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區的樂趣

全世界都在談論第六區 的那些賞心樂事,對此,我可沒有那個福分。

「塔布」,我相信我大概去過一次,也許兩次,不,我不認為我竟去過兩次。我去「兩個瓷人」、「花神」,很少很少。自從我寫出《廣島》 出了名,那也就告一結束,對那些要命的露天咖啡座只有退避三舍。我常去「利普」,那是因為費爾南代斯 一家人。不過,「四季」我是去的。

為什麼呢?

因為驕傲。我個子非常之小,所以個頭大的女人去的地方我就避開不去。我的衣著每天都是老一套。我只有一件裙服,黑色的,戰時穿的那件,什麼地方都穿,都行得通。我常常像年輕人那樣為不合「潮流」而深感羞愧。總之,因為種種原因,我這一生都讓羞愧籠罩不得解脫。

一生之中,去「塔布」或「兩個瓷人」,一轉眼就變得為時已晚,去不成了。公眾聚會的場合,或者是跳舞,以我所有的時間看,我是說,作為女人,這一切,轉眼之間,就宣告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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