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有的愛人呢?
希有當然愛過,且正在愛著,並打算廝守終身。
季節未到,關於他的這段故事,原諒我尚且不能著墨太多……
兩次婚姻都是在成全別人,希有何時為自己結一次婚?
結不了,登記不了,不會得到承認的。
這個國度的憲法有4章138條、婚姻法有6章51條,暫且沒有哪一條能護持這種婚姻。
或許就像希有說的那樣,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奢望而已。
甚至,把這個奢望大膽掏出來和好朋友分享,都是一種奢望。
我汗顏,我替我汗顏,也替許多個我汗顏。
我想穿越回那個夜晚,踹開鼓樓東大街的那家小飯館的門,指著膚淺的自己痛斥:
他傷害過你嗎?他妨礙過你嗎?包容他一下又會怎樣?!
他赤誠待你那麼多回,你就這麼寒他的心嗎?
你他媽算什麼朋友!
……
希有,我又能為你做些什麼呢?鼓勵你勇敢地出櫃嗎?你有老父老母,有事業有未來,更有難以言說的各種顧慮,我知道你尚不能邁出那一步。
這不是個生命價值平等的世界,卻是個法則殘酷的叢林,我沒有任何權利鼓動你去冒險……
那暢想一下好嗎?暢想一下你未來的婚禮。
暢想不犯罪。
你的婚禮必須在一個空氣最乾淨的地方舉行,在你最中意的秋季。
燕尾服是吧,你和你的愛人一人一身,庭院草地的小舞台上,帥氣逼人。
還有結婚證,帶照片帶鋼印、登記造冊在案的。
還有奧斯卡式樣的紅地毯是吧,所有的來賓盛裝而來……估計要來很多人吧,畢竟你善待過我們那麼多人。
是的,不需要隨份子,只需帶著真心的祝福。
……
還有父母的祝福是嗎?我記得你說過的,奢望能和愛人一起,與父母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每天早起請安。
是的,很難……
但為人父母的,哪個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希有,他們未必不會包容你。
善巧方便地去守心靜待吧。
或許「精誠所至」和「水滴石穿」這八個字,真的會靈驗。
等等。
別忘了婚禮司儀。
必須是我來主持你的婚禮。
我等著呢!
一年不行就等兩年,十年不行就二十年,等到你我都白髮蒼蒼了我也等著。
不管你希有是什麼身份。
你首先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