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人問我,在我已經出版的書中,我自己最喜歡哪一本,我的回答大抵是——《人與永恆》。
我常常自詡為自己寫作,可是在我的全部作品中,能夠完全無愧於這一宗旨的,當推這一本書。收在裡面的那些隨感,至少初版時的那些內容,我寫時真是絲毫也沒有想到日後竟會發表的。那是在十多年前,我還從來不曾出過一本書,連發表一篇文章也屬僥倖的時候,獨自住在一間地下室里,清閑而又寂寞,為了自娛,時常把點滴的感想和思緒寫在紙片上。我甚至沒有意識到我這是在寫作,哪裡想得到幾年後會有一個編輯把它們收羅去,像模像樣地印了出來。
我自己對這本書的確是情有獨鍾。讀它的感覺,就像偶然翻開自己的私人檔案,和多年前那個踽踽獨行的我邂逅相遇。我喜歡和羨慕那一個我,喜歡他默默無聞並且不求聞達,羨慕他因此而有了一種真正自由的寫作心態。我相信,不為發表而寫作,是具備這種自由心態的必要條件。如今的我,預定要發表的東西尚且寫不完,哪裡還有工夫寫不發表的東西。當然,寫發表的東西也可以抒己之胸臆,不必迎合時尚或俗見,但在心理上仍難免會受讀者和出版者眼光的暗示。為發表的寫作終究是一種公共行為,對於一個作家來說,它誠然是不可避免也無可非議的,然而,有必要限制它所佔據的比重,為自己保留一個私人寫作的領域。
事實上,長遠地看,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那種僅僅為了出售而製作出來的東西,誠然可能在市場上銷行一時,但隨著市場行情的變化,遲早會過時和被徹底淘汰。凡是刻意迎合讀者的作家是不會有真正屬於自己的讀者的,買他的書的人只是一些消費者,而消費的口味決無忠貞可言。相反,倘若一個人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寫出後自己真正喜歡,那麼,我相信,他必定能夠在讀者中獲得一些真正的知音,他的作品也比較地能夠長久流傳。聯結他和他的讀者的不是消費的口味,而是某種精神上的趣味。人類每一種精神上的趣味都具有超越世代的延續性,其持久猶如一個個美麗的愛情神話。
本書1988年3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1版,1992年4月出版第2版,迄今發行已逾10萬冊。使我感到滿意和欣慰的是,這個成績是在沒有任何媒體炒作的情形下取得的。現在,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又將在香港出版本書。當此之時,我用上面這些話自勉並且和我的讀者共勉。
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