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蔚然行走 我會站在有光的地方

文/籽月

這個星期我寫完了《夏木》的全部稿子,我在深夜給它寫了個後記,回首一看,這個故事,我花了五年時間去創作,而我寫文,也已經整整八年了。

八年,真的很長,足夠我經歷很多事,認識很多人,也失去很多人。

記得我剛開始寫文的時候,加入了一個作者群,群里有二十多個人,剛開始的時候群里很熱鬧,我們互相鼓勁,互相看對方的文,互相給對方提意見。如果有作者欺負我們中間的任何一個,我們就一起上去討回公道。

那時候,我真的寫得很開心,因為有那麼多人陪著我,陪著我寫,陪著我熬夜,陪著我聊下面的情節。

可是,八年的時間,他們漸漸的,一個個的,都封筆了。

我一直覺得,我在他們之中,文筆不是最好的,情節不是最好的,性格不是最好的,機遇也不是最好的,如果他們能一直寫下去,一定能達到比我更高的成就。

我記得群里有一個叫豚豚的作者,她家裡是開水產基地的,出入都有豪車接送,住著別墅,她經常邀請我去她家的楊梅山摘楊梅,她說她家的楊梅可甜了,還說我要是去了,天天給我煮鮑魚吃。

那時候,剛上大學的我,流著口水說:我還真沒吃過鮑魚,等攢夠車票錢我就去!

她真的很有靈氣,寫出來的每一句話讀著都像詩一樣優美,寫出的每一個字都帶著淡淡的傷,我每次看她的文,都有一種自己真是沒文化的感覺。

她在2007年的時候就已經出了兩本書,是我們群里最紅的作者,在當時已經小有名氣。但是後來,她談了一場戀愛,非常瘋狂的戀愛。

她說:籽月啊,我想每天每天,時時刻刻都和他在一起。

然後她就真的這樣做了,她不顧家人的反對和那個男人在一起,但結局卻很悲慘。在那場愛情里,她失去了父母的庇佑,而那個男人卻偷偷地離開了她。

後來,她整個人都沉默了。就這樣,消失在網上,再也沒出現過了。

我還沒來得及去她家吃鮑魚,沒來得及去找她摘楊梅。我每次想到她,都會咬牙切齒地詛咒那個傷害她的男人。那個男人,他不知道自己毀了什麼,他毀掉了一個女孩全部的愛和滿身的靈氣。

在那個群里,和我關係最好的是一個叫貓貓的女孩,那傢伙幾乎每篇博文都會提到我。

她說:她要照顧我。

她說:我像個孩子。

她說:我們能一起快樂,一起分擔。

她說:我們能彼此嫉妒,彼此羨慕,彼此寵愛。

她說:我們要一直寫,只有一直寫才能一直在一起。

可是後來,她大學畢業,出國讀書去了,忙得不可開交,她的博客再也沒有更新過,她的文也再也沒有更新過。

她騙了我,她告訴我要一直寫,自己卻沒有做到。

現在的我,再也不會加入任何作者群,再也不會和任何作者拼字,也不會再詢問任何作者,你說我這章寫得怎麼樣啊?

也沒有人會在看完我的文章之後,返還的文檔已將全部的錯字改好。

我永遠分不清也寫不對的「的、地、得」現在已經全部留給了校對編輯,再也沒有人,會對我像她們對我一樣好了。

有的時候想想,時間真可怕,圈子真可怕,可一個人的生活圈子,就是這樣的,當你干一件事,你就會因為這件事,認識很多人,了解很多事,遇到很多很多人生路上的驚喜。

當你不再干那件事情的時候,那些認識的人,了解的事,會瞬間變得很遠,很遠。你會懷戀,會惆悵,會憂傷,但……就是回不去。

現在,我寫著寫著總會覺得很寂寞,可我不想放棄,我會繼續寫下去,不管紅還是不紅,賺錢還是不賺錢,我都會繼續寫。

不為別的,只是因為,身邊的人越來越少,而剩下的就顯得這樣的彌足珍貴。

我怎麼捨得離開,離開這個圈子,離開圈子裡的姐妹,圈子裡的讀者,圈子裡的很多人……

我總是想,只要我一直堅持,如果有一天他們回來,看見我還在這裡,依然在這裡堅持著,完成了他們曾經想要完成的夢想,他們,一定會高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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