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話 家族架構與公司架構

關於「封建制」和「郡縣制」的思考「封建」和「郡縣」屬於中國古代制度的大框架。自秦統一以來,哪種制度更好就一直爭論不休。雖說「歷代都行秦政事」,但封建也並沒有真的全身隱退,時不時地就冒出頭來,在郡縣之中插上一腳。

「封建」和「郡縣」,屬於中國古代制度的大框架。自秦統一以來,哪種制度更好,就一直爭論不休。雖說「歷代都行秦政事」,但封建也並沒有真的全身隱退,時不時地就冒出頭來,在郡縣之中插上一腳。西漢初年大分封,到了劉邦的重孫子輩上才擺平,此後,西晉、元和明初都部分地實行過分封。到了晚近的光景,史學界由於五段論的思想指導,傳統的封建和郡縣的爭議就更是顯得夾纏不清,只好自我解嘲說此封建不是彼封建,硬性地將傳統「封建」「郡縣」話語中的封建跟Feudalism劃清了界限。其實,在所有的政治名詞的英漢對譯中,以封建(或封建主義)來翻譯Feudalism要算是比較貼切的一個,這個詞,無論古義還是今義都差不多。如果說要在中國找類似於西歐中世紀的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的話,我們的西周時代所實行的被稱為封建的制度倒真的很像。

不過,當年歐洲的封建國家是在蠻族入侵顛覆了古羅馬帝國之後建立起來的,大多是武人的聯合體,封建主和國王之間實際上是共生的,彼此間往往不見得有血緣關係。而中國西周的封建制,其主幹部分卻是統治家族內部按嫡長子繼承的原則,親疏遠近權力分配的遊戲規則和權力結構。在王朝的框架內,嫡長子為天子。餘子封為諸侯,天子為大宗,諸侯為小宗;到了諸侯層次,則繼承爵位的嫡長子為大宗,其餘的封為卿大夫為小宗,依次類推,到了士這一層次為止,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士以下就變成平民,也就是說變成被統治者。這樣的封建制,從治理的角度來看,實際上屬於一種家族架構的層級治理形式,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近代以來經常批判的「家天下」模式。

相對應的,自春秋開始孕育,到秦統一定型的郡縣制,由於治理不再依靠血緣家族成員,而是設官分治,由官員代表皇帝統治,所有的官員(管理者)都是皇帝的僱員。這樣的制度實際上要算是「公司架構」,很有點像現代社會的公司企業。

顯然,從統治績效上看,公司架構的國家機器更有效率,能夠比較好地利用土地、知識、人力甚至商業資源,可以動員比封建制國家更大的力量,從事戰爭或者其他規模較大的建設事業。郡縣制的形成過程,從春秋到戰國留給人們最明顯的印象就是,戰爭規模越來越大,烈度越來越高。春秋初年幾百乘戰車幾千人參加的戰爭已經算是大戰了,可是到了戰國時期,各國動輒用兵十萬,甚至數十萬。作為最費錢的一項買賣,戰事的規模和烈度可以折射出郡縣制的效率。套用一句現代管理學的術語,可以說,郡縣制的目標選項里,效率是優於穩定的。

當然,封建制也不是一無是處。作為一種傳統農耕社會中的政治制度,它的穩定性無疑是最強的。嫡長子繼承餘子降封的繼承製度,至少在理論上排除了可能的繼承紛爭。相應的,宗法制度也是一個相對穩固的等級制,所有人的身份、地位,在一出生的那一時刻就已經決定了,他的位置只取決於他的父親是誰,他從哪個女人肚子里出來的,嫡還是庶。等級排列的標準非常單一,只有一個血緣標準,所以等級排列的清晰度非常高。如果配之以相應的禮樂制度,在一個生活相對固化的農業社會裡,如果制度目標的選項第一位是穩定的話,那麼封建倒不失為一種比較好的選擇。在這裡,有必要提一句我們歷史盛傳的「三代」(夏、商、周)的禮樂制度。這種制度實際上是一種集祭祀、宴饗、遊樂、教育為一體的儀式,貴族們通過這種定期的儀式,在鐘鳴鼎食、撫琴鼓瑟、投壺復射加上詩禮答問之間,即使不能完全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也各自認同了自己的位置,認同了整個的秩序。從另一個角度看,封建制也是一種管理成本較低的制度,無論哪一個層次的封建者,都不用設置太多的官員,配備財政、審計、監察機構,甚至不需要常備軍。

