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輯 我的寫作觀 寫作的理由和限度

寫作的快樂是向自己說話的快樂。真正愛寫作的人愛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樂只有被這自我分享之後,才真正成其為快樂。他與人交談似乎只是為了向自己說話,每有精彩之論,總要向自己複述一遍。

靈魂是—片園林,不知不覺中會長出許多植物,然後又不知不覺地凋謝了。我感到惋惜,於是寫作。寫作使我成為自己的靈魂園林中的一個細心的園丁,將自己所喜愛的植物趕在凋謝之前加以選擇、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這就有了文學。

有的人必須寫作,是因為他心中已經有了真理,這真理是他用一生一世的日子換來的,他的生命已經轉變成這真理。通過寫作,他留下了真理,也留下了生命。讀他的作品時,我們會感到,不管它的文字多麼有分量,仍不能和文字背後東西的分量相比,因而生出敬畏之心。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現,裡面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麼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如果說寫作猶如分娩,那麼,讀自己剛剛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剛剛誕生的孩子一樣,會有一種異常的驚喜之感。儘管它的一字一句都出於自己之手,我們仍然覺得像是第一次見面。

的確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終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棄。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書的形式幾乎同時呈現在作者和讀者面前,它才第一次獲得了獨立的生命。讀自己的手稿是寫的繼續;只有當手稿變成可供許多人讀的書之後,作者才能作為一名讀者真正開始讀自己的作品。此後他當然還可以再作修訂,但是,由於他和讀者記住了第一副面孔,修訂便像是做矯形手術,與作品問世前那個自然的孕育過程不可同日而語了。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健身養生之道。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裡,不必出門。為了吸煙時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一切執著,包括對文字的執著,只對身在其中者有意義。隔一層境界看,意義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裡,文字只是閒情逸緻;在政客眼裡,文字只是雕蟲小技;在高僧眼裡,文字只是浮光掠影。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自己來生活。

為什麼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只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者似乎有意義。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