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不知道要寫些什麼,因為我其實已經長久不太和人交流,伴著一隻狗和一隻貓離群索居地生活。
這個時間段,我的新書要連載了。時隔兩年,傷口癒合。今年六月時我已經重新拾起了「妖孽」,它也將再次和大家見面。時間是不是很快,這兩年來,有讀者長大了離開了,也有新讀者加入進來。而我一本書,整整拖了兩年。作為一個作者我知道這是一件挺失職的事兒。我鮮少再寫短篇,除開專欄,也鮮少寫字。
三四年里只出過一部長篇小說。我知道,你們也等待得太久了。不知道是不是當初取「妖孽只在夜裡哭」這幾個字時太悲情,它耗費的不但是時間,還有我的精神和心力。同事羞辱時也會拿這個名字說事兒,妖孽只在夜裡哭?是因為寫不出來所以就每天在夜裡哭嗎?
其實這兩年里,這個故事的所有情節在我腦海里不斷打轉,可每次坐在電腦前,我都詞不達意。直到後來一個凌晨,我背著包離開了這座我居住的城市。
因為幼時某次長時間坐車的顛簸,我三歲之後便開始暈車,常常坐車半個小時便會幹嘔至臉色發白。但那次,我買了最慢的車,從長沙這個靠南的城市出發,去往了北方的D市。
去D市,是因為十三歲時,我在網上遇到一個哥哥在D市。他給我寫過很多信,寄過一個溫暖的生日禮物—一隻熊仔,在我經濟困難時給過我援助。而後來,我們在歲月中失去了聯繫。
我說過長大後要去看他的。但沒想到畢業後,一直朝南走,從未去過故鄉以北的城市。
我一直坐在車上,只帶了一個筆記本和一套換洗的舒服的家居服,腳上還趿著拖鞋。因為沒想到自己心血來潮的神經質,所以也並未做任何準備。一路除了看平原、湖泊,就是看外面的天色,從白晝到黑夜。白晝時,我偶爾會在手機上看看小說,黑夜時,我就躺下聽著火車在軌道上碾過的轟隆隆聲。
我明明處於風華正茂的好年齡,不知道為何卻像一個遲暮的人,借著火車的呼嘯聲,事無巨細地將自己走過的路,緩慢地瀏覽了一遍。
然後我想起我上車前,有一個人告訴我,你這樣去尋找回憶,不捨得遺忘,無非因為你失去了對你來說頂重要的東西。我當時覺得他的話矯情,雖然我是個寫書的,但我是一個活得特別接地氣兒的人。朋友都說我身上帶著天生的匪氣。
我一直覺得生活的真諦就在於讓你不斷得到,不斷失去。再重要的東西,順著流沙一樣的時光,其實慢慢地就不那麼重要了。而最重要的是,我覺得我得到的挺多。就算是略有失去,其實生活已經以另一種方式補償給我了。雖然有時得到的很多東西讓我覺得挺沒勁兒,但我知道如若日後我失去這些,一樣會很難過。
我不知道我在車上具體坐了多久,反正大概天刷白了兩個晝夜那樣的時間。我回憶起了很多事情。我回憶起小時候父親給我買的小自行車,我回憶起第一個對我告白的男孩死於非命,我回憶起我在花圃里坐了一個傷感的整夜,我回憶起我一直想去西安卻一直沒去西安的原因。我獨身走過那麼那麼長的路,個中心酸與辛苦我早已學會了遺忘,但直到那一夜我才發現,其實我的記憶如幼時一樣好,很多事很多人,我記得清晰異常,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事情反而歷久彌新地湧現在腦海里。
直到那時我才明白,原來假裝遺忘比念念不忘還狠毒。念念不忘起碼是因為你敢面對,假裝遺忘卻是因為你不敢面對。
可我們生存在這人世間,一定是要為自己尋找一個出路的。
在那個中午我抵達D市時,因為只吃了少許水和食物,所以下車之後,面對燦爛的陽光,以及連日來的疲憊,我靠在車站的柱子上,強烈地乾嘔起來。
我一開始的初衷是想看看這座城市,想日後如果哪天我重新遇到那個哥哥,可以坦言與他講起這座他熟悉的城市。可是走出出站口,看著喧嘩而漠然的人群,我忽然覺得無力而沉重。
失去了一個人的聯絡方式,甚至連那個人的模樣都不知道,如何能在茫茫人海中再次遇到他?我忽然有些鼻酸,然後我做了一個決定,我迅速地闖進了售票處,買了最快的回程車票。
我很清醒地知道,以現在這種眩暈狀況,我回程可能會一路嘔吐。這完全是一種自我折磨。
可是那一刻我忽然覺得,以髮膚之痛來挨心頭之痛未嘗不是好辦法。
回程的路上,為減輕痛苦,我打開筆記本,逐一瀏覽裡面的文檔。裡面廢棄的字,組合起來也是一座獨特的花園,或者是獨特的記憶。
近兩年,廢棄的字里,大多男主角都有個共同的名字,那是我特意為他取的。因為我永遠記得他走的那夜,瓢潑大雨,星星沉落。那是我一直不敢碰觸也無法寫完的字。
但在那一刻,在身體承受著折磨時,我竟然安靜地坐在那裡,打開文檔,重新撰寫這部兩年前荒廢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