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二節

這天市中院陪同省高院的人針對陳尚實的上訴來提審他,祁軍唯恐陳尚實把所有的漏罪跟法院的人說,他借跟熟悉的中院的人打招呼之機,在提審室待了一會兒。在法院的人提審完陳尚實後,祁軍問中院的人陳尚實是否交代了新的漏罪。中院的人說除了上訴狀寫的那兩起盜竊的漏罪外,他沒說出別的漏罪;不過我們懷疑他還有漏罪沒有交代。祁軍聽了中院人的話,噓了一口氣。

祁軍原以為自己跟時春武親近的關係,和修洋對時春武的答對,自己提出的給陳尚實串到10監室的要求在時春武那兒應當沒問題吧,可事與願違,時春武不僅拒絕了自己的要求,而且他還不為修洋送的8萬元錢所動。由於柯東輝難以套取陳尚實的漏罪,為此祁軍很焦慮,他深知,若不給柯東輝弄個重大立功表現的話,自己不僅要還修洋20萬元錢,而且都難以凈身而退。

祁軍情急之中忽然想到時春武的妻子周靜租賃林業師範學院在市中心的門市房做服裝生意,林業師範學院歸林管局管,若是身為林管局常務副局長的柯東南能夠在房租上照顧時春武的話,極有可能會打通時春武這個關節。祁軍想到這兒,就用手機在監區外跟柯東南通了話,他說有事要商量。柯東南說那你就到我單位吧。祁軍連假都沒請,就出了監管支隊的大門,上了輛計程車直奔林管局。

柯東南聽了祁軍的話覺得也不失為一個辦法,在祁軍離開自己辦公室後,他即刻打電話對情況進行了解。讓柯東南不曾想到的是,周靜租賃的門市房,因時春武跟林業師範學院的吳院長關係非同一般,吳院長對其很是照顧,協議上的每年12萬的租金,周靜卻只交2萬,3年時間計欠租金30萬。

柯東南的腦海中形成了一個計畫:我要以收回30萬門市房租賃費的手段讓時春武主動找我來,至於時春武與吳院長有什麼貓膩,我就不管那麼多了。

柯東南打電話找來了肖律師,他以單位的名義委託肖律師向法院起訴周靜,索要30萬的門市房租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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