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強制連行」生活雜憶

在二戰勝利50周年之際,在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民)歡慶和反思聲中,從東瀛三島也傳來點嗡嗡叫的不協音:日本軍閥發動的那場戰爭是對亞洲國家和人民的「解放」!使人懷疑這幾位先生是沒受過掃盲教育還是心理反常。在日文的漢字中,也是把侵入他人國土、姦淫燒殺、擄他人作奴隸等行為叫做「慘無人道」,發動這種戰爭叫做「侵略行為」的。

這幾位先生應當是參加過那場戰爭的,也該記得在中國進行的那場「狩兔之戰」,也就是遵照東條英機內閣決議,在農村全副武裝的侵華日軍抓擄手無寸鐵的中國人民,或以招工名言騙押中國人民,強行裝進貨船,運往日本,從事奴隸勞動。

我是1944年被招工者押往青島,並與「礬土面岩」一塊裝進貨艙運往日本的。那個船很小,只有3000噸。前後兩個貨艙,蓋嚴了艙蓋,留下個只能通過一個人出入的孔道,從這裡竟裝進去近300名華工。人擠在礦石堆上,不僅不能躺卧,就是坐著也伸不開腿。從青島到門司,要航行10來天,每人只在上船時給背上一壺淡水,不夠半天飲用。一天兩頓發霉的混合面窩頭是用海水合面做的,無法下咽。對馬海峽附近風急浪大,不少人上吐下瀉。而船上的廁所,只供他們日本人使用,300多名華工只用一隻懸在船體外被海浪衝激著的破木箱。華工中老人和孩子要爬過那齊胸高的船舷非常困難。人們連暈船帶生病,早已衰弱不堪,爬過去抓不穩也會落水而死,有人瀉肚便在褲子里,日本人說是得了「虎列拉」,活著就被扔進海里。

擁擠、顛簸、悲痛、無人能夠入睡。艙內沒日本人看守,挨著的人就悄悄談話。從談話中聽到,這三百多不幸的人中五行八作、工農商學兵,什麼人都有。每個人都經歷番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劇。

一個泰安吐絲口附近的農民對我說,他是帶著老婆和6歲的孩子去丈人家時,半路踫到一隊日本鬼子在前邊公路上行進,一家三口嚇得趕緊鑽進高粱地躲藏。日本鬼子眼快,發現了他們,就有三個端著槍追了過來,一邊鳴槍一邊喊:「出來出來,不投降死了死了有!」他們想自己是老百姓,出來說幾句好話也許就放了,他抱著孩子,妻子提著包袱就鑽了出來。剛一露頭,過來個日本鬼子兵把孩子從他手猛地拉開,扭轉他的雙臂,另一個鬼子兵就用繩子把他捆綁起來。他妻子嚇得跪下求饒:「太君,我們是老百姓……」一邊說一邊把手中包袱打開舉給他們看。日本兵罵了聲:「昆你牙路!」用刺刀挑起包袱往空中一揚,衣眼、鞋,還有一疊剛攤好的煎餅,全散在空中,落在地下,鬼子兵哈哈笑著推他就走了。孩子不顧一切追上去拉住了他的褲腿,鬼子兵回身一腳,用大皮靴把孩子踢出丈多遠,連推帶拉把他押上了公路。他聽到背後哭叫聲,回頭看看,只見孩子獃獃地愣在路邊,妻子瘋子似順他走過的路一邊爬一邊叫:「俺跟你們無冤無仇啊,抓走他毀了俺一家人哪!老天爺你開開眼,你開眼吧……」

我身旁蜷伏著50多歲的老人,是濟南郵局的郵差,在執勤送信時碰到戒嚴,日本軍人把他的車子和車上的信往路上一扔,就把他抓住押上卡車送到了集中營。他抽泣著對我說:「你還小,將來還有回國的機會。將來你回國給我家送個信,告訴他們我死在日本了,叫孩子記住這筆仇!唉,我給人送了一輩子信,沒想到臨死卻無法給自己家裡報個信!」

東條內閣的決議,字面上規定只要40歲以下的人作勞工,實際在「獵取」時不分老幼,見到男人就一律抓走。一個叫大木仲治的日本士兵後來回憶說,他們在山「狩獵」時,接到的命令就是:「見到中國男人,一個不留,全部抓走!」所以被「強制連行」押往日本的華工既有80歲以上老人,也有十一二歲的孩子。我當時13歲,已經不算最小的了。日本侵略者究竟抓過多少勞工,無法作精確統計。「狩兔之戰」一直進行到1945年春才停止。根據極不可靠的文字資料,4年內被運往日本的中國勞工有38439人,死在日本有7000多人。這裡不包括被抓後還沒等到上船就折磨死的2800多名和上了船沒等到達工作地點死去的人,更不包括送到中國東北去的勞工。被送到偽滿的勞工,命運同樣悲慘。例如,1944年被押往大興安嶺修工事的五千多華工,工事修完後,全部被日本軍隊槍殺,無一倖存!

那些昨天發動「狩兔之戰」,今天又把它稱作「解放亞洲人的戰爭」的先生們,對他們曾經怎樣對待抓到的華工,是心裡有數的。

前邊說的那個老郵差,上船前被關在濟南「新華院」集中營,出發前有個難友知道要被送往日本,冒險逃跑,被日本人抓回來後,衣服脫光,綁在操場一棵樹上。命令全體華工集合,叫大家看著他們怎樣用刺刀把這人刺得體無完膚,然後喊狼狗把他撕碎!

在船上的情形我已經簡略談到了,下了船以後怎樣呢?

船沒進門司港,就先上來兩名警察,不由分說就把一個在船上曾經偷過日本人生菜吃,並不肯聽日本人命令在甲板上下跪的人戴上手銬抓走了。與此同時押解我們的日本人把他們帶來的幾壇汾酒,兩袋麵粉給警察送到了汽艇上,然後船才開進門司港,一直開到門司、下關之間一個孤島上,全身扒光,像屠宰場趕畜類一樣被趕進消毒室消毒,同時把華工的衣物全部收去檢查。

華工們消毒出來,赤身裸體蹲在草地上,就來了各產業部門的接受人員,押運的日本人陪著他們走到華工面前,叫大家立正站好,拿著名冊點名,被點到的人走出隊來,湊夠一組時,領取消過毒的衣服穿上,由各產業接受人員再押著登上小木船,分頭運往不同勞動地點。

到了勞動地點華工們又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我想抄一下「昭和十九年(1944年)」釜石警察署所作的規定,人們就會從中想像個大概。

設置:

1.必須在「華人勞動者」宿舍牆外七尺處設鐵絲刺網,刺網出人口用繞了鐵絲刺網的木柵欄擋;

2.院牆出人口也必須用加了鐵絲刺網的木柵門;

3.也可以木板牆與鐵絲刺網兩道並用;

4.每個華工的衣服上必須用墨寫上番號;

5.在作業場所必須建立可以監視的哨所;

管理:

1.看守人必須經常巡迴宿舍內外;

2.到勞動場所時必須由監守人員押送,勞動期間監守人員也要不斷巡視;

最後還有「其他」,如:

華人勞動者絕不允許持有現金;

華人勞動者任何時候都必須穿寫明番號的衣服;

華人勞動者絕不允許帶有火柴、火藥等危險物品;

嚴禁華人勞動者與外部華人、朝鮮人、一般日本人(不論男女)接觸;

嚴禁華人勞動者單獨外出,不準其在宿舍外單獨活動;

必須將華人勞動者的照片、名冊分送給鄰近各縣警察署,共同監視;

規定很長,我想只要看看上邊這一點也就夠了,試想一下在這樣的嚴密監管下,華工過的還算人的生活嗎?

這還只是「生活管理」的部分,進了廠礦、作業部門還有一套勞動管理條例。工作時間是每班12小時,早上5點鐘就要進廠,先集合在操場上和日本人一起作「東方遙拜」,背「社訓」,聽宣讀「天皇詔書」,作早操。6點鐘開始幹活一直干到下午6時,中飯都只能在工作間隙吃。每逢月末,都要干幾個「徹夜」,就是今天早6時上班,明天早6時下班,連續勞動24小時。休息12小時後,晚上6時再上班,一直要干到後天晚上再下班。幹什麼活呢?當時日本廠礦已經有40%的體力勞動都由「女子勤勞報國隊」、「學生勤勞奉仕隊」和各種女工擔任,連推「軲轆馬」的都是穿著破衣爛衫的年輕女性。給華工乾的當然是最繁重、最危險和有害的工作。我年小體弱,承擔不起搬運之類的重活,就干危險和有害的活。如在料池中清理「重曹」,鹼性極強,不發手套,給的那雙膠靴連底都掉了的。一天下來手腳全部燒破出血,第二天裹上點水泥紙袋上撕下的爛紙照常勞動。在碳酸鎂間幹活時,叫我守著皮帶運輸機整理濕料,我個子小夠不著機器,只能腳下墊個破木箱,冬天也要裸著雙臂,就這樣碳麻粉塵也無孔不入沾滿身體,夜裡渾身痛癢難以入睡。最可怕的是到「苛性曹達」車間,「苛性曹達」就是火礆,連在這樣的地方幹活,日本人都不發合格的勞保用品,干幾天活就弄得體無完膚。

如此沉重的體力勞動,每頓飯只給一小碗飯兩塊鹹菜一碗菜湯,絕看不見點油星。飯也不全是用糧食做的。起先飯中摻1/3白薯,隨後摻一半蘿蔔,再往後摻大部蘿蔔葉。華工餓得受不了,逼得在勞動空暇到海邊撿海草,從船上扔下的桔子皮,拔野菜充饑。日本監管人認為這違犯了「擅離職守」和「單獨行動」兩條紀律,發現後就狠狠懲罰。我有次到海邊撿了點海草吃,被工頭髮現後打了一頓後又報告給華工管理人員,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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