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師布置寫作文,題目是《尋我》,她吩咐要寫得有個性一些。一說要有個性,大家各種俗噱頭就使出來了。我寫的是這樣的:
如果我在金庸小說中,我的出場應該是這樣的吧:兩人正在纏鬥之際,忽聽房樑上傳來一聲嬌喝:「是誰在那裡胡鬧?」兩人正待抬頭看,忽地眼前一花,一少女己從房樑上跳下來。喝,好俊的功夫!再看那少女,身穿一青不青藍不藍的布褂子(這個是豬八戒初登場時的穿著),長相也並不顯眼,只是濃眉大眼地很有精神。眾人把目光移至她腰間的一支玉筆才吃了一驚:「你就是妙筆回春的弟子嗎?」那少女並不回話,微微一笑,就翻身至十米開外的地方,眾人只見她運氣至丹田,吐納的姿勢便是個練家子,只是不知道她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葯,她忽然提起玉筆舞動起來。不見劍身只見劍光閃閃似千軍萬馬,不聞吼聲只聽平地驚雷竟勢如破竹,看熱鬧的外行人卻只覺得她把她的布褂子舞得煞是好看。眾人回神之際,卻發現少女己不見蹤跡,只在青石雕龍的地板上留下一行字……
該是這樣的吧。我應該是在武林上驚鴻一瞥就消失無蹤的武林高手。只因那個無人不冤、有情皆孽的江湖對我來說太驚險了些。「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我卻又不在白鹿嶺上,又不在碧鴛湖中。
如果我在瓊瑤小說中,我的出場應該是這樣的吧:你不相信愁情嗎?你真的不相信愁情嗎?你看了那個倚在窗邊的少女之後,你還是不相信愁情嗎?愁情,就在她的心裡啊。她用心頭的靈目能看見它,它就這樣一朵朵盛開又凋謝,竟這樣如此清晰地生長著。
該是這樣吧,這只是給我的浪漫史的一段鋪墊,最後我肯定不會就這樣一肚子愁情地空手而歸,也許是張三,也許是李四,反正會收穫一段非常速配。只是,那個浪漫館太奇情,太綺麗,我並不屬於那裡。
如果我在張愛玲小說中,我的出場該是這樣的吧:她有一張平淡的臉,如今,這一類的粉撲子臉已經過了時,流行的是湘粵一帶女人的糖醋排骨型。她想到這個不雅的比喻,用指尖掐了掐掌心才忍住了笑。但同時,臉也是倔強的,下顎微微突出,不細看也不覺。鼻翼邊有一顆痣,就為這一顆痣,她在人間彷彿被著了墨。
該是這樣吧,我這一張無聊的臉就可以被調笑許久而無還手之力。我沒有能與張愛玲周旋的智力,她的世界於我是太冷清了,也太俗氣了,我招架不住。
一場遊戲以後,我又跳回了生活。沒有跌宕的情節,沒有華麗的修飾,沒有冷冽的旁觀者,還剩下什麼呢?生活本身罷了。沒有神乎其神的功夫,沒有細膩的情思,沒有機智的言辭,還剩下誰呢?我自己罷了。
2006年6月課堂作文