可是,兩名助手的描述又不盡相同。此後,各方面,包括法庭,展開了詳細的調查。基本事實是,漢密爾頓在「赴約」之前,曾經寫下:由於宗教信仰原因,他將不會開槍。可是,後來發生的事情又似乎不是這樣。在決鬥開始前,他曾要求推遲一會兒,容他戴上眼鏡。漢密爾頓率先開槍,事後也找到了他發出的槍彈,但是,子彈偏離伯爾所站的位置很多。另外,可以確定的是,伯爾對漢密爾頓事先寫過不開槍的想法,完全不知情。他後開槍,但是擊中了對方,漢密爾頓應聲倒地。當時,伯爾表現得非常震驚,立即要到漢密爾頓身邊去,卻被助手阻止,把他帶向小船。走在半路,他堅持要回去和漢密爾頓講話,可是助手還是不同意他過去,讓他立即離開了決鬥現場。

我前面說的、成為疑案的歷史迷霧,是涉及雙方在面對自己和對方生死之時,在開槍的一瞬間的想法和決定。雖然,只要是遵循規則,從決鬥本身來說,他們是在押上自己的生命,也有權擊中對方的要害。可是,在那個時代的美國,已經是決鬥的末期,真的決鬥導致致命的很少。再說,那是兩個如此特殊的人。所以,不僅在當時,而且在以後,一代代歷史學家都想要知道:漢密爾頓,還有伯爾,他們在這一個瞬間,是真想置對方於死地嗎?

只能說,一些歷史學家根據漢密爾頓事先寫下的文件,和他事後自己的說法認為,雖然漢密爾頓先開了槍,卻是有意地打偏的,他不想傷害對方。一些歷史學家也根據當時決鬥的一般規律,以及伯爾事後的表現認為,伯爾也並沒有要在決鬥中殺死漢密爾頓的打算。比較可能的情況是,伯爾在對方先開槍的刺激下,也只是想打中大腿之類的不致命部位,以造成對方輕傷結束這場決鬥。可是,他也打偏了。

這是歷史學家們儘可能地依據事實做出的研究,由於推測的都是決鬥雙方在瞬間的念頭,其實,那是永遠也無法真正確定的了。可是,他們為什麼要決鬥?在當時,大量決鬥挑戰都可以通過溝通化解而避免動武。就漢密爾頓來說,他遇到過十一次決鬥挑戰,只有這次走到最後一步。為什麼這次就不能避免?最重要的是:這場決鬥究竟表達著什麼?

事情的起因,看來似乎不是一件大事。1804年6月18日,伯爾要求漢密爾頓對一封信件的內容做出解釋。信的作者是庫派博士,上面有這樣一句:「我還可以告訴你有關漢密爾頓將軍對伯爾先生鄙視的看法細節。」

信件內容沒有漢密爾頓的原話。因此,伯爾的指控顯得空泛。按照歷史學家們對此類榮譽糾紛的研究,漢密爾頓假如斷然否認有這樣的事情,很抱歉發生如此誤會,那麼,伯爾就很難不接受這樣的解釋,事情也就過去了。

在這個當口,誰也沒有料定事情一定要走向嚴重的後果。伯爾的信只是要求解釋而已。

也許,正因為如此,也因為伯爾手裡沒有什麼把柄,漢密爾頓的回信選擇了另外一種方式,還含著一點輕蔑:你似乎認為,我有必要對一件沒有被證明是不恰當的事情,認錯或者不認錯。你給我一大塊捕風捉影的東西,裡面真真假假的可能都有,我怎麼判斷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說過的事情,只是我們競爭十五年來的那些政治對立。原則上說,我如果認同你的質問,先要看別人對我的講話所做的推論是不是公正。

不提也罷,一提十五年來的政治對立,伯爾顯然被惹火了。爭論也馬上升級。言辭中更多地涉及了雙方的榮譽。一個星期的來回交鋒之後,事態的走勢已經非常不妙。這個時候,也許雙方都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都開始為自己找了交涉的助手。後來,這就是他們各自的決鬥助手。漢密爾頓第一次請了自己的朋友潘德爾頓作為助手。在這樣的情況下,潘德爾頓腦子非常清楚,他的任務就是要避免決鬥。他依據古老的「決鬥法則」,終於勸說漢密爾頓寫下了如下聲明:對庫派的談話,現在回憶起來,「凡我有關政治原則和對伯爾上校看法的相關言論,無一例涉及他過去的行為或私德」。針對規則,漢密爾頓再一次強調,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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