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到費城去開會

盧兄:

制憲會議召開的費城,我們去過兩次,非常喜歡那個城市。最近收到DZ的來信,他總是問起你,並讓我向你轉達問候。他和他的鋼琴家妻子,剛剛搬到那裡。以後再去,我們就可以去他們家落腳了。我們喜歡費城,大概是因為我們一直轉在老城區,也就是制憲會議舉行的獨立宮附近。相對來說,老城區街道不那麼寬,建築物也沒有那麼尖利炫目,歷經歲月的紅色磚牆,溫和、給人以親近感。

當然,今天費城的老城區也已經發展了。雖然獨立宮附近的街道,還保持了二百多年前的大致格局,路面的設施,卻完全現代化了。唯有獨立宮門口這一段路面還鋪著小石塊,其餘街道都是平整的水泥路面了。遙想當年,這裡還都是土路,過著馬車,下雨天一片泥濘,遠不是那麼乾淨。為了制憲會議,獨立宮前面的道路曾經給撒上一層小石子,這已經是非常考究的待遇了。

1787年,費城是美國最大的城市。多大呢?人口四萬。你也許會問到紐約,紐約當時比費城還小,只有三萬三千居民。波士頓更是只有一萬八千人。這就算是美國的幾個最大都市了!只要做個比較,你就可以知道美國在當時世界上的「地位」了。當時的巴黎有六十萬人口,倫敦有九十五萬人口。根據今天專家的考證,當時北京的人口大致是一百萬,面積據說比剛剛擴建的倫敦城還要大,是十八世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所以,很好理解,為什麼當時的歐洲人眼中沒有美國,因為直到今天還有這樣的規律:沒有多少人會在意一個窮鄉僻壤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提到過華盛頓將軍本不想來開制憲會議,另一個原因是,在制憲會議同時,還有一個「辛辛那提」退伍軍人協會,也正在費城聚會。協會由獨立戰爭的退伍軍官們組成,華盛頓將軍作為當年義軍總司令,理所當然就成了協會的名譽主席。雖說那是民間團體,可是不論古今,軍人團體,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穩的時候,人們總是會擔心他們提著槍出來影響局勢。儘管華盛頓知道沒有這種可能性,可是,他畢竟是唯一一個跨越「兩會」的人,他本能地就想避嫌,內心非常顧慮。

華盛頓最後決定出席制憲會議,就想讓自己小心翼翼地避開辛辛那提協會。戰鬥歲月剛剛過去四年,他一定也很想和昔日軍中袍澤聚會,可他還是給協會寫信說,自己身體欠佳,不能出席。不過,當華盛頓將軍到達費城的時候,辛辛那提協會的弟兄們,還是在諾克斯將軍的帶領下,騎馬列隊迎接了他們昔日的統帥。費城人也熱情洋溢地歡迎這位獨立戰爭的英雄,教堂為此敲響了鐘聲,禮炮齊鳴,費城人在馬路邊,看著辛辛那提協會的軍官們,簇擁著華盛頓將軍,把他一路送到他的住處——豪斯夫人開設的小旅館。

華盛頓抵達費城的時候,當時三十六歲的詹姆斯·麥迪遜,已經在那裡等候著他了。是的,你一定覺得他年輕。我上次提到的那位天才漢密爾頓,也是制憲會議紐約州的代表,他那年才三十歲,五十五位代表的平均年齡只有四十三歲。最年輕的二十六歲。而年紀最大的,就是那個用風箏從天上扯下雷電、發明避雷針的富蘭克林,他那年八十一歲了。

在小旅館等著華盛頓將軍的麥迪遜,是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發起人,也是個非常仔細認真的人。他第一個到達費城,想趁機有更多時間讀書和思考。

在弗吉尼亞州的政界,麥迪遜和托馬斯·傑弗遜的關係非常密切。他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愛好讀書、都熟悉十八世紀的歐洲啟蒙運動,不同的是傑弗遜比麥迪遜稍年長,長期被美國派駐在法國。傑弗遜簡直是熱愛法國,他受法國思潮的影響就更深;而麥迪遜是在普林斯頓大學受的教育,更多地接受了那兒二手的蘇格蘭啟蒙思想。

1784年,傑弗遜以美國駐法大使身份去巴黎的時候,他們倆約定互通信息。麥迪遜給傑弗遜送去了北美大陸特有的動物、植物,以便向歐洲人證明新大陸是一塊豐饒的土地;而傑弗遜給麥迪遜運來歐洲先進的器物,還有一大批法國和歐洲的政治法律書籍,其中有狄德羅新出的《方法論百科全書》。