當然,這種美好的境況,最終是被破壞了。封建制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就是它的維持,全賴王室對於征伐禮樂的主持,同時需要不斷地對外擴張,以滿足不斷分封的需求。可是王室的擴張能力往往要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一旦擴張的步伐減慢乃至停滯,就不得不自削王室的領地以滿足分封,這樣就損害了王室的實力,久之,封建的秩序也就難以維持了。國都殘破,平王東遷,勢必「禮崩樂壞」,天下大亂,亂的結果最終是郡縣製取代了封建制。這個轉換,不僅留下了許多關於「三代之治」的幻覺,和九斤老太式的感慨,也給後來的史家留下了許多疑問。古代的中國,在三代和春秋戰國之間,雖然有些許的變化,工具有若干進步和商業有些許發達,但無疑仍然都屬於典型的農耕社會,這種社會選擇宗法封建形式的政治結構,應該也是合適的,因為它穩定而且成本低。但問題在於,商之代夏,周之代殷,都是處於政治邊緣的某一勢力的崛起,整體取代。取代完成之後,原來處於文明中心的文化和制度當然不會被拋棄,因此,孔子認為,周禮、殷禮和夏禮之間,具有襲承關係,也可以理解為,所謂的三代之間,實行的是大體相近的制度(當然周制應該在宗法封建方面更具特色)。而在東周時代,類似的整體取代的勢力尚未形成,楚和秦有些類似的氣象,但畢竟力量不足,而且受到中原強大的諸侯齊和晉的抗衡。因此不可能在制度還沒有大的變革之前實現整體取代。更關鍵的是,春秋競爭中的各個諸侯甚至大夫,在競爭過程中都意識到了直接控制的好處,紛紛想方設法強化自己的力量,開始了大規模的設官分治的歷程,縣和郡,都出現了(縣出現在郡之前)。在這個過程中,士或者士以下的平民讀書人的作用日趨明顯,他們成為日益增多的官職的受益者,而士之間的競爭,則體現為一種知識的競爭,不僅促進了私學的興起,而且使得統治者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了知識資源的好處。諸侯和大夫之間的競爭,也體現為對知識資源的利用程度。這就更加促進了制度的變化,使制度向著官僚化的方向轉進。今天我們一談起官僚制,頭腦里出現的往往是僵化、保守、低效率這樣的概念,但是在那個時代,官僚制其實是效率的代名詞。原本處於邊緣的秦和楚,也由於文化的交流,被迅速卷進這種競爭之中。從春秋到戰國的競爭過程中,凡是傳統拋棄的越是乾淨,集權越是徹底,舊貴族勢力被打擊得越狠,知識資源利用的越是充分,就越是佔有優勢。最後的勝利者秦,理所當然地是這種新制度和新傳統的既得利益者,所以,秦統一後,由於政治學理論所謂的「路徑依賴」的緣故,即對距離最近的成功經驗的習慣性依賴,必然會選擇郡縣制,不再封建。封建制對秦的統治者來說,只是一個遙遠的幻覺,因為他們統一的時候,離這個制度的全盛時期已經有400多年之遙了。也就是說,秦之代周,不是一個直接的整體取代,而是一個漫長的漸進過程,這個過程,到了戰國開始,周的名義實際上都不存在了,用柳宗元的話來說,「周之喪久矣」。秦的天下實際上是跟六國爭來的,競爭中,有別於封建制的新制度,得到了很充分的驗證,所以,新的時代只能以郡縣始。

現實中,從來不存在什麼純粹的制度形式,郡縣制也是如此。按道理,這種制度是一種「公司架構」,但後來的王朝畢竟是有姓的,至少在理論上屬於一家之私。在一個農業社會裡,信任或者依靠自家人的信念永遠都是有效的,這種傳統不可能不影響到制度上面。可以說,在秦以後的王朝的制度框架中,雖然公司架構佔據了主體地位,但家族架構的幽靈卻一直在徘徊。兩種架構之間的內在矛盾,像一對總在打架的導演,一齊出場,演出了兩千多年中國傳統制度分分合合的悲喜劇。

自戰國以降,西周的宗法制度不復存在,雖然在名義上天下依然屬於一姓,但在結構上家天下已經成為不可能。無論皇帝有無此自覺,「與二千石(官員)共天下」已經是一種客觀事實。但是,在王朝的意識層面,至少皇帝還想當然地把自己的轄境想像成一個大家族,而自己是這個大家族的家長,即所謂天下之大父,而皇后則「母儀天下」,歷朝歷代所謂「以孝治國」的意識形態,其實部分是建立在這種家天下的沙灘樓閣之上的,一旦到了忠孝不能兩全的關口,皇帝天下父的幻象也就撐不住了。做了皇帝的曹丕有一次問群臣:「君父各有篤疾,有葯一丸,可救一人,當救君耶?父耶?」群臣面面相覷,做聲不得,只有邴原勃然對日:「父也!」到了關鍵時刻,君臣關係的本質就顯露出來了,不管平時裝成什麼樣子,大家彼此其實就是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不僅意識形態上兩個架構打架,具體的制度結構和政治操作中,矛盾更是無所不在。秦漢的中央官三公九卿,從官銜稱謂到職能,都像是皇帝的家臣。漢朝的中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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