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書生之見 出版要和傳媒劃清界限

現在流行一個詞,叫淺閱讀,主要指通過電腦、手機等瀏覽網路上的信息。使用這個詞的人往往懷著一種好意,想以此批評閱讀的淺層化。可是,以我之見,閱讀就是閱讀,世上並無淺閱讀,所謂淺閱讀不是閱讀。當然,如果把閱讀定義為用眼睛看任何文字的行為,看八卦、段子、微博、簡訊之類就也都可以包括在內。然而,嚴格意義上的閱讀應該是個人的一種文化生活,是讀那些有文化內涵的文字,是進入到這些文字所承載的文化傳統中進行思考的行為。能夠承擔這個功能的,唯有好的書籍,尤其是經典名著。這一點不會因為新技術的出現而改變,紙質產品和數字化產品只是形式不同,關鍵在內涵,從網路上讀孔子和柏拉圖與從紙質書上讀沒有本質區別。不過,事物的形式決定了其主要功能,網路的生存和優勢繫於不斷更新內容,顯然更適合於承載快餐式的文字。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認識:出版對於閱讀負有重大責任,它是嚴格意義上的閱讀賴以存在和延續的支柱,一個時代閱讀的水準取決於出版的水準。

談出版,首先必須劃清一個界限,就是出版與傳媒的區別。我們的出版是由新聞出版總署和各省新聞出版局管理的,顧名思義,這些機構主要管兩件事,一是新聞,二是出版。隨著新技術的發展,新聞這一塊越來越大、越來越強勢,包括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現在統稱為傳媒。出版和傳媒隸屬同一個機構,其實性質不同。

如果從中國的竹簡算起,出版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兩千多年來,書籍的出版承擔著一個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文化的傳承。傳媒的歷史,如果從日報的誕生算起,也就三百多年。新聞業是資本主義的產物,是為適應市場經濟對信息流通的需要而產生的,其主要功能是信息的傳播。文化的傳承和信息的傳播,這是二者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由於這個區別,二者在價值定位上也應該有所不同。

傳承和傳播,第一個字都是「傳」,都要流傳,第二個字不同,表明了對於流傳的不同價值訴求。傳承的「承」,繼承,是時間性的,文化要在時間中、在歷史的長河中流傳,追求的是久遠的價值,能經得住時間的檢驗。傳播的「播」,播送,是空間性的,信息要在空間中、在廣大的人群中流傳,追求的是當下的效應,能吸引眼球,有收視率和點擊率。出版立足於久遠性,傳媒著眼於當下性,這是第一個不同。

因此有了第二個不同:出版要講究專業性,傳媒則可以滿足於業餘性。書籍必須有值得傳承的文化內涵,這就要求作者對於所涉及的主題有準確、完整的知識,深刻、系統的思考。但我們無法用這個標準要求記者,記者追隨時事不斷變換話題,涉及面寬泛,不可能專業。當然,這是總體性質上的區別,不排除局部事實上的出入,比如,有的記者很有文化,其作品最後也就進入了文化的傳承,許多書籍只是徒有其表,其下場最後也就像當下的信息一樣不見蹤影了。

出版和傳媒具有不同的性質和價值選擇,如果各司其職,本也正常。遺憾的是,我們看到的現實是,在傳媒越來越強勢的影響下,出版也在追求當下性和滿足於業餘性,大量出版物毫無文化內涵,加入了推動閱讀淺層化、碎片化、快餐化、娛樂化的潮流。出版向傳媒看齊和蛻變,放棄文化傳承的偉大使命,這是文化的災難。打一個比方:文化有兩個兒子,出版是大兒子,傳媒是二兒子。我們不妨讓二兒子去做離文化比較遠的事,但是,按照長子繼承的傳統,大兒子的責任是繼承和發展文化這個父親的家產。如果出版也只去做沒有文化含量的事,文化就後繼無人了。我們今天尚能自豪地談論祖國歷史上文化燦爛的時代,談論諸子百家、唐詩宋詞乃至民國文人,可是,一百年後,對於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化,我們的子孫能談論些什麼呢?海量的信息、走馬燈似的暢銷書早已煙消雲散,他們只能說:那是一個沒文化的時代,一片文化沙漠。

今天整個出版界都已經意識到了傳媒尤其網路對於出版的巨大衝擊,紛紛尋找對策,比如向數字化產品進軍。然而,在我看來,最要命的衝擊是在產品的內涵上。你誠然可以去佔領數字化市場,但是,如果產品沒有文化內涵,你最多是在市場上成功了,作為文化事業的出版卻是失敗了。所以,面對傳媒的衝擊,出版的自救之道首先應該是在產品的質量上和傳媒劃清界限,堅守自身的文化品格,把主要精力用在多出能經得住時間檢驗的好書上,而不是用在炒作若干年後甚至若干月後就無人理睬的暢銷書上。

(本文為8月17日在上海書展閱讀論壇上的發言)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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