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皇宮裡的隱秘 太監都幹什麼?

在一般人眼裡,太監就是伺候人的,無非給皇帝和他的配偶使喚,呼來喝去,讓幹什麼就得幹什麼。對於絕大多數太監來說,這種說法並沒有錯,的確,宦官的產生就是帝王要找人伺候自己和妻妾,宦官就是伺候人的。皇宮裡諸位人上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得太監來服侍。這些人已經不僅是「四體不勤」的事了,他們的四肢幾乎完全退化,離開了太監,他們不僅飯吃不到嘴裡,衣服穿不到身上,而且很可能會尿在褲子里。比起宮女來,太監是徹底的奴隸,因為宮女還可能與皇帝有一腿,而且到時候還可以放還民間,而太監即使放了,也成了廢人,難以過正常人的生活。

但管事管多了,不僅會有油水,還會有權力。眾多洒掃庭院,看門護院的小太監當然只有吃苦幹活的份,但是像寶塔似的層級管事,斷然不會輕易放棄撈一把的機會,甚至弄權於朝堂。趙高敢於在秦始皇駕崩的時候秘不發喪,偽造遺詔,最終玩朝臣於股掌之上,很大原因是因為他身為車府令,主管皇帝出行的車馬,而正好秦始皇死在出行的路上。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司禮監的太監權力最大,就是因為司禮太監負責當皇帝批閱奏章時伺候筆墨。而明代相當多的皇帝恰恰又出奇地懶,有點時間不是親操斧斤造房子,就是自封總兵打仗玩,更多的是聲色犬馬,荒淫度日。所以免不了經常讓伺候筆墨的太監代筆,時間一長,批閱奏章漸漸就變成了太監的權力,這就是明代司禮太監所謂的「硃批權」,與內閣的「票擬權」遙遙相對。票擬就是為皇帝草擬詔書,事先擬好對奏章的處理意見,這就如同建議權和決定權的差距,哪方面佔優勢不問可知。有位「三朝元老」的老太監說:「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夏先生(言),我們平眼看他。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拱手才進去。」(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三五)到了嚴嵩以後,內閣的閣老們就得趕著魏忠賢叫爺了。

皇帝懶,太監可以趁機攬權,皇帝不懶,太監也有可能大權在握。我們前面曾經講過,皇帝是名副其實的孤家寡人,在多數情況下,他唯一信任的人就是太監。皇帝博大的猜忌心使得宦官有了一種非常活躍的「監」職,最常見的是監軍。自唐朝安史之亂以後,皇帝們一朝被蛇咬,幾百年怕井繩,太監頻繁地充當監軍,成為皇帝延長的耳目,看著將領們。不過,凡是有了宦官監軍的地方,一般仗都打不好。你想想,在你頭上突然來了個什麼也不懂的傢伙,指手畫腳,說三道四,而且還惹不起,因為人家是代表皇帝的,指揮意志無法統一,你說東他偏要西,吃敗仗是免不了的。唐朝的監軍開始特別賣力,竟然親臨前線,結果一看戰況稍有不妙,他扭頭先退,往往造成軍心動搖,全線潰退。由於不放心身體不缺件的將領,皇帝有時還用宦官統領自己的禁衛軍,負責保衛自家的安全,所以宦官也有做將軍的,像晚唐那些權傾朝野的大宦官,頭上都有將軍銜。

皇帝以為宦官不會突然黃袍加身,或者發動兵諫什麼的,所以讓宦官參與軍事,甚至掌握軍權,但是麻煩也不小。宦官倒是不能做皇帝,可是人家操縱廢立,把皇帝的皇冠乃至小命都捏在自己手裡,晚唐的皇帝就這樣被宦官控制了。

除了監軍之外,宦官還被頻繁地派出去監視地方官,乃至於監稅、監礦。在明代,隨著皇帝博大的猜忌心無限蔓延,太監也只好無所不監了。當然,最後造成魏忠賢號稱九千歲,也與這無所不監有關。

一般來講,按傳統政治理論,宦官與女人差不多,都屬於「陰人」,因此除了特意派出的各種「監」以外,宦官的官大多是要在皇宮裡做的。不過,在特殊的朝代也有大量的例外。像北魏時期,宦官做過各部的尚書,甚至還被派出去到州郡當地方官。最特殊的要數趙高,他竟然在朝廷將亡的當口,過了幾天丞相的癮。

大概只有清朝對宦官的職務限制得最嚴,不僅不允許宦官出京,而且內宮的事務也由內務府管了大半。即使在清代太監最得意的時代,西太后的心腹太監安德海私自出京,依然落得了個身首異處的下場。這也說明,只要皇權想要限制的宦官,他們的權力是不大可能泛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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