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三節

陳尚實的漏罪偵結後,二審的起訴書接著就下來了,陳尚實在起訴書上只看到了追加的多起漏罪,卻沒看到自己因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兩名同案而期盼的有立功表現的說明。在開庭的時候,他提出自己有交代漏罪,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兩名同案的立功表現。法官說你的漏罪都被柯東輝檢舉了,況且公安機關已出具了柯東輝的立功材料,而你是沒有任何立功表現的。

法官的話,讓陳尚實愣怔了一下,而後就面露沮喪地沒了下文。其實這種結果陳尚實是有預感的,他把漏罪猶豫間說給柯東輝,柯東輝開導他說漏罪可以兩人一起用時,他雖然面上相信了柯東輝的話,可他心裡卻說:「一個人的漏罪哪有兩個人一起用的。」他的這種自欺欺人的感覺,更多的是一種無奈,因為他嘗試過,他要把漏罪反映給祁軍,可祁軍卻沒有理會他;所以他要說出漏罪的話,只能說給柯東輝,要不就保持沉默。然而,在此前已透漏出自己有漏罪的陳尚實,已經由不得他沉默了。陳尚實對自己交代漏罪的結果雖有預感,可他面對現實,仍舊有種被蒙蔽和被欺騙的感覺;他的心裡除沮喪外,更萌生出強烈的不滿。

開完庭,陳尚實回到看守所里,已過了吃晚飯的時間,同監室的在押人員跟他說碗架柜上有柯東輝給他訂的飯菜。陳尚實說自己吃發糕,並告訴同監室的在押人員,往後不要柯東輝給自己訂的飯菜。

陳尚實蹲在碗架櫃邊吃了一塊發糕,喝了半塑料碗菜湯,他到水池處刷碗時,聽到送衣物的「勞動號」喊:「陳尚實,你的衣服和被褥。」

陳尚實納悶地尋思,自從父母離異後,自己離家已有兩三年了,因自己認定沒有人能夠關心自己,這幾年間始終沒有跟家人和親屬聯繫過,誰能來給自己送衣物和買被褥呢?

陳尚實到了小窗口前,從「勞動號」手裡接過了衣服和被褥,他在家屬送財物憑據上看到了母親的名字,他的心緊縮一下,手有些發抖地歪歪斜斜地簽下自己的名字。在他把手伸進衣兜里時,發現了一張紙條;他意識到這張紙是母親寫給自己的信,他唯恐別人發現後被沒收,把紙緊攥在手裡。

陳尚實趁半夜大多數人熟睡之際,展開了那張紙條,他見紙條上寫著:尚實,自從你離開家後,媽媽天天找你,就怕你出什麼事;你到底出了事,被關進了看守所。媽媽天天盼著你早點兒回家,怎麼也沒想到你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前幾天我聽到你的信兒後,心都碎了,我哭著到處借錢,可你想想誰能借給我呢?我借遍了我認識的人,只借來三百元錢,我給你買了套行李,還給你在小賣店存了五十元錢,留著你買生活用品……

母親的信喚起了陳尚實久違的感情,他眼睛不由得一熱,淚水溢出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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