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兒童能力的培養 兒童的模仿與準備

上一章,我們講述的是,兒童在1歲半以前,是為上、下肢協調做準備,同時也是在發展自己的個性。而到了兩歲,兒童便進入了「語言爆發」期,這時期的發展尤為迅速。

其實,在「語言爆發」期到來之前,兒童就已經可以表達自己的思想了,因為在1歲半期間,兒童一直在不斷地儲存、準備。

在這個時期,我們要特別注意不要人為干涉兒童的發展過程,以防打亂生命的自然規律。既然孩子在不斷努力,我們就應該給予他們一些幫助。

當然,這種說法不夠具體。有些人會強調說,兒童在這個階段開始學會模仿。這個觀點並不新鮮,畢竟人們經常提到兒童是在模仿大人。但這種認識只看到了表面。

據研究,兒童在開始模仿之前,必須先學會理解。過去,人們看到兒童模仿成人的行為,便理所當然地認為成人應以身作則規範自己的行為,而母親和教師更是要顯示出自己良好的品德,力求完美無缺。

但大自然並未向孩子提出過高的要求,只是要求他們在模仿之前做好準備,以利於潛能的發揮。作為兒童模仿的外在目標,成人沒有必要刻意做些什麼,因為那樣不見得就能產生好的效果。

兒童行為的最大特徵,便是極強的創造性。一旦他們開始模仿,往往會比模仿對象做得更好,在某些行為方面,甚至更加細緻、準確,這一點毫不令人驚訝。假如一個孩子想成為鋼琴演奏家,那麼,他除了要不斷地練習彈琴,以提高手指的技巧之外,還需對音樂有所理解,否則,單靠模仿是不可能成為鋼琴家的。

我們之所以經常用模仿的方式教育孩子,希望他們達到更高的水平,大部分是我們自身缺乏理解力的緣故。我們常常會給孩子講一些英雄的故事,以為這樣有助於他們成為英雄。殊不知這麼做其實是白費力氣,因為如果兒童沒有在深層次的心理做好準備,是不可能只靠模仿就成為英雄的,畢竟榜樣的作用只是激發兒童的興趣而已。

想要模仿,當然能促進兒童的學習,但只有通過大量的訓練才能真正有所成就。

兒童在能夠模仿之前,還要經歷一個準備階段,他們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真正學會模仿。除了模仿的能力,大自然還賦予人類自趨完善的能力。所以,如果我們真想對兒童的發展做點什麼的話,首先就要明白兒童需要那種程度的幫助。

通過細心觀察,我們發現,這個年齡的兒童總是執著於完成某一件事情。其行為在成人眼裡雖然有點可笑,但孩子們依然我行我素,堅持要把事情做完。這些行為來自於兒童的內心需求,千萬不要去打斷他們。否則,他們不但會失去行動的目標和興趣,其性格的發展也會受到干擾。

我們認為,這些行為屬於孩子們自己的心理需求,是準備工作的一部分,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應該讓兒童儘力完成。

上一章我們在討論兒童的運動發展時,提到兒童總喜歡碰這碰那,其行為滑稽而有趣。

舉個例子,一個不滿兩歲的孩子,受內心慾望的驅使,試圖拿起很重的東西,雖然他這樣做全無目的。我的一位鄰居,家裡有一些很重的工具,他1歲半大的孩子特別願意跑去搬弄那些工具,他費勁地挪動它們,自得其樂。

還有,孩子們很喜歡幫父母擺放桌子,他們會搶著捧起那些大麵包,會不停地跑來跑去、忙個不停。而大人卻總認為,孩子最好是安靜地坐著,從不讓他們過多活動,生怕他們會累著。

心理學認為,很多精神疾病,正是緣於成人的這種做法,因為它阻礙了兒童的發展,對他們的心理造成了不良影響。

兒童還特別喜歡在樓梯上爬行。成人爬樓梯是有目的的,兒童爬樓梯卻純粹為了遊戲。僅僅爬上樓梯,並不能令他們滿足,他們還會跑下來再爬,如此不斷反覆,樂此不疲。

雖然大人們並不干涉兒童的這種行為,但心理學家還是要求為兒童專門開闢一個遊戲場所,以確保他們不受干擾。所以,西方國家建立了託兒所和幼兒園,來吸納1歲半以上的兒童。在託兒所,所有的東西都經過了專門設計,比如樹頂上安裝的小房子,下面放置的梯子等等。在這裡,兒童可以搬沉重的東西,可以爬高、可以冒險,他們感受到了無窮的樂趣的,潛能也日益發揮出來。

