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日之古到今日之酷
固然每個世代都有其獨特的流行式樣(中年人不妨去回看你們的老照片),甚至於每隔一陣就會又出現一種時髦打扮,但以近百年來西方時裝遊戲來看,無論出現過多少風靡一時的款式,在此萬紫千紅的舞台上,一直存在著那麼幾個角色,上場時幾乎默默無聞,但久而久之,它們在掌聲之中走到了台前,而成為時裝明星。
牛仔褲人人皆知,且幾乎人人皆穿,所以,讓我們現在來讚美帆布球鞋。
帆布球鞋,尤其是我的老朋友verse All Star絕對是大明星,絕對有資格算是時裝經典。就是說,那種禁得起時間的考驗,流俗的火煉,市場的淘汰,不受任何時代風氣影響而永不過時的裝扮——經典/classic。
中文「帆布球(膠)鞋」是英文通稱sneakers的直譯,即一雙由帆布鞋面和橡膠鞋底製成的運動鞋。
我第一雙帆布球鞋是上個世紀50年代初在台北買的「回力」牌。等我60年代初在洛杉磯有了verse All Star之後,才發現我穿了幾乎十年的仿造。
帆布球鞋的歷史悠久,太早的只能作為美談。遠在16世紀,英王亨利八世即穿上了一雙「氈面鞋」去打網球。其近代史比較可靠,就是19世紀上流社會紳男仕女在打草地網球、板球和槌球的時候,腳上穿的是帆布面膠底鞋。
問題是,天然橡膠有它的特性,熱天軟起來太軟,冷天硬起來易裂。
是美國發明家Charles Goodyear(固特異)在1839年發明了「橡膠硫化處理程序」,使天然橡膠硬化,才為帆布膠鞋(及自行車胎和之後的汽車輪胎)走入現代世界開闢了一條大路,以至於到了19世紀末,6毛美金一雙的帆布膠鞋已在市面上出現。
不過,今天暢銷全球的Goodyear Tires與他無關,公司只是利用他的大名。而發明家本人則下場悲慘,他的專利一再被人抄襲盜用,貧困而終。你可以說他是今日世界各地仿冒盜版、知識產權遭受侵犯的早期受害人。
Sneakers/帆布膠鞋穿起來舒適方便,走起來輕快無聲,這就難怪它不但在貴族式球類運動圈子中流行,還意外地吸引了其他兩路人馬。英國獄卒(外號sneaks,偷偷摸摸者)在監探罪犯時穿它,美國小偷(外號shieves,竊賊)作案時也穿它。帆布膠鞋通吃了黑白兩道。
如果社會發展就此打住,那帆布球鞋多半也就是那麼幾圈人士在穿,不太可能流行,也就更難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19世紀末期,西方社會越來越認識到健康的重要和體育的必要。這種覺悟至少可由兩個具體而明顯的事件來表明:1891年,麻省青年會一位體育教練發明了籃球;1896年,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誕生。
現代帆布球鞋也就在這樣一個大環境大氣候之中誕生了。1908年,Marquis M. verse在麻省創辦了以他為名的球鞋公司,並在1917年推出了第一雙verse All Star。其式樣和我現在穿的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同。
無論是時勢創造英雄,還是英雄創造時勢,總而言之,一次大戰之後,體育成為風氣,籃球打進了全美各個中學大學,帆布球鞋也因而跟著起飛,儘管仍僅限於球場。然而,當歐美時裝帶步人,英國威爾士王子,在1920年訪問美國的時候,上身正式西裝,足下一雙帆布球鞋,公開亮相,不但震驚了上流社會時髦人士,也響應了中產社會對這類帆布球鞋的偏見,諸如不登大雅之堂、危害腳部健康等等。
有意思的是,帆布球鞋同時還給蒙上了一種大致和當時牛仔褲那類的象徵——帶點叛逆、反權威、不太遵守成年社會的遊戲規則……難怪像那位皇太子登基為愛德華八世之後一年,就因「不愛江山愛美人」而遜位,只能帶著他的美人(和帆布球鞋?)以溫莎公爵及夫人的身份,遊玩世界,算他是個運氣還不錯的皇族叛逆吧。
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頭二十幾年,除了verse之外,還有一大堆今天都成為名牌的球鞋先後問世,像Reebok(英)、Bata(捷克)、Keds、New Balance(美)、Dassler(德,40年代末二代兄弟分家,創辦Adidas和Puma)……然而,是verse球鞋公司在1923年靈機一動,點燃了一把越燒越猛的廣告宣傳之火,更把自己推到台前。