麥迪遜通讀了這些著作。他常常從早到晚讀書,一天只睡三四個小時。也許是因為美國有「實用」的需要,他特別注意研究西方歷史上的各種政府形式,特別是共和制政府,研究它們的結構和運作狀況。1787年初,他開始注重將歷史上的政府和當時的美國政府加以比較。他把自己的思路寫下來,寫成一篇《美利堅合眾國政治制度之缺失》,這篇文章就被當時的人稱作「麥迪遜缺失」。

與許多十八世紀的思想家一樣,麥迪遜的思考建立在對人性本質的理解上。他接受當時流行的一種觀點:國家及其政府建立在「社會契約」的基礎上。這個理論認為,權力起源於人人生而具有的自然權利。人有權自由地處置他們的權利,他們相約聯盟,這就是國家。然後,他們在自己內部達成契約,把一部分權利轉讓給管理者,這就有了政府,另外一部分權利保留給自己,這就是政府所不能侵犯的個人權利。

社會契約論只是一種理論。人類歷史上的國家和政府,都是歷史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依據理論、依據純粹的契約過程建立起來的,現實和歷史中充滿了血腥污穢,根本沒那麼理性。這是政治家們常常拋棄契約論的原因。他們想,算了吧,就算理想中的政府應該是這樣形成,可是事實並不按照理想發生啊。

麥迪遜當然也知道,歷史不是照著理想化的理論發生的,但是他相信,通過人的努力,契約論的理想是可能實現的。在合適條件下,一群有理性、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完全可能坐下來達成協議,按照契約構築一個管理自己的形式。他相信,只要做得好,他們完全可能建立一個比歷史上所有政府都好得多的政府。他的信念的基礎之一,就是美國各州這些年的制度實踐。

麥迪遜並不把人性理想化。他知道,人性是複雜的。人有自私、妒忌、自我膨脹的本能。他贊同蘇格蘭思想家大衛·休謨的看法,人在孤處時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誠實,「良心,這唯一殘留的紐帶,在個人身上實為不足。在稠人廣眾之中,人們對良心實無期待」,大家一起做事,如渾水摸魚,對個人行為的制約力反而消失了,結成群的人會互相為不良行為提供虛假理由。這就是一些平時看看還蠻善良的人,一進入群體就表現得十分邪惡的原因。

所以,麥迪遜認為,組成一個好的政府的關鍵,是控制好權力。他說:「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麼政府就根本沒有必要……在構築人管理人的政府時,最困難的是:你先得讓政府有能力控制百姓;接下來,你還得讓它能控制住自己。」

也就是說,一個好的政府,它的權力既要強到能夠管得了下面的人和事兒,卻又不能過強,以致去侵犯公民們保留給自己的自然權利。道理是對,可是,又怎樣在「制度上」使這個「好政府」的權力,就恰到「好」處呢?在麥迪遜看來,這就是費城制憲會議要解決的問題。

麥迪遜只是一個代表人物,同時代的紳士精英們,大多和他一樣,長期地在歐洲的知識源流中學習、積累、相互交流,也在自己州的建制中實踐,為美國的憲政制度做準備。

這是費城制憲的思想基礎。同時,從英國移植過來的管理方式,歷經在北美的百年演變,推進是扎紮實實的。費城制憲的社會實踐基礎,是美國憲法之樹生長的豐饒土壤。

北美這塊土地,當它還在英國統治之下的時候,共和的萌芽已經在生長了。

英國在向殖民地移植制度的時候,由於皇帝太遠,出現了一個非常具有意義的間接權力,這就是總督的產生。在英國,國王是一個非常真實的存在,傳統力量以及那些看上去只不過是繁文縟節的皇家典儀和排場,有效地構築了民眾「服」的心理。而殖民地民眾是從來就看不見什麼皇上的,當然也就看不到那套皇上的漂亮排場。他們能夠看到的,就是總督。可是,對總督的「服」就大打折扣了。

當時英屬殖民地的總督,在功能上很像是現在的英國首相。他名義上是女王的代表,事實上,在他所管轄的範圍里,他具有非常大的行政權力。他給了殖民地的民眾一個行政官加議會統治的示範。這種殖民地模式,其實是在進一步地實現英國式的漸進改革,使得北美在獨立的時候,民眾對「行政官加議會」統治模式的認同,遠高於對一個新皇帝的期待。

這一批美國的開國先賢,並非草莽英雄。他們大多是原來殖民地體制內的政治家。美國宣告獨立後,他們還是回到自己家鄉,回到議會,在過去叫做殖民地、現在叫做州的小國家裡,繼續自己在獨立戰爭之前就從事的參政工作。

獨立之後,沒有遙遠的英國君主了,就連英王派來的總督,也走了。在費城制憲會議之前,聯邦政府雖然仍是戰時的孱弱狀態,但從獨立戰爭開始,各州政府就扎紮實實在基本維持原來格局的基礎上,開始立憲、立法並完善議會。他們普遍地推出了一個州長,替代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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