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節

能夠通過上訴改變自己的死刑判決,是柯東輝最大的期盼。朱律師是柯東南聘請的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他上午一下飛機,便在柯東南的朋友、一個姓肖的律師陪同下來到了看守所。

當柯東輝被戴上手銬,剛要出監區門時,被單東方叫住了:「你等一下。」

單東方喊來謝英鵬,他出於安全考慮讓謝英鵬看押著柯東輝和律師會見。

在提審室,朱律師在桌上展開稿紙,拿著筆對柯東輝說:「你把你上訴的理由詳細地跟我說說。」

柯東輝顯然是作過精心準備的,他把判決書打開,對不滿的判決逐條說著:「我上訴的理由是:第一,我的行為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這判決書上說我在20世紀90年代初,糾集周光、程遠東、於旭宏等人員在東林市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先後將社會較有名氣的何義、鄧大忠、顧學智打傷,形成了帶有暴力傷害性質的犯罪團伙,並據此在該組織中確立了其首要分子的地位。那時打架是常見的事,或許我有錯,或許對方有錯。律師,你說就憑這一點就定我為黑社會的組織者,夠嗎?第二,我沒有指使周光等人找孟凡生要賭債。孟凡生確實是在東方酒店賭博時,向我借了5萬元錢,周光曾跟我找孟凡生要過錢,但我沒有單獨指使過周光找孟凡生要錢,周光找孟凡生要錢並把孟凡生毆打致死,為此他兩年前被執行了死刑;這件案件已經了結了,怎麼現在又把我牽連進去了呢?我的判決僅傷害這一項罪名就判了我死刑,這跟周光毆打致死孟凡生是有直接關係的……」

柯東輝說到這兒頓住了,他扭頭看著站立在旁邊的謝英鵬說:「謝管教,我想跟律師單獨說幾句話,可以嗎?」

謝英鵬冷峻地反問:「你說可以嗎?」

柯東輝啞言。

朱律師說:「你說的這兩點上訴理由,我想法院會給予考慮的……」

這時提審室的門被推開,祁軍進來對謝英鵬說:「我剛才出去辦點兒事,還麻煩你幫我看著他們會見。我現在沒事了,你忙你的吧。」

謝英鵬說:「那好,你看著吧。」

謝英鵬一走出提審室,柯東輝沒有避諱祁軍就對朱律師說:「我還想說的是,判決書上把被我傷害的苗琦定位為八級傷殘,這傷殘的鑒定我有疑義;因為苗琦是剛才出去的警察謝英鵬的妹夫,謝英鵬原是景福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我懷疑苗琦的傷殘鑒定是謝英鵬為了整我,而做工作的結果。因為當時我傷害苗琦後,法醫給他只定為輕傷,根本沒什麼傷殘鑒定。」

朱律師說:「其實傷殘鑒定通常跟量刑沒有關係,只跟賠償有關係,因為你的案件牽扯到黑社會犯罪,所以被害者的傷殘鑒定的級別也成為你當時犯罪情節輕重的一個標誌。我覺得剛才那位警察為整你而做工作去給苗琦做傷殘鑒定,可能性不大,再一個對你多項罪行的判決也沒什麼意義。所以這條上訴理由,你就放棄吧。」

其實柯東輝對苗琦的傷殘鑒定有疑義的上訴理由,是他對謝英鵬敏感、仇視的心裡作祟,他聽朱律師這麼一說,就點頭同意了朱律師的意見。

柯東輝跟朱律師要求自己的上訴一定要改判。他說我的期望值並不高,只要把我的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可以。他讓朱律師想辦法做省高院的工作,需要多少錢,可以跟他哥柯東南說。朱律師解釋說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不過涉黑案件不同於一般案件,就是你想花錢的話,也不見得有人敢收。我只能盡最大努力,但是否改判,我說不準……

律師接見完柯東輝,在欒宇送柯東輝回監室的途中,遇見了吳廣新。柯東輝對吳廣新說:「吳所長,我想跟你聊聊。」

吳廣新雖關照柯東輝,但為了避嫌,他是儘可能地不與柯東輝單獨接觸。此時柯東輝要找他談,他只得說:「聊吧。」他又對欒宇說:「你忙去吧,待會兒我送柯東輝回監室。」

吳廣新把柯東輝領進一間辦公室,兩人坐在椅子上。吳廣新問:「法院來提審來了?」

柯東輝說:「是律師來找我來了。」

「律師怎麼說的?」

「涉黑犯罪的人,即使上訴的話,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柯東輝說,「我哥花了50萬元從北京請的律師。當初開庭前,律師拿著我的起訴書,按照法律的條文,給我逐起案件分析,說我至多能量刑20年。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也是可以的,可是法官壓根兒不採納律師的辯護意見。」

「你也別灰心,我看改判的希望還是有的。」吳廣新轉了個話題問,「最近在監室里怎麼樣?」

「祁管教對我還可以。」柯東輝問,「吳所長,我可不可以花錢住高間(條件比較好的監室)?」

「重刑犯是不可以住高間的,況且在你和你的同案在沒有押進來之前,市局領導就通知了我們,『10·12』團伙的在押人員,一律不準住高間。對於你還有個特別的規定,就是不能和其他重刑犯關在一個監室。」

柯東輝失望地說:「這不是整我嗎?」

「你進來時,我已經跟祁軍打過招呼了,他會照顧你的。」吳廣新說,「待日後市局領導不怎麼關注你們了,再考慮你住高間的事。」

柯東輝知道,吳廣新會儘力幫自己的,他說:「麻煩你了,吳所長,這或許是最後一次麻煩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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