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長篇後,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不出一篇短篇。
有天晚上為了寫一個稿子,坐到凌晨四點,都寫不出一個字。但是想起答應過編輯第二天要交,所以,定了六點的鬧鐘,準備小睡一會兒。
以前疲累,我經常睡著睡著便睡過去。可是那天早上六點,鬧鐘一響,我就猛地坐起了身,跟有神靈召喚著我似的。打開筆記本,眼睛一片乾澀。並不是因為疲憊,那一刻,不知道為何,我特別的清醒,清醒到我望著窗帘處影影綽綽的屋外的光亮,想起了很多很多事。
我記得第一次到長沙遇到的女孩,她是《花火》的編輯,身邊總跟著一個校草般的男孩,可是她不喜歡他。如今她已為人婦。
第一次買到無座的車票,以至於為了回家,在火車上站了十二個小時。到家時一個網上的姐姐去接我,然後帶我去麥當勞,因為疲倦她去買吃的給我時,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著了,她沒有驚醒我,一直坐在我對面等我醒來。如今,我在飛機上想起久未聯繫的她,突然有些傷感。
第一次上論壇,一群瞎貧的寂寞的同齡男孩女孩天南海北地亂侃,寫信,電話,成為彼此的寄託。每天為了那麼一點歡樂時光,逃課上網。如今,抱著自己的筆記本,看著花花綠綠的論壇,卻沒有再登錄一個。
第一次網戀,他說我要和你戴情侶表,你要來四川看我,我把你的照片放在書架上,我要和你肩並肩坐在閣樓上看月亮。如今,早已失去了聯絡,如果不是驚天動地的汶川地震,或許我不會再想起他。
第一次談戀愛,和男孩竟然沒牽過手。如今,我和男孩早已做了爛熟的朋友,男孩開玩笑,什麼時候把這牽手儀式給補上。
第一次在一個小旅館,跟人大打出手,對方是個中年婦女,第一個愛的人維護著我,叫來的人差點兒把小旅館拆掉。如今,我早已沉著,不會再與人針鋒相對。
第一次進看守所,義薄雲天,響噹噹的友情宣誓。如今,出點什麼事,打個電話都找不到人,因為大家早已不在同一座城市,即便想保護,也無可奈何。
第一次進審訊室,窗外你哭紅的眼。如今,我們握著手在一起。
人經常低估自己的記憶,就像我一樣。
這些曾經歷的事,我以為早已忘了,卻不過是被塵封在了記憶里。在清晨六點鐘,如數想起。
我曾以為,回憶是一杯殘羹冷炙,不到衣不遮體、食不果腹之時,不會明白那份殘存的溫暖。可是現在,我想回憶它也是一個信念,時刻提醒著你,那些受盡風吹雨打所走過的來時路,要你繼續走下去,不拋棄,不放棄。
窗帘外微弱的亮光依舊帶著清晨的沉靜。我突然有些鼻酸。
最後輕輕躺下,安睡。
天亮時,我如往日般起床刷牙吃早飯,然後坐在電腦前寫了一個沉寂在回憶里多年的故事—《暗地裡的病孩子》,交給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