兒童做這些行為,並非想達到什麼目的,只是為了滿足內心的慾望。同時,這些行為也使他們具備了協調運動的能力,日後,他們就能模仿成人的行為。

只有到那時,兒童才會被激起模仿的興趣,才會被環境激起,才會發自內心地渴望模仿,才會在看見人們擦地板或做糕點的時候,自己也跟著去做。

現在,我們要討論的是,兩歲兒童對行走的需求。兒童要長大成人,就必須掌握成人的各種能力,因此對他們來說,行走的需求再正常不過。孩子們很願意克服行走帶來的困難,如果心情愉快,兩歲大的兒童甚至能走兩公里路。

但在兒童眼裡,行走並不同於自己的父母,這一點我們要特別注意。大人們總認為孩子走不了遠路,因為他們總是愚蠢地要求兒童的步幅跟上自己的,儘管他們是無意識的。

這就好比我們試圖跟上奔跑的駿馬一樣,馬兒看見我們氣喘吁吁,心裡可能會說:「你這樣不行,還是我來載你吧」孩子們走路,只是單純地想走罷了,並不是想走到什麼地方。他們的小短腿,還有尚未習慣走路,都提醒我們放慢步伐,不要走得太快。

我們應該儘力適應兒童的需求,而不是反過來讓他們適應自己。除了走路,所有的問題我們都應該這樣對待孩子。兒童的發展自有其規律,我們真想幫助他們,就應遵循這些規律,不要將自己的願望強加給他們。

兒童為什麼喜歡走遠路?因為他們能夠看到一些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他們走走停停,有時會蹲下身子瞅地上的一束草,有時會伸出鼻子嗅一朵花;或者在樹下轉個圈,或者抬腿往樹上爬。不知不覺,他們就走出了好幾公里。兒童有種親水的本能,一到溪流邊就會歡呼跳躍。而隨同兒童的父母,想法則不同,他們只想著趕緊走到某個地方。

兒童的走路總顯得漫不經心,他們四處遊盪,彷彿原始部族的人群。原始部族的人既不知道巴黎,也沒有見過火車。他們只是漫無目的地遊盪,只會停留駐足在那些能夠吸引他們的地方,那可能是一片可以打獵的森林,又可能是一片可以放牧的草原。兒童的行走和他們類似,也是不停地走,不斷地發現新奇的東西。

探索是兒童的本性,行走中的兒童就是一個探索者。學校教育應該儘早地開展這種活動,帶他們去室外,讓他們觀察自己喜歡的東西。學校還應該教導兒童如何辨別各種顏色、識別樹葉的形狀和紋理、熟悉昆蟲的習性、了解鳥類和其他動物的名稱,等等。孩子們一定會被這些東西所吸引的。他們的興趣越大,就能走得越長。因此,要想使兒童具備這種探索的能力,就應該幫助他們拓展興趣。

而且走路也非常有益於健康,它不但能調節人的呼吸,還能夠增強消化能力,對兒童和老人來說,都是一種不錯的鍛煉方式。走在路上,我們會發現許多有趣的東西並加以觀察和鑒別;我們也可能會遇到一條小溝,或者爬上一座山崗,抑或撿點木柴生火。這些活動都要用到全身的各個器官,並不比任何體育鍛煉效果差。除了強身健體,我們還能夠增長知識,提高對事物的興趣。所以,我們應當陪孩子多走路,以開闊他們的眼界。只有這樣,他們的生活才會多姿多彩。

現代教育更不能脫離這條原則,因為隨著現代社會的越來越便利交通,人們已經漸漸不良於行了。假如生命被分為兩部分,肢體拿來遊戲,大腦用來讀書,那麼現在的人生遠不如從前完美。生命是一個整體,而兒童的成長過程,更要遵循這樣的自然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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