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輯 閱讀季節 怎樣通過敘事來說理

通過敘事來說理,是常用的作文方式。這樣的文章容易寫得概念化、一般化,究其原因,往往因為所說之「理」並非作者從親歷之「事」中感悟,而是一個抽象的東西,於是只好概念先行,根據概念編造或推演出「事」來,然後貼上「理」的標籤。結果,所敘之「事」必定顯得假或者空,成為所說之「理」的生硬的圖解。

其實,在生活中,人人都不缺乏由「事」悟「理」的機會,就看是否有心。請看《習慣說》,劉蓉就是一個有心人。書房的地上有一個坑,開始時,他踩到那裡就彆扭,覺得被絆了一下,久了便習慣了,好像坑不復存在。後來,坑被填平,開始時,他踩到那裡又彆扭,覺得隆起了一個坡,也是久了便習慣了。一般人如果經歷這樣的「事」,恐怕都會有所觸動,但往往不去細想。劉蓉不然,他認真思考被觸動的緣由,就是習慣的力量之大,可以使人覺得坑是平地,平地是坡,於是找出了寓於「事」中的「理」,即「君子之學貴慎始」。

所以,經歷某件事,如果你被觸動,若有所悟,這時候就要留心。你不要停留在若有所悟的狀態,而要把若有所悟變成確有所悟,想清楚所悟的究竟是什麼。某個「理」業已寓於「事」之中,你要把它找出來,而且要找得准,真正是這件「事」使你所悟的那個「理」。一個人養成了這樣由「事」悟「理」的習慣,借「事」說「理」就不是難事了。

第一要選取真正觸動你的「事」,第二要找准你在「事」中悟到的「理」,在此前提下,寫作的藝術在於「敘」。「敘」無定規,最能顯出作者的水平。「敘」的關鍵是細節的處理,要把握好「敘」的節奏,有節制,有起伏,不妨還有懸念。「敘」好比演劇,此時「理」並不出場,但它卻是始終在引導著「敘」的導演。最佳效果是,通篇是「敘」,卻已經不露痕迹地把那個尚未「說」出的「理」呈現出來了,因此只須在最後「說」一句點睛的話就可以了,甚至連這句話也不必「說」了,這就好比導演只須在最後謝一下幕或者連謝幕也不必了。

(本文應香港培生朗文之約而寫,收在香港中國語文初中二年級課本「語文經驗談」中,作為課文劉蓉《習慣說》之輔導文章)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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