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故事,你有酒嗎? 五

幾天後,皇后鎮的街頭藝人中多了一張東方面孔。

或許是受了湖上鋼琴師的影響,或許是回想起了自己年少時的音樂人夢想。

小S成了紐西蘭皇后鎮第一個中國流浪歌手,這是他給自己選擇的第十份工作。

職業不分貴賤,更何況藝術。

西方國家街頭藝術家不受歧視,人們認為每一個藝人憑藉才華和本領為大家表演,就是他們的工作,哪怕他們在街頭,也應該得到報酬與尊重。

街頭藝人們習慣了禮遇,很難相信他們在中國的某些同行是缺胳膊斷腿的。他們問小S:What''s the g guan(什麼是城管)?

為何有此一問呢?

因為小S初次在街頭唱歌時,特別放不開,嗓門兒壓得很低,眼角垂得很低,做賊一樣。

路過的其他街頭藝人奇怪地問他,為什麼害怕成這樣子?

他脫口而出,怕琴被人沒收……

唱了半天,沒有城管,只來了個巡警。

小S唱歌的聲音都哆嗦了,我的天,我這算不算是非法演出?算不算在公共場合擾亂社會秩序?……被抓到派出所怎麼辦?

巡警的佩槍瓦藍,警棍漆黑,手銬閃亮,他抱著肩停到小S面前,聽小S哆嗦著嗓子學羊叫。

然後,他伸手掏……

他掏出來的不是槍,是個卡片相機。

熊一樣的巡警湊到小S面前,齜著大白牙笑,一臉晴朗地問:我能和你合影嗎?

……

巡警幫小S辦理了街頭藝人執照,街頭辦公,街頭填表,然後一臉期待地站在一旁聽他唱中國歌,還PIA PIA地拍巴掌。

小S快哭了,這太不符合邏輯了……中國邏輯。

更不符合邏輯的是,這裡的路人對他的歌聲總是報以微笑和大拇指,路過他身旁時,幾乎沒人是視而不見或一臉漠然。而那些駐足的人,哪怕只停下來聽了半分鐘,也會掏腰包給錢。

最不符合邏輯的是收入。

他本做好了艱苦奮鬥的準備,但第一天的收入就讓他傻了眼。

一個月後,他用微積分立體幾何高等數學來加減核算收入,發覺每日平均收入是200紐幣。按當時的匯率,200紐幣相當於人民幣1000元,而掙這1000元,只需要每晚唱兩個小時。

紐西蘭法定的最低工資是每小時14.25紐幣,平均收入是20紐幣,而他的收入是一般紐西蘭人時薪的五倍,是國內當建築師時的六倍。

個「鎚子」!他心說,每天1000元人民幣,擱在成都的話,天天打「血戰到底」麻將也賺不來啊!

靠勞動吃飯不丟人,所謂有尊嚴的旅行,不過是有多大本事,走多遠的天涯。接下來的旅行半徑可以更大了,一想到這點,嘴就合不上。小S接下來的街頭賣唱,開始滿面春風信心滿滿,他本就長得不太丑,如今幾乎可以算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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