公司聘請了一位職業籃球明星Chuck Taylor為其推銷兼代言人,並將他的大名簽在球鞋之上,再由他本人親自帶著一箱箱verse「Chuck Taylor」All Star,在全國各地大中小學或任何職業半職業籃球比賽去宣傳兜售(電視產生前的土辦法),今天的Michael Jordan,Shaquille O''Neal,LeBron James……不論在為哪個名牌球鞋做廣告,都是他的後代子孫。
verse「Chuck Taylor」All Star是如此之紅,它不但獨霸全美籃球場,還壟斷了球鞋市場半個多世紀。且不談它這五十幾年的銷售額,光是配備美國代表隊的運動鞋,就從1936年柏林世運會,連續九屆,一直到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奧運會。
20世紀的50年代和60年代是verse和任何廠牌的帆布球鞋的巔峰時刻。這戰後四分之一世紀,何止是籃球、網球、排球運動員穿它,James Dean也穿它,幫派少年也穿它,更別提隨之而出現的嬉皮,以及管你在反什麼的街頭抗議分子,也都在穿它。帆布球鞋、牛仔褲、搖滾樂,形成了神聖的三位一體,戰後嬰兒潮一代青春期的符號,自由民主美國的生活方式。
然而到了70年代中,情況開始變了。儘管Andy Warhol還在穿它,而且Woody Allen甚至於在一身禮服下面穿了一雙高幫Chuck Taylor赴宴,可是氣候開始變了。時代變了,打扮越來越輕鬆隨便(60年代抗議運動造的福?),便裝成為時裝(60年代社會運動惹的禍?),運動不再限於球場體育館而深入社會,健身成為風氣,成為時髦……於是,無論是市場創造了需求,還是需求創造了市場,Adidas跑步鞋和Reebok那皮面微皺微軟的有氧運動鞋,幾乎一夜之間,橫掃全球。
一點不錯,時代變了,就像美國三大汽車公司忽視了日本小汽車,就像IBM忽視了PC,就像Levi''s忽視了高級時裝牛仔褲——而且也差不多在同一段期間——傳統的帆布球鞋也忽視了時髦休閑運動鞋。附帶補充,大約與此同時,亞洲也正在靠生產這類運動鞋而出現了幾條小龍。經濟(和時裝)全球化時代來臨了。你想,Nike和它那無所不在的Swoosh商標還會遠嗎?
1972年,Nike上場,1984年Air Jordan上市。當然,Michael Jordan不但比他的前輩Chuck Taylor球打得好,而且有了電視代勞,不必真的提著一箱箱球鞋去巡迴推銷。結果?結果是一年之內全美一半人口買了他的鞋——1.3億!我猜其中除了職業半職業、大中小學生、業餘運動員之外,大概不少是那批當時開始步入中年的嬰兒潮一代,在老之將至之前積極健身,延續一下青春活力。不然的話,也要給人這種印象來表示跟得上時代潮流。當然,運動鞋摩登漂亮,哪怕一百多美金一雙,更是追求時髦人士的額外享受。
不過今天回看,一雙運動鞋之所以能在過去二十幾年一直走紅,必定另有一些若隱若現的社會力量,在台前幕後發揮著推動作用。其一,全美職籃NBA,從70年代到千禧年,一下子三級跳為最精彩過癮的球賽,其出神入化的球星更抓住了千萬球迷的想像力,而他們足下那雙不少以他們大名為名的幾十種名牌球鞋,像Adidas Jabbar、Pony McAdoo、verse Dr. J、New Balance Wonthy、Nike Air Jordan……不但出現在全美各地的球場上,也出現在大城小鎮的大街小巷。
其二,此段時期青少年之間又突然流行起來那充滿刺激驚險的「滑板」(skate board)運動。而那套新配裝,頭盔護肘護膝之外,是那雙新一代高性能運動鞋。
然後當然是Hip-Hop和樂手們那身打扮,以至於大約二十年前,當Run-D.M.C.穿了無鞋帶運動鞋唱那首My Adidas的時候,你簡直搞不清到底是誰在捧誰,誰在給誰打廣告。
結果?結果是帆布球鞋/sneakers變成了不受歡迎的字眼,變成了高科技高性能運動鞋(high tech,high performahletic shoes)市場專家所痛恨的名詞。結果是到了20世紀末,Nike獨霸全美運動鞋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