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肩:當愛情都已白髮蒼蒼 突然七年似塵埃

陸塵埃,我一直想對你說聲對不起。

不是因為我沒有為「妖孽」編寫一個美滿結局,而是我虧欠你一段人生。從寫字起,我寫的女主便都像我,性格放蕩不羈,愛情美好缺失,友情肝膽相照。

唯獨你,顛覆了我寫過的所有女主,你被自以為是的偉大打敗,被深愛的人放棄,被好友背叛。我像是把這幾年所有的不痛快都過渡到了你身上,讓你渾身籠罩著悲情和絕望。

我把你的命運安排得太凄慘,我從未考慮過你是否承受得住,因為在我心裡你那麼堅強,不怕死,亦不怕活下去。

就像我十年如一日對別人塑造的我一樣,永遠堅強永遠強大好像不管遇到什麼事都能屹立不倒。

但不知道為什麼這也成了最後被傷害的理由,因為堅強,因為能抵擋一切傷痛,所以別人傷害你時便會毫不猶豫、毫不心軟、毫不客氣。

而你望著滿身的傷口,也只是躲起來舔舐,待舊傷痊癒,才會再次出現在人前,好像從來不曾受過傷一樣。

你不會在人前哭泣,不懂將自己陷入弱勢境地。久而久之,你活得像這個世界上最可悲的一種動物—刺蝟。外表剛硬,內心柔軟,面對不能預知的外界,防備地豎起身上的刺。

情人節時,我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九十九朵,捧在手裡沉甸甸的,走在路上哪裡都是注目禮。我曾對外揚言,我不愛花,因為花嬌嫩,難侍弄。

那天我捧著一大束花偷偷掉眼淚,時至今日,我不得不承認,其實原因並非如此,我只是像那個充滿憂傷的小王子一樣,曾得到一朵玫瑰,此後便再也聞不得其他花香。

只有那朵玫瑰是最美,只有那朵玫瑰是全世界的另類。

送我玫瑰的那個人,像你曾深愛的魏星沉,讓你為他寧願放棄世界的魏星沉。

曾經,我為了這朵玫瑰,差點放棄整個世界跟他走,但後來我沒有你勇敢,我放棄了他。

多年後,我開始愛與他截然相反的人,我跟朋友說只有多愛點不同的人,人生才能豐富多彩。

那個男子,他曾載我穿越千里抵達深圳,只為在日暮時穿過那條深藍大道,因為裡面有我的名字,曾經我也被人叫作深藍。後來,我被人換了很多名字,鯨魚、CC、大C。只有他亦如初相見時,喚我深藍。他曾在鳳凰的小酒吧里,當眾為我唱起情歌,擁抱哭泣的我告訴我,他一直在;他曾在我被大海沖走時,緊緊拉住我的手說,兩手交握的姿勢叫十指相扣,相依為命。

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漂泊時光里最安穩的一段歲月。

如果沒有意外,「妖孽」上市之時,也是我選擇安定之時。我太累了,我離開一個人在外漂泊七年,我以為我可以一生只愛一個人的,但後來我發現我撐不住。

到現在為止,我最喜歡的那首歌都沒有變,龍寬九段輕輕地唱:

在離你很遠的地方,習慣了獨自成長,發現自己和別人一樣對你如此渴望,

四處碰撞無法遺忘,只是為了知道,多年來我在你心裡的重量。

七月時,我在KTV唱了這首歌。那時,因為朋友的情變,我回家鄉陪他喝醉陪他流淚。雖然我知道我們朋友圈相同,但我沒想到那日那麼巧,他會去。

在KTV昏暗的燈光下,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然後我便難過起來。我十七歲時愛的人,他早已不是當初的模樣。我們在一個包廂里,卻像在一段漫長的歲月里,我們隔著三五成群的好友,卻像隔著人山人海。

他問,什麼時候回的?我答,昨天。然後便再也無話。我不得不承認,時光真是最強大的利器。

那次從家鄉走時,朋友送我,他說,你真的已經不愛他了,我不知道是欣慰還是難過,這七年為了遺忘他你吃了很多苦吧?

我搖頭,也不是,其實大多時候,生活的辛苦,已經讓我忘了愛他的痛苦。漸漸地,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真的不再愛了。

如果我用七年的時間練就一個心如止水,那麼我快成功了。

現在我二十四歲了,我想嫁給一個人,比十七歲時想嫁一個人的心更甚。

但從我開始愛人起,每個在一起的戀人都被大家說和我不般配。

就像情人節時,一對明星在微博上公布了戀情,震驚網路。有人說男方像念書時成績好外貌優的學習委員,女方卻是混社會的浪蕩低俗女,他們不般配,女方配不上李晨。

我轉發了那條微博說,不要把優等生想得太好,也不要把不良少女想得太糟。

配不配這種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就算命運都無法指手畫腳。

曾經,算命先生看了我與戀人的八字也直搖頭,說不配不配,不能在一起,就算在一起結了也會離。他屬火象,我亦是火體,相衝。

但那又如何呢,我這麼多年從未循規蹈矩,定不會害怕命運的責罰。我要和他在一起,這與命運與歲月都沒有關係。

陸塵埃,我恰恰寫了你七年的生活,從你和魏星沉相識,到最後你們相離。從你對莫天賜的漠然,到最後和他相依為命。

我一直覺得,你是我塑造過的最不像我的女主,破釜沉舟,義無反顧,為了愛情無所畏懼。

到最後我才發現原來你是最像我的那一個,驕傲,決絕,拿得起,放得下,不走回頭路。

這次,我不知道我的選擇是對是錯,但我知道,此刻我是如此迫切地渴望幸福。

迫切渴望七年的漂